灵枢识

太渊马云掌后陷中。肺脉所注。为俞土。阴经无原。俞穴代之。余仿此。
阳中之太阳心也张云。心为阳中之阳。故曰太阳。
大陵张云。按大陵系手厥阴心主穴也。邪客篇帝曰。手少阴之脉。独无俞何也。岐伯曰。少阴心脉也。心者。五脏六腑之大主也。精神之所舍也。其脏坚固。邪弗能容也。容之则心伤。心伤则神去。神去则死矣。故诸邪之在于心者。皆在于心之包络。包络者。心主之脉。故此言大陵也。大陵二穴。在掌后骨下两筋间。
阴中之少阳肝也张云。肝、脾、肾、居于膈下。皆为阴脏。而肝则阴中之阳。故曰少阳。
太冲马云。足大趾本节后二寸动脉应手陷中。肝脉所注。为俞土。
阴中之至阴脾也张云。脾属土而象地。故为阴中之至阴。
太白马云。足大趾内侧内踝前核骨下陷中。脾脉所注。为俞土。
阴中之太阴肾也张云。肾在下而属水。故为阴中之太阴。
太溪马云。足内踝后跟骨上动脉陷中。男子妇人病。有此脉则生。无则死。肾脉所注。为俞土。
膏之原志云。中焦之气。蒸津液。化其精微。发泄于腠理。淖泽注于骨。补益脑髓。润泽皮肤。
是津液注于三百六十五节。而渗灌于皮肤肌腠者也。溢于外则皮肉膏肥。余于内则膏肓丰满。盖膏者脏腑之膏膜。肓者肠胃之募原也。简案、左传成公十年。居肓之上。膏之下。杜云。肓、膈也。心下为膏。正义曰。贾服何休诸儒等。皆以为膏。虽凝者为脂。释者为膏。其实凝者亦曰膏。内则云。小切野狼膏。此膏为连心脂膏也。独刘炫以为膏当作膈。改易传文。以规杜之失。傅逊辨误云。考素问刺禁论云。膈肓之上。中有父母。杨上善说云。心下膈上为肓。心为阳。父也。肺为阴。母也。曾亲谛观猪脏心膈之处。方忆膈者隔也。自膈以上。
皆心肺清洁之属。自膈以下。皆肠胃污浊之属。而心下有微脂为膏。膈上有薄膜为肓也。素问曰膈肓。则明云膈之肓也。膈之肓。非其膜而何。其痹论又云。皮肤之中。分肉之间。熏于肓膜。注云。肓膜谓五脏之间膈中膜也。则正与心下之微脂相对益明矣。二竖居膏肓之上下。则于腑脏。略无所系。为至虚之处。非经络穴道所关。以故攻之不可。达之不及。药不至焉也。春秋元命苞云。膏者神之液也。
介按、膏肓之义。惟前哲唐容川。时贤张锡纯之解释。甚为详晰。兹节录如下。
唐云。凡有膜网处。无论上中下及内外膜网。其上皆生膏油。左传所谓膏肓也。肓言其膜。属三焦之物。
膏即言其油。乃属于脾。凡化水化谷。皆是膏油发力以薰吸之。所谓脾主利水化食者如此。而其路道。则总在中焦之膜中也。此膜着背脊处上行至肝。是为肝膈。肝膈半在体上。半在膈下。膈发于肝。循肋骨而至胸前之鸠尾。下遮浊气。上护心肺。为阴阳之界限。肝气之通于膈。以入肠胃。走血室。路道皆在膈膜与中下之油网中也。张云。素问刺禁篇曰。膈肓之上。中有父母。是肓即膈也。又灵枢九针十原论曰。膏之原出于鸠尾。夫鸠尾之内。即膈。乃三焦之上焦。为手少阳之腑。与手厥阴心包脏腑相连。互为配偶。心包者。即心肺相连之系。其体质原系脂膜。脂即膏也。传既云。居肓之上。膏之下。是其病定在胸中无疑。特是胸中之地。大气之所贮藏也。虽不禁针。然止可针三二分。不敢作透针。以泻大气。故曰攻之不可。其外又皆硬骨卫护。不能用砭。故曰达之不及。又其处为空旷之腑。上不通咽喉。下有膈膜承之。与膈下脏腑。亦不相通。故曰药不至焉。
所以不可为也。
鸠尾马云。一名尾翳。一名KT。蔽骨之端。在臆前蔽骨之下五分。人无蔽骨者。从歧骨下一寸。
言其骨垂下如鸠尾。
肓之原志云。肓者肠胃之募原也。简案、腹中论云。此风根也。其气溢于大肠。而着于肓。肓之原在脐下。刺禁论云。膈肓之上。中有父母。杨注。心下膈上为肓。痹论云。陷于肓膜。王注。肓膜谓五脏之间。膈中之膜也。胀论云。熏于肉肓。而中气穴。杂病篇云。上冲肠胃。熏肝。散于肓。
结于脐。故取之肓原以散之。据以上经文考之。肓即膈膜也。而脏腑之间。悉有薄膜。其于躯壳中。遮隔浊气。
最有用者为膈膜。故单言肓。则指膈膜。张注痹论云。肓者。凡腔腹肉理之间。上下空隙之处。皆谓之肓。然史扁鹊传。搦荒说苑。作肓莫。即肓膜也。空隙之处。安得搦之。肓自肓。原自原。安得释肓以膜原。二张之解。俱不可从。
