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塘医话 馤塘医话 内容: 凡用药,甘以和中,苦以燥湿,酸以收敛,辛以发散,咸以软坚,淡以渗泄,此正治也。 寒因寒用,热因热用,通因通用,塞因塞用,此从治也。 虚则补其母,又曰子能令母实;实则泻其子,又曰子能盗母气,因相生而兼相为用,此常法也。 脾病平肝,肝病壮脾,肾病清心,心病滋肾,此隔二治法也,肝病益肺(左金汤之类),脾胃病暖肾,或助命门火,此隔三治世人以张、李、刘、朱四家并称,皆以张为仲景。 窃思仲景系东汉时人,所立方论,悉本《素》、《灵》。 实百代医家之祖,岂三子所能肩随者,后阅陆定圃学博杂识,谓仲景不在四家之列,张应指张子和,乃与东垣、河间、丹溪相伯仲,其治法亦各明一义,卓然成家,此论甚允,实获我心,因亟录之。 补气药多温而少凉,补血药多凉而少温,此阴阳之所分也。 然肺主出气,肾主纳气,气虚之,非所以助正气也。 阳生则阴生,气壮则摄血。 血虚之人,有宜扶阳补气者,温药亦所宜用,而要不得以硫、附、椒、姜、为血少人用,以过于温热,适足以耗血也。 人参为扶元极品,无论表散攻泻,皆宜用之。 故古方用参极多,但所用人参,出于上党,地居中土,性味和平。 本朝用辽东参,偏居东方,故性温而上行。 至高丽参来自朝鲜,东洋参来自日本,则地愈东,而性愈偏,补虚之功不足,助热之势有余,受外邪及素患肝病者,皆须酌用,非可执古方而用今药也。 推之白术非野生,则性薄而枯燥,桂心非窑洞,则味辛而上炎(安南桂已无有),皆不足以济事,而稍不合宜,转多流弊,亦医家之所宜知也。 六淫以风为首。 天地之间,惟风无所不入,故人之受病,风症最重,又能兼及诸淫,变生百病。 其兼诸淫者,如寒曰风寒,湿曰风湿,暑曰暑风,燥曰风燥,火曰风火,盖各症皆能生风也。 其变百病者,如头风、脑风、喉风、肝风、胃风、肠风、鹤膝风、肾囊风、历节风,以及风气、风痹、风痱、风疹、风瘫、风癫之类是也。 而且轻则为伤,重则为中,总由真气先虚,营卫空疏,而后风邪得乘虚以袭之,是以风症多虚而少实。 东垣、河间、丹溪诸家治法,有顺气、养血、化痰、清热之不同,不专用驱风之剂也。 仲景着书名《伤寒论》,盖以寒病为诸症之纲也。 夫人之一身,阳盛则生,阴盛则死。 寒者阴惨之气,中人则为病,而阳气衰矣。 故仲景立方多主温剂,除攻下诸方之外,寒邪在表,则温散以汗之,如麻黄汤、桂枝汤、大青龙汤之类;寒邪在里,则温热以祛之,如理中汤、四逆汤之类,此实治寒病之心法,而为后人所宜遵守者也。 若四时之邪,或温、或湿、或暑,亦有似伤寒者,治法大不相同,切勿专用温热,以致贻误。 犹中暑中湿诸症,与中风迥别,故随时制宜,为医家之要诀焉。 暑者,夏令之阳邪从口鼻入,脾经实先受其病,而心肺次之。 乃热症多阳,属气有余,暑症多阴,属气不足。 与治感受寒邪之法大异,宜温散而不宜过热,宜清凉而不宜过寒,仲景方多不可用。 且暑之兼症甚多,有兼伤风者,有兼伤寒者,有兼伤湿者,有兼伤食者,而要惟兼湿与食为最多。 盖夏月土润溽暑,暑必多湿,而内无积食,亦断不致为大患也。 