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原机启微 内容: 卷之上阴弱不能配阳之病五脏无偏胜,虚阳无补法,六腑有调候,弱阴有强理。 心肝脾肺肾,各有所滋生,一脏或有余,四脏俱不足。 此五脏无偏胜也。 或浮或为散,是曰阳无根。 益之欲令实,翻致不能禁。 此虚阳无补法也。 膀胱大小肠,三焦胆包络,俾之各有主,平秘永不危。 此六腑有调候也。 衰弱不能济,遂使阳无御,反而欲匹之,要以方术盛。 此弱阴有强理也。 《解精微论》曰:心者,五脏之专精。 目者,其窍也,又为肝之窍。 肾主骨,骨之精为神水。 故肝木不平,内挟心火,为势妄行,火炎不制,神水受伤,上为内障,此五脏病也。 劳役过多,心不行事,相火代之。 《五脏生成论》曰:诸脉皆属于目。 相火者,心包络也,主百脉,上荣于目,火盛则百脉沸腾,上为内障,此虚阳病也。 膀胱小肠三焦胆,脉俱循于目。 其精气亦皆上注,而为目之精。 精之窠为眼,四腑一衰,则精气尽败,邪火乘之,上为内障,此六腑病也。 神水黑眼,皆法于阴;白眼赤脉,皆法于阳。 阴齐阳侔,故能为视。 阴微不立,阳盛即淫。 《阴阳应象大论》曰:壮火食气,壮火散气。 上为内障,此弱阴病也。 其病初起时,视觉微昏,常见空中有黑花,神水淡绿色;次则视岐,睹一成二,神水淡白色,可为冲和养胃汤主之,益气聪明汤主之,《千金》磁朱丸主之,石斛夜明丸主之。 有热者,泻热黄连汤主之。 久则不睹,神水纯白色,永为废疾也。 然废疾亦有治法,先令病者,以冷水洗眼如冰,气血不得流行为度,用左手大指次指按定眼珠,不令转动,次用右手持鸭舌针,去黑睛如米许,针之令入。 白睛甚浓,欲入甚难,必要手准力完,重针则破,然后斜回针首,以针刀刮之,障落则明。 有落而复起者,起则重刮。 刮之有至再三者,皆为洗不甚冷,气血不凝故也。 障落之后,以棉裹黑豆数粒,令如杏核样,使病目垂闭,覆眼皮上,用软帛缠之,睛珠不得动移为度。 如是五七日,才许开视,视勿劳也。 亦须服上药,庶几无失。 此法治者五六,不治者亦四五。 五脏之病,虚阳之病;六腑之病,弱阴之病。 四者皆为阴弱不能配阳也。 噫! 学人慎之。 卷之上心火乘金水衰反制之病天有六邪,风寒暑湿燥火也;人有七情,喜怒悲思忧恐惊也。 七情内召,六邪外从,从而不休,随召见病,此心乘金,水衰反制之原也。 世病目赤为热,人所共知者也。 然不审其赤分数等,各治不同。 有白睛纯赤如火,热气炙人者,乃淫热反克之病也,治如淫热反克之病。 有白有赤而肿胀,外睫虚浮者,乃风热不制之病也,治如风热不制之病。 有白睛淡赤而细脉深红,纵横错贯者,乃七情五贼劳役饥饱之病,治如七情五贼劳役饥饱之病。 有白睛不肿不胀,忽如血贯者,乃血为邪胜,凝而不行之病也,治如血为邪胜凝而不行之病。 有白睛微变青色,黑睛稍带白色,白黑之间,赤环如带,谓之抱轮红者,此邪火乘金,水衰反制之病也。 此病或因目病已久,抑郁不舒,或因目病误服寒凉药过多,或因目病时内多房劳,皆能内伤元气。 元气一虚,心火亢盛,故火能克金。 金乃手太阴肺,白睛属肺;水乃足少阴肾,黑睛属肾。 水本克火,水衰不能克,反受火制,故视物不明,昏如雾露中,或睛珠高低不平,其色如死,甚不光泽,赤带抱轮而红也。 