脖马云。一名下气海。一名下肓。脐下一寸半宛宛中。男子生气之海。(出于甲乙)简案、玉篇脖。脐也。犹天枢即脐。而其穴则在侠脐两膀各一寸邪。张云。上文五脏之原各二。并膏肓之原共为十二。而脏腑表里之气皆通于此。故可以治五脏六腑之有疾者也。简案、本篇止言五脏之原。而不言六腑。
乃以鸠尾、脖足之。马氏因引六十六难六腑之原以为悉。然而此本于经文别发一义者。乃不可以彼律此。
胀取三阳飧泄取三阴甲乙飧泄作滞。张云。胀、腹胀也。飧泄、完谷不化也。病胀者。当取足之三阳。即胃、胆、膀胱、三经也。飧泄者。当取足之三阴。即脾、肝、肾、三经也。简案、甲乙滞盖谓滞下。亦作HT。(释名。羲之帖)即痢病也。
闭马本作HT云HT。读为闭。志云。HT音卞。搏也简案、玉篇HT。俗闭字。HT字书无考。
夫善用针者止未得其术也张云。此详言疾虽久。而血气未败者。犹可以针治之。故善用针者。犹拔刺也。去刺于肤。贵轻捷也。犹雪污也。污染营卫。贵净涤也。犹解结也。结留关节。贵释散也。犹决闭也。闭塞道路。贵开通也。四者之用。各有精妙。要在轻摘其邪。而勿使略伤其正气耳。故特举此为谕。
若能效而用之。则疾虽久。未有不愈者矣。张兆璜云。污在皮毛。刺在肤肉。结在血脉。HT在筋骨。简案、雪、洗也。庄子知北游。澡雪而精神。
如以手探汤张云。用在轻扬。热属阳。阳主于外。故治宜如此。
如人不欲行张云。有留恋之意也。阴寒凝滞。得气不易。故宜留针若此。
阴有阳疾者张云。热在阴分也。
下陵三里马云。足阳明胃经穴。即三里。系四字一名。
无殆张云。殆、怠同。简案、老子周行而不怠。释文殆、怠也。
气下张云。邪气退也。
疾高而内者张云。在上也当下取之。然高而内者属脏。故当取足太阴之阴陵泉。
疾高而外张云。属腑。故当取足少阳之阳陵泉也。
卷一
本输篇第二
马云。输、俞、、三者古通用。输者以其脉气之转输也。俞者从省。从肉。本篇输字。是言推本谷经之有穴也。
十二经络之所终始张云。谓如十二经脉之起止有序也。
络脉之所别处志云。脏腑之血气。从大络而外注于皮肤。复从指井而内注于经脉。故曰。
必通络脉之所别处。
五输之所留张云。如下文井、荥。、经、合、穴、各有所留止也。
六腑之所与合志云。谓五脏之五俞。六腑之六俞也。
四时之所出入志云。血气随四时之气而生长收藏也。
五脏之所溜处志云。五脏之血气。溜于皮肤经脉之外内者也。溜、张读为流。
阔数之度志云。阔数、宽窄也。经脉宽大。孙络窄小。
浅深志云。络浅而经深也。
高下志云。血气之上下循行也。
其次志云。次序也。
少商志云。太阴主秋金之不及。故名少商。余命名之义。各有所取。甲乙云。在手大指端内侧。
去爪甲如韭叶。
为井木张云。肺经脉气所出为井也。其气属木。此下凡五脏之井。皆属阴木。故六十四难谓之阴井木。志云。井者木上有水。乃澹渗皮肤之血。从井木而溜于脉中。注于。行于经。动而不居。行至于肘膝。而与经脉中之血气相合者也。肺、心、肝、脾、肾、内之五脏也。胆、胃、大肠、小肠、三焦、膀胱、内之六腑也。手足太阴、少阴、太阳、少阳。外之经气也。肺出于少商者。谓脏腑之血气。从大络而注于孙络皮肤之间。肺脏所出之血气。从少商而合于手太阴之经也。又云。十二脏腑之脉出于井者。非经脉之贯通。是以十二经脉。止论至肘膝而已。简案、志注发前哲所未发。然而人身一气脉而已。其云非经脉之贯通者。恐非也。
张云。按本篇五脏止言井木。六腑止言井金。其他皆无五行之分。考之六十四难分析阴阳十变。而五行始备矣。
下仿此。
溜于鱼际马云。溜者流也。流于鱼际。即手之鱼肉也。甲乙云。鱼际者火也。在手大指本节后内侧散脉中。
大渊张云。此肺经之所注为也。属阴土。甲乙云水也。在掌后陷者中。简案、为水误。
经渠张云。此肺经之所行为经也。属阴金。经渠当寸口陷中。动而不止。故曰不居。居、止也。
尺泽张云。此肺经所入为合也。甲乙云。在肘中约上动脉。
