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小儿初生诸疾门 内容: 古今图书集成医部全录卷四百七小儿初生诸疾门黄帝素问 奇病论篇帝曰:人生而有病巅疾者,病名曰何? 安所得之? 岐伯曰:病名为胎病。 此得之在母腹中时,其母有所大惊,气上而不下,精气并居,故令子发为巅疾也。 【注 此女子胞之为病也。 有所大惊,则气暴上而不下。 夫精以养胎,而精气并居者也。 母受惊而气上,则子之精气亦逆,故令子发为巅疾也。 思谓巅当作癫。 按婴儿癫癎,多因母腹中受惊所致。 然癫疾者逆气之所生也,故因气上逆而发为癫疾。 兆璜曰:胎中受病,非止惊癎。 妊娠女子饮食起居,大宜谨慎,则生子聪俊,无病长年。】千金方【唐 孙思邈】 初生出腹论小儿初生出腹,骨肉未敛,肌肉犹是血也,血凝乃坚成肌肉耳。 其血沮败,不成肌肉,则使面目绕鼻口左右悉黄而啼,闭目聚口撮面,口中干燥,四肢不能伸缩者,皆是血脉不敛也,多不育。 若有如此者,皆宜与龙胆汤也。 儿生落地不作声者,取暖水一器灌之,须臾当啼。 儿生不作声者,此由难产气少故也。 可取儿脐带向身却捋之,令气入腹,仍呵之至百度,啼声自发。 亦可以葱白徐徐鞭之,即啼。 儿生十许日怒啼。 似衣中有刺者,此或脐燥还刺其腹,当解之,易衣更裹,仍以温粉粉之。 若脐不愈,烧绛帛末粉之。 若过一月脐有汁不愈,烧虾蟆灰粉之,日三四度。 若脐中水及中冷,则令儿腹绞痛,夭糾啼呼,面目青黑,此是中水之过,当炙粉絮以熨之,不时治护。 脐至肿者,皆随轻重,重者便灸之,乃可至八九十壮;轻者脐不大肿,但出汁,时时啼呼者,捣当归末和胡粉傅之,炙絮日熨之,至百日愈,以啼呼止为候。 【按初生小儿,针灸不可妄施,兹云炙之可至八九十壮,虽今古异宜,亦须斟酌。】若儿粪青者,冷也。 与脐中水同。 乳哺不进者,腹中皆有痰癖也,当以四物紫丸微下之,节哺乳,数日便自愈。 小儿微寒热,亦当尔利之,要当下之,然后乃瘥。 惊癎新生即癎者,是其五脏不收敛,血气不聚,五脉不流,骨怯不成也,多不全育。 其一月四十日已上,至期岁而癎者,亦由乳养失理,血气不和,风邪所中也。 病先身热掣瘲,驾啼叫唤而后发癎,脉浮者为阳癎,病在六腑,外在肌肤,犹易治也。 病先身冷,不惊掣,不啼呼,而病发时脉沉者为阴癎,病在五脏,内在骨髓,极难治也。 初出腹,血脉不敛,五脏未成,稍将养失宜,即为病也,时不成人。 其经变蒸之后有病,余证并宽,惟中风最暴卒也。 小儿四肢不好惊掣,气息小异,欲作癎,及变蒸日满不解者,并宜与龙胆汤。 凡小儿不能乳哺,当与紫丸下之。 小儿始生,生气尚盛,但有微恶,则须下之,必无所损。 及其愈病,则致深益。 若不时下则成大疾,疾成难治矣。 凡下,四味紫丸最善。 虽下,不损人,足以去疾。 若四味紫丸不得下者,当以赤丸下之;赤丸不下,当倍之。 若已下而有余热不尽,当按方作龙胆汤稍稍服之,并摩赤膏。 风癎亦当下之,然当以猪心汤下之。 惊癎但按图灸之,及摩生膏,不可大下也。 何者? 惊癎心气不定,下之内虚,益令甚尔。 惊癎甚者,特为难治。 故养小儿常慎惊,勿令闻大声,抱持之间当安徐,勿令惊布。 又天雷时,当塞儿耳,并作余细声以乱之也。 凡养小儿,皆微惊以长其血脉,但不欲大惊。 大惊乃灸惊脉。 若五六十日灸者,惊复更甚;生百日后灸惊脉,乃善。 变蒸论凡儿生三十二日一变;六十四日再变,变且蒸;九十六日三变;一百二十八日四变,变且蒸;一百六十日五变;一百九十二日六变,变且蒸;二百二十四日七变;二百五十六日八变,变且蒸;二百八十八日九变;三百二十日十变,变且蒸。 积三百二十日小蒸毕后,六十四日大蒸;蒸后六十四日复大蒸;蒸后一百二十八日复大蒸。 凡小儿自生三十二日一变,再变为一蒸;凡十变而五小蒸,又三大蒸;积五百七十六日大小蒸都毕,乃成人。 小儿所以变蒸者,是荣其血脉,改其五脏,故一变竟,辄觉情态有异。 其变蒸之候,变者上气,蒸者体热。 