然或疟或痢,或霍乱吐泻,发于当时者为轻,入秋病为伏暑,极难痊愈,秋深更甚,若至霜降后发病,十五行六气之理,脾为湿土。 湿者、土之气也。 从地而上,其着于人,则有内感外感之不同。 雨水,汗浴淋漓,其伤在皮肤经络,而亦有兼风、兼寒、兼热、兼暑各症。 且有中湿甚重,而口眼斜,舌强语涩,筋骨拘挛,四肢麻木者,形如中风,而不可作中风治。 大约湿在表宜汗,谓解肌也。 湿在里宜泄,谓通二便也。 又须扶脾以实之,温中以祛之,而治湿之能事经曰:燥乃阳明秋金之气所化。 金能生水,燥则无以滋肾阴而化源绝,肾水既绝,不能灌溉五脏,滋养百骸,则周身皆槁而愈燥矣。 其病多由酒色过度而起,火盛水衰,遂至渐剧。 亦有因肺受风火,咳嗽多痰,唾久伤液,而成燥症者。 或皮肤甲错,或肌肉枯瘠,或嗌干声哑,总宜以甘寒生水之味治之。 轻者天冬、地黄、梨浆、藕粉,重者龟鳖胶、牛羊乳及燕窝等物,尤宜清心寡欲,嗽口咽津,自能渐愈。 若再用温剂,或酒色不戒,必致伤生,慎毋忽诸五脏六腑,各具真气。 气有余便是火,故诸经皆有火,而心肝命门三经实主之。 劳伤郁闷,盛怒极乐,悉能生火。 肝火盛则伤脾,心火炎则伤肺,命门火炽则伤肾,此火由内生者也。 至内寒暑湿诸症,身发壮热,久郁而成火,则四时之邪所传变也。 又肝移热于胆,心移热于小肠,肺移热于大肠,肾移热于膀胱,而其患不可胜穷矣。 火既为患,必宜泻之,而有以散为泻者,柴、葛之类。 有以泄为泻者,芩、连之类,有以滋阴为泻者,知、柏、元参之类。 有以补气为泻者,参、、甘草之类(所谓甘温胜大热)。 是在善用者之变而通之耳。 凡感受时疫,初起总觉寒毛洒淅,或四肢发冷。 故俗人遇外感,无论风温暑湿,皆称为伤寒,而治以表散。 日久邪入中焦,或自表而里,总觉化热,将有口渴便秘烦躁谵语等症,故俗人皆称为火症,而治以凉泻。 不知其中三因所受,变化多端,必须随症分经论治,方能奏效。 否则一方之内,不必全误,但有一二味不宜服者,非惟诸药无功,亦且其弊立见。 后来者不知何药未投,又复变法治之,如此则误人必多矣。 治病之法,望、闻、问、切,四端并重。 今人专取诊脉,已多遗漏。 况病患赋性有偏,脉亦各异,或迟或数,或大或小,医者素不相习,而病家所告,症候又多驳,甚或轻重例置,虚实互移,如此而欲凭所诊之脉,便与定方治病,多不相宜。 故凡初诊切宜审慎,必须揆情度理,确有见地,而后立方,且于初方中预防其变症。 如善弈者,开局下子,算至数十着以后,自能全局得手。 若待用药未合,而后别筹治法,即能疗病,终非良医,谓其人抱恙已久故也。 矧或变症迅速,不及改弦,又虑病家更易庸手,辗转蹉跎,人命至重,岂得一误再误养生家当于平日调和气血,保惜精神。 酒色嗜欲,一无沉溺,喜怒悲恐,一无过伤,则自不效。 此固非医者所得居功也。 少年酒色不谨之徒,猝受时邪,必然头眩身重,气体困惫,此由正气早伤之故。 经曰:邪之泄亡阴,延至日久,而神昏气蹙,痉厥之症,交发而并至,医者因前次已服攻散之药,辄投以参、、归、地,其或加入桂、附,若是者,决无生理,深可悼也。 治法当于邪未入里时,用参苏饮、枳术丸等方,加减调理之。 倘至八九日,症犹未退,且必增剧,即宜用复脉汤(即炙甘草汤加减。 )助其正气,滋其真阴,而后其邪自解。 