中冲甲乙云。在手中指之端。去爪甲如韭叶陷者中。张云。按此下五。皆属手厥阴之穴。而本经直指为心者。正以心与心胞。本同一脏。其气相通。皆心所主。故诸邪之在于心者。皆在于心之包络。
包络者。心主之脉也。邪客篇曰。手少阴之脉独无。正此之谓。详义见前章。
劳宫甲乙云。在掌中央动脉中。
大陵甲乙云。在掌后两筋间陷者中。
方下张云。谓正当两骨之下也。
间使甲乙云。在掌后三寸两筋间陷者中。
有过马云。有病也。有病则其脉至。无病则其脉止。
曲泽甲乙云。在肘内廉下陷者中。屈肘得之。
大敦甲乙云。在足大趾端。去爪甲如韭叶。及三毛中。
行间甲乙云。在足大趾间动脉陷者中。
太冲甲乙云。在足大趾本节后二寸。或曰一寸五分陷者中。
中封甲乙云。在足内踝前一寸。仰足取之陷者中。伸足乃得之。
使逆则宛张云。宛、郁同。言用针治此者。逆其气则郁。和其气则通也。简案、马为宛宛中之宛。误。
曲泉甲乙云。在膝内辅骨下大筋上小筋下陷者中。
隐白甲乙云。在足大趾端内侧。去爪甲如韭叶。
大白甲乙云。在足内侧核骨下陷者中。简案、经文腕骨。当作核骨。诸家不议及者误。
商丘甲乙云。在足内踝下微前陷者中。
阴之陵泉甲乙云。在膝下内侧辅骨下陷者中。伸足乃得之。
涌泉甲乙云。在足心陷者中。屈足卷指宛宛中。志云。地下之泉水。天一之所生也。故少阴之始出。名曰涌泉。复溜者。复溜于地中。故合穴曰阴谷。
然谷甲乙云。在足内踝前起大骨下陷者中。
复留马志作复溜。甲乙同。简案、此穴诸书不言有动脉。
至阴甲乙云。在足小趾外侧。去爪甲如韭叶。张云。以下凡六腑之井。皆属阳金。故六十四难谓之阳井金也。
通谷甲乙云。在足小趾外侧。本节前陷者中。
束骨甲乙云。在足小趾外侧。本节后陷者中。
京骨甲乙云。在足外侧大骨下。赤白肉际陷者中。按而得之。
为原张云。本篇惟六腑有原。而五脏则无。前十二原篇所言。五脏之原。即本篇五脏之。然则阴经之即原也。阳经之原。自而过。本为同气。亦当属阳木。下仿此。
昆仑甲乙云。在足外踝后跟骨上陷中。细脉动应手。
委中甲乙云。在中央约文中动脉。(素问骨空论注云谓膝解之后曲脚之中背面取之刺腰痛论注云在膝后屈处)
委而取之简案、委、曲也。前淮南王传。天下之正法。师古注。古委字。曲也。邪气脏腑病形篇。委中央。
窍阴甲乙云。在足小趾次趾之端。去爪甲如韭叶。
侠溪甲乙云。在足小趾次趾二歧骨间。本节前陷者中。
临泣甲乙云。在足小趾次趾本节后间陷者中。去侠溪一寸五分。
丘圩甲乙云。在足外廉踝下如前陷者中。去临泣一寸。
阳辅甲乙云。在足外踝上四寸。辅骨前。绝骨端。如前三分。去丘圩七寸。沈彤释骨云。侠膝之骨曰辅骨。
阳之陵泉甲乙云。在膝下一寸外廉陷者中。
厉兑甲乙云。在足大趾次趾之端。去爪甲角如韭叶。
陷谷甲乙云。在足大趾次趾间。本节后陷者中。去内庭二寸。
冲阳甲乙云。在足趺上五寸骨间动脉上。去陷谷三寸。
皆属于胃张云。三里下三寸为上廉。上廉下三寸为下廉。大肠属上廉。小肠属下廉。盖胃为六腑之长。而大肠小肠。皆与胃连。居胃之下。气本一贯。故皆属于胃。而其下。亦合于足阳明经也。张开之曰。大肠、小肠、受盛胃腑水谷之余。济泌别汁。而生津液。故皆属于胃。是以大肠受胃腑之经气。而属于巨虚上廉。小肠属巨虚下廉。
上合手少阳张云。按诸经皆不言上合。而此下三经独言之者。盖以三焦并中下而言。小肠大肠俱在下。而经则属手。故皆言上合某经。简按、三焦亦专指下焦。详见下文注。
关冲甲乙云。在手小指次指之端。去爪甲角如韭叶。
中渚甲乙云。在手小指次指本节后陷者中。
三焦下(止)是太阳络也张云。足大趾当作足小趾。盖小趾乃足太阳脉气所行。而三焦下俞。则并足太阳经出小趾之前。上行足少阳经之后。上出中外廉委阳穴。是足太阳之络也。按邪气脏腑病形篇曰。三焦病者。候在足太阳之外大络。大络在太阳少阳之间。则此为小趾无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