口干舌苦,眵多羞涩,稍有热者,还阴救苦汤主之,黄连羊肝丸主之,川芎决明散主之。 无口干舌苦,眵多羞涩者,助阳活血汤主之,神验锦鸠丸主之,万应蝉花散主之。 有热无热,俱服《千金》磁朱丸,镇坠心火,滋益肾水,荣养元气,自然获愈也。 噫! 天之六邪,未必能害人也。 惟人以七情召而致之也。 七情匿召,六邪安从,反此者岂止能避而已哉! 犹当役之而后已也。 卷之上内急外弛之病阴阳以和为本,过与不及,病皆生焉。 急者,紧缩不解也;弛者,宽纵不收也。 紧缩属阳,宽纵属阴,不解不收,皆为病也。 手太阳肺,为辛为金也。 主一身皮毛,而目之上下睫之外者,亦其属也。 手少阴心,为丁;手太阳小肠,为丙。 丙丁为火,故为表里,故分上下,而目之上下睫之内者,亦其属也。 足厥阴肝,为乙,乙为木,其脉循上睫之内,火其子也,故与心合。 心肝小肠三经受邪,则阳火内盛,故上下睫之内,紧缩而不解也。 肺金为火克,受克者必衰,衰则阴气外行,故目之上下睫之外者,宽纵而不收也。 上下睫既内急外弛,故睫毛皆倒而刺里,睛既受刺,则深赤生翳。 此翳者,睛受损也。 故目所病者皆具。 如羞明沙涩,畏风怕日,沁烂,或痛或痒,生眵流泪之证俱见。 有用药夹施于上睫之外者,欲弛者急,急者弛。 而睫毛无倒刺之患者,非其治也。 此徒能解厄于目前,而终复其病也。 何则? 为不审过与不及也,为不能除其原病也。 治法:当攀出内睑向外,速以三棱针乱刺出血,以左手大指甲迎其针锋,后以黄防风饮子主之,无比蔓荆子汤主之,决明益阴丸主之,菊花决明散主之,鼻碧云散亦宜兼用。 如是则紧缩自弛,宽纵渐急,或过不及,皆复为和,药夹之治,忍勿施也,徒为苦耳。 智者宜审此。 卷之上奇经客邪之病人之有五脏者,犹天地之有五岳也;六腑者,犹天地之有四渎也;奇经者,犹四渎之外,别有江河也。 奇经客邪,非十二经之治也。 十二经之外,别有治奇经之法也。 《缪刺论》曰:邪客于足阳跷之脉,令人目痛,从内始。 《启玄子·王冰注》曰:以其脉起于足,上行至头而属目内,故病令人目痛从内始也。 《针经》曰:阴跷脉入鼽,属目内,合于太阳阳跷而上行。 故阳跷受邪者,内既赤,生脉如缕,缕根生于瘀肉,瘀肉生黄赤脂,脂横侵黑睛,渐蚀神水,此阳跷为病之次第也。 或兼锐而病者,以其合于太阳故也。 锐者,手太阳小肠之脉也。 锐之病,必轻于内者,盖枝蔓所传者少,而正受者必多也。 俗呼为攀睛,即其病也。 还阴救苦汤主之,拨云退翳丸主之,栀子胜奇散主之,万应蝉花散主之,磨障灵光膏主之,消翳复明膏主之,朴硝黄连炉甘石泡散主之。 病多药不能及者,宜治以手法。 先用冷水洗,如针内障眼法,以左手按定,勿令得动移,略施小眉刀尖,剔去脂肉,复以冷水洗净,仍将前药饵之,此治奇经客邪之法也。 故并置其经络病始。 卷之上为物所伤之病志于固者,则八风无以窥其隙;本于密者,则五脏何以受其邪。 故生之者天也,召之者人也。 虽生弗召,莫能害也,为害不已,召之甚也。 《生气通天论》曰:风者,百病之始也。 清净则肉腠闭拒,虽有大风苛毒,弗之能害。 《阴阳应象大论》曰:邪风之至,疾如风雨,故善治者治皮毛。 夫肉腠固,皮毛密,所以为害者,安从其来也。 今为物之所伤,则皮毛肉腠之间,为隙必甚,所伤之际,岂无七情内移,而为卫气衰惫之原,二者俱召,风安不从。 