若药饵误投,势已危殆,则牛黄丸、至宝丹、紫雪丹之类,酌而用之,亦可救其十之二三,此皆余所经验者。 嘉道间,越中某医,颇有名,而过于慎重,明知是症当攻当导,而不肯骤进补方。 约需多日,始稍稍补之,而其人已极惫矣。 余诘其故。 则曰:古人立方,表散则有大青龙、小青龙,攻里则有大承气、小承气、大陷胸、小陷胸、和解则有大柴胡、小柴胡,亦是审慎之意,先轻后重,如轻者得效,则重者不必施也。 余笑而不答。 夫仲景设方,各有专治,宜重宜轻,丝毫不容假借,岂有先试轻剂,后用重剂之理乎? 俗云:百病皆由痰起。 痰之名,不见于《内经》。 仲景书有五饮,痰饮居其一。 自后医家言治痰者浸多,而要必以治脾为先,盖痰本饮食所化。 脾气健运,则痰无从生,脾气一弱,则痰多而上出于肺窍,故治痰之方,大抵皆脾肺药也。 但痰有因寒而生者,有因火而生者,有因风而生者,有因湿而生者,治之各有其本,皆实痰也。 而虚痰又有两种,一则由脾虚不能化食,火郁为痰,痰稠而浊;一则由肾虚不能制水,水泛为痰,痰稀而清。 法当分阴阳以治之,或补其气,或补其阴,不专主乎消痰也。 今人多嗜烟草,终日吸之,兼餍酒肉,故晨起痰嗽必盛,此即日服药饵不易消除,至积病既深,痰声咯咯,由丹田而上至胸膈,则危在顷刻左氏传言,非鬼非食,鬼亦病之一端。 蛮回部,酷信巫鬼,每病必祷,越中妇女多好之。 ,即霍然愈。 但元气稍弱,此因鬼得病者也,其或病已数日,神气薄弱,忽有鬼物,凭以求食,祈祷后,鬼去而病仍在,尚须医治,此因病生鬼者也。 总之,既遇鬼疾,自应祛遣,切勿恃迂儒无鬼之论,与之作难,致使病者受累。 不过以医药为主,毋徒听命于鬼而已。 若夫夙世冤缠,三生孽报,时至相逢,必取其命,虽佛偈仙经,亦无从为之挽救耳。 形肥之人多痰,宜六君子汤之类。 形瘦之人多火,宜琼玉膏之类。 童稚之人多阴虚,宜六味地黄汤之类。 老年之人多阳虚,宜七宝美髯丹之类。 此平时调理法也。 治病三法,针灸与药饵并重,《左传》所谓攻之达之者也。 今针灸已失真传,灸法根据铜人图按穴炷艾,犹有治病奏功者,但亦惟劳损未成,及风湿痿痹之症为宜耳。 至于太乙雷火神针,尚传数方,率无全效。 乃近二十年来治痧之术盛行,无论老幼男妇,冬寒夏暑,遇有心痛腹痛,肝胃气痛,以及感冒发热吐泻等病,率皆名之曰痧,辄用刀针刺舌下,与两臂等处之血,谓之放痧,间亦有得愈者,哄然同声,以为神技,遍行城乡。 故寒热不节之时,民间之得免刺者鲜矣。 夫痧非惟《内经》不载,诸名家皆莫之言,惟阴阳水治干霍乱,俗名绞肠痧,见于后人。 本草方书,亦未闻有刺取其血之说。 大抵邪入血分,郁结而成,故刺血多变黑色。 若血色不变,则非痧也。 本非痧而刺之,徒伤气血,经络空虚,适足以召邪而生病。 故放痧之人,必多感胃,愈病愈刺,久之则成弱症而毙矣。 要之,针砭本系古法,久已无传,苟非极闷极痛,命在呼吸者,皆可用药调治,切勿轻试刀针。 余尝苦口劝人,多未见信,岂劫运所定,或以此代刀兵之数邪。 吁,可慨也已! 迩来鸦片烟遍行宇内,半由游手好闲之子,花柳娱情;半由幕友吏胥之徒,深宵办案,此外则有因借以治病而吸之者。 