故伤于目之上下左右者,则目之上下左右俱病,当总作除风益损汤主之。 伤于眉骨者,病自目系而下,以其手少阴有隙也,加黄连,除风益损汤主之。 伤于额者,病自抵过而上,伤于耳中者,病自锐而入,以其手太阳有隙也,加柴胡,除风益损汤主之。 伤于额交巅耳上角及脑者,病自内而出,以其足太阳有隙也,加苍术,除风益损汤主之。 伤于耳后耳角耳前者,病自客主人斜下,伤于颊者,病自锐而入,以其手少阳有隙也,加枳壳,除风益损汤主之。 伤于头角耳前后及目锐后者,病自锐而入,以其足少阳有隙也,加龙胆草,除风益损汤主之。 伤于额角及巅者,病自目系而下,以其足厥阴有隙也,加五味子,除风益损汤主之。 诸有热者,更当加黄芩,兼服加减地黄丸。 伤甚者,须从权倍加大黄,泻其败血。 《六节藏象论》曰:肝受血而能视。 此盖滋血养血复血之药也,此治其本也。 又有为物暴震,神水遂散,更不复治,故并识之于此。 卷之上伤寒愈后之病伤寒病愈后,或有目复大病者,以其清阳之气不升,而余邪上走空窍也。 其病隐涩赤胀,生翳羞明,头脑骨痛,宜作群队升发之剂饵之,数服斯愈。 《伤寒论》曰:冬时严寒,万类深藏,君子固密,不伤于寒,触冒之者,乃名伤寒。 其伤于四时之气者,皆能为病。 又《生气通天论》曰:四时之气,更伤五脏,五脏六腑一病,则浊阴之气不得下,清阳之气不得上。 今伤寒时病虽愈,浊阴清阳之气,犹未来复,浊阴清阳之气未复,故余邪尚炽不休,故其走上而为目之害也。 是以一日而愈者,余邪在太阳;二日而愈者,余邪在阳明;三日而愈者,余邪在少阳;四日而愈者,余邪在太阴;五日而愈者,余邪在少阴;六日而愈者,余邪在厥阴。 七日而复,是皆清阳不能出上窍,而复受其所害也。 当为助清阳上出,则治,人参补阳汤主之,羌活胜风汤主之,加减地黄丸主之,鼻碧云散亦宜用也。 忌大黄、芒硝苦寒通利之剂;用之,必不治。 卷之上强阳抟实阴之病强者,盛而有力也;实者,坚而内充也。 故有力者,强而欲抟;内充者,实而自收。 是以阴阳无两强,亦无两实。 惟强与实,以偏则病。 内抟于身,上见于虚窍也。 足少阴肾为水,肾之精上为神水;手厥阴心包络为相火,火强抟水,水实而自收。 其病神水紧小,渐小而又小,积渐之至,竟如菜子许。 又有神水外围,相类虫蚀者。 然皆能睹而不昏,但微觉羞涩耳。 是皆阳气强盛而抟阴,阴气坚实而有御,虽受所抟,终止于边鄙皮肤也,内无所伤动。 治法:当抑阳缓阴则愈。 以其强耶,故可抑;以其实耶,惟可缓而弗宜助,助之则反胜,抑阳。 酒连散主之。 大抵强者则不易入,故以酒为之导引,欲其气味投合,入则可展其长,此反治也,还阴救苦汤主之,疗相火药也。 亦宜用鼻碧云散。 然病世亦间见,医者要当识之。 卷之上亡血过多之病《六节藏象论》曰:肝受血而能视。 《宣明五气篇》曰:久视伤血。 《气厥论》曰:胆移热于脑则辛鼻渊,传为衄蔑瞑目。 《缪刺论》曰:冬刺经脉,血气皆脱,令人目不明。 由此推之,目之为血所养者明矣。 手少阴心主血,血荣于目;足厥阴肝,开窍于目,肝亦多血,故血亡目病。 男子衄血便血,妇人产后崩漏亡之过多者,皆能病焉。 其为病睛珠痛,珠痛不能视,差明瘾涩,眼睫无力,眉骨太阳,因为酸疼,当作芎归补血汤主之,当归养荣汤主之,除风益损汤主之,滋阴地黄丸主之。 