鸦片系罂粟苞浆,性本涩肠敛肺,夷人和以毒物,煎成烟膏,惟久泻久嗽滑脱之症,及肝病不犯上焦者,吸之颇为有效。 然病未除而瘾已成,犹进野狼以驱虎,而服之无效者,反添一吸烟之患。 且即治病果痊,全资烟力,久之气血亏损,嗽泻肝病,一旦复后,必然加重,烟亦不效,并非他药之所能治,而成必死之症矣。 夫《本草纲目》、《证治准绳》两书,无数佳品,无数良方,何病不可医? 何药不可用? 而必假此毒物也哉! 正文补编·卷上六经既叙,仍得而汇言之。 先言表里之义,三阳固为表,而太阳非表之表乎? 少阳非表中之半表里乎? 三阴固为里,而太阴非里之表乎? 少阴非里之半表里乎? 厥阴非里中之里乎? 再言经与脏腑之表里。 太阳经与膀胱也,阳明经与胃府也,少阳经与胆府也,非表中之表里乎? 太阴经与脾脏也,少阴经与肾脏也,厥阴经与肝脏也,非里中之表里乎? 表里之义得,而汗下之法可明矣。 在表俱可汗,是阴症可汗也。 在里俱可下,是阳经可下也。 请再言其升降之义,人之身胸膈居上,心居中之上,腹居中之下,少腹更在下。 邪在上,则越之可也。 邪在上之中,则泻之可也。 邪在中之下,则下之可也。 邪在下,泄之可也。 越者升而散之也,泻者徐而滋之也,下者攻而除之也,泄者就势而推致之也。 故除发汗解肌治表之外,又有泻心诸方,以泻中上之邪;有承气诸方,以下中下之邪;有抵当等汤,以泄少腹在下之邪;外有和解一方,以治半表里之邪。 皆审邪之所在,顺邪之性而治之也,俱不外升降之义也。 请再言寒热虚实之辨,正实则邪必虚,正虚则邪必实,其常也。 正虚而邪亦虚,正实而邪亦实,其变也。 治其邪实,而必不妨于正,治其正虚,而必无助乎邪,方为善治也。 热则脉证俱热,寒则脉证俱寒,其真也。 热而脉证似寒,寒而脉证似热,其假也。 治其热而必兼顾其阳,治其寒而必兼顾其阴,方为妙法也。 其间有寒热错杂之邪为患者,则又有寒热错杂之治,而救阴救阳之理,愈可明矣。 阴盛而阳衰,必驯至有阴而无阳,此扶阳抑阴,应图之于早也。 阳盛而阴衰,必渐成亢阳而亡阴,此济阴和阳,应识之于预也。 阳无而阴不独存,阴亡而阳不狐立,相维则生,相离则死,此又阴阳不可偏胜之大纲也。 明乎此,则《伤寒论》六经之理已尽,而凡病俱可引伸触类,其理无尽矣,此余之所以再为伸言也乎。 古昔圣贤,治一病必有一主方,千变万化,不脱根本。 在气分者,但行其气,不必病轻药重,攻动其血。 在血分者,则必兼平气治,所谓气行则血随之是也。 大凡体质素虚,驱邪及半,必兼护养元气,(参草之类是也。 )仍佐清邪。 暑病首用辛凉,继用甘寒,再用酸泄酸敛,不必用下,可称要言不烦矣。 而时下不外发散消导,加入香薷一味,或六一散一服。 考本草香薷辛温发汗,能泄宿水。 夏热气闭无汗,渴饮停水,香薷必佐杏仁,以杏仁苦降泄气。 长夏湿令,暑必兼湿,暑伤气分,湿亦伤气,汗则耗气伤阳,胃津大受劫烁,变病由此甚多,发泄司令,里真自虚,所以夏月用香薷者宜慎。 发布时间:2026-01-22 08:37:28 来源:乐乐易学网 链接:https://www.wuguba.cn/post-740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