诸有热者,加黄芩;妇人产漏者,加阿胶;脾胃不佳,恶心不进食者,加生姜。 复其血,使其所养则愈。 然要忌咸物。 《宣明五气篇》又曰:咸走血,血病无多食咸。 是忌。 卷之上斑疹余毒之病东垣李明之曰:诸斑疹皆从寒水逆流而作也。 子之初生也,在母腹中,母呼亦呼。 母吸亦吸。 呼吸者,阳也,而动作生焉。 饥食母血,渴饮母血。 饮食者,阴也,而形质生焉。 阴具阳足,十月而降,口中恶血,因啼即下,却归男子生精之所,女子结胎之处,命宗所谓玄牝玄关者也。 此血僻伏而不时发,或因乳食内伤,或因湿热下溜,营气不从,逆于肉理,所僻伏者,乃为所发。 初则膀胱壬水夹脊逆流而克小肠丙火,故颈项以上先见也;次则胃经癸水,又克心火,故胸腹以上次见也;终则二火炽盛,反制寒水,故胸腹以下后见也。 至此则五脏六腑皆病也。 七日齐,七日盛,七日谢,三七二十一日而愈者,七为火数故也。 愈后或有病疽病疮者,是皆余毒尚在不去者,今其病目者亦然。 所害者,与风热不制之病稍同而异,总以羚羊角散主之。 便不硬者,减硝黄。 未满二十一日而病作者,消毒化斑汤主之。 此药功非独能于目,盖专于斑者之药也。 不问初起已着,服之便令消化,稀者则不复出,方随四时加减。 卷之上深疳为害之病卫气少而寒气乘之也,元气微而饮食伤之也,外乘内伤,酿而成之也。 父母以其纯阳耶,故深冬不为裳;父母以其恶风耶,故盛夏不解衣;父母以其数饥耶,故饲后强食之;父母以其或渴耶,故乳后更饮之。 有愚戆而为父母者,又不审其寒暑饮食也,故寒而不为暖,暑而不能凉,饮而不至渴,食而不及饥。 而小儿幽玄默,抱疾而不能自言,故外乘内伤,因循积渐,酿而成疳也。 渴而易饥,能食而瘦,腹胀下利,作HTHT声,日远不治,遂生目病。 其病生翳,睫闭不能开,眵泪如糊,久而脓流,竟枯两目。 何则? 为阳气下走也,为阴气反上也。 治法:当如《阴阳应象大论》曰:清阳出上窍,浊阴出下窍,清阳发腠理,浊阴走五脏,清阳实四肢,浊阴归六腑。 各还其原,不反其常,是其治也。 当作升阳降阴之剂,茯苓泻湿汤主之,升麻龙胆草饮子主之。 此药非专于目,并治以上数证。 然勿后,后则危也。 为父母者其审诸。 卷之下君臣佐使逆从反正说君为主,臣为辅,佐为助,使为用,置方之原也。 逆则攻,从则顺,反则异,正则宜,治病之法也。 必热必寒,必散必收者,君之主也。 不宣不明,不授不行者,臣之辅也。 能受能令,能合能力者,佐之助也。 或击或发,或劫或开者,使之用也。 破寒必热,逐热必寒,去燥必濡,除湿必泄者,逆则攻也。 治惊须平,治损须温,治留须收,治坚须溃者,从则顺也。 热病用寒药,而导寒攻热者必热。 阳明病发热,大便硬者,大承气汤,酒制大黄热服之类也。 寒病用热药,而导热去寒者必寒。 少阴病下利,服附子、干姜不止者,白通汤加人尿、猪胆之类也。 塞病用通药,而导通除塞者必寒。 胸满烦惊,小便不利者,柴胡加龙骨牡蛎汤之类也。 通病用塞药,而导塞止通者必通。 太阳中风下利,心下痞硬者,十枣汤之类也。 发布时间:2026-01-13 08:52:29 来源:乐乐易学网 链接:https://www.wuguba.cn/post-732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