变蒸有轻重:其轻者体热而微惊,耳冷尻冷,上唇头白泡起如鱼目珠子,微汗出;其重者体壮热而脉乱,或汗或不汗,不欲食,食辄吐哯,目白睛微赤,黑睛微白。 又云目白者重,赤黑者微,变蒸毕,自精明矣。 此其证也。 单变小微,兼蒸小剧。 凡蒸平者五日而衰,远者十日而衰。 先期五日,后期五日,为十日之中,热乃除耳。 儿生三十二日一变,二十九日先期而热,便治之如法,至三十六七日蒸乃毕耳。 恕不解了,故重说之。 且变蒸之时,不欲惊动,勿令傍多人。 儿变蒸或早或晚,不如法者多。 又初变之时或热甚者,违日数不歇,审计变蒸之日,当其时有热微惊,慎不可治及灸刺,但和视之,若良久热不可已,少与紫丸微下,热歇便止。 若于变蒸之中,加以时行温病,或非变蒸时而得时行者,其诊皆相似,惟耳及尻通热,口上无白泡耳。 当先服黑散以发其汗,汗出温粉粉之,热当歇,便就瘥;若犹不都除,乃与紫丸下之。 儿变蒸时,若有寒加之,即寒热交争,腹腰夭糾,啼不止者,熨之则愈也。 【熨法即炙粉絮熨之。】变蒸与温壮伤寒相似。 若非变蒸,身热耳热尻亦热,此乃为他病,可作余治。 审是变蒸,不得为余治也。 又一法:凡儿生三十二日始变,变者身热也;至六十四日再变,几且蒸,其状卧端正也;至九十六日三变,定者候丹孔出而泄;至一百二十八日四变,变且蒸,以能咳笑也;至一百六十日五变,以成机关也;至一百九十二日六变,变且蒸,五机成也;至二百二十四日七变,以能匍匐也;至二百五十六日八变,变且蒸,以知欲学语也;至二百八十八日九变,以亭亭然也。 凡小儿生至二百八十八日,九变四蒸也。 当其变之日,慎不可妄治之,则加其疾。 变且蒸者,是儿送迎月也。 蒸者,甚热而脉乱汗出是也。 近者五日歇,远者八九日歇也。 当是蒸上,不可灸刺妄治之也。 小儿直诀【宋 钱乙】 胎惊小儿初生,壮热吐哯,身体强直,手足抽掣,目反直视,是胎惊风证也。 【注 按前证多因娠妇忿怒惊恐,调摄乖常,或挟外邪内伤于胎。 盖母有所触,胎必感之。 当用猪乳膏拭儿口中,或用惺惺散加漏芦令母烈服,使药通乳中,儿病自愈矣。】百日内发搐,真者不过两三次必死,假者频发不死。 真者内生惊癎,假者外伤风冷。 血气未实,不能胜任,故发搐,口中气热,用大青膏涂顖、浴体二法。 【注 按前证多因胎中受患,或乳母郁怒传儿,或儿脾伤自病。 当固元气为主,而兼治其母。 仍参吮乳不能类治之。 后仿此。】 变蒸小儿在母腹中乃生骨气,五脏六腑成而未全。 自生之后,即长骨脉,五脏六腑之神智也。 变者易也,自内而外,自下而上,又身热。 故以生之日后三十二日一变蒸,即智意有异于前。 何也? 长生脏腑智意故也。 何谓三十二日长骨添精神? 人有三百六十五骨,除手足中四十五碎骨外,有三百二十数。 自生下,骨一日十段而上之。 十日百段,而三十二日计三百二十段为一变,亦曰一蒸。 骨之余气,一自脑分入龈中,作三十二齿;而齿牙不及三十二数者,由变不足其常也。 或二十八日即长二十八齿,已下仿此,但不过三十二之数也。 凡一周遍乃生虚热诸病,如是十周则小蒸毕也。 计三百二十日,生骨气乃全而未壮也。 故初三十二日一变生肾生志,六十四日再变生膀胱,其发耳与骨 尻冷。 肾与膀胱俱主于水,水数一,故先变生之。 九十六日三变生心喜,一百二十八日四变生小肠,其发汗出而微惊。 心为火,火数二。 一百六十日五变生肝哭,一百九十二日六变生胆,其发自闭【一云目不闭】而赤。 肝主木,木数三。 二百二十四日七变生肺声,二百五十六日八变生大肠,其发肤热而汗或不汗。 肺者金,金数四。 二百八十八日九变生脾智,三百二十日十变生胃,其发不食腹痛而吐乳。 此后乃齿生,能言知喜怒,故云始全也。 太仓云:气入四肢长碎骨,于十变后六十四日长其经脉手足。 手受血,故能持物;足受血,故能行立也。 经云:变且蒸,谓蒸毕而足一岁之日也。 师曰:不汗而热者发其汗,大吐者微止,不可余治。 是以小儿须变蒸蜕齿者,如花之易苗。 所谓不及三十二齿者。 由变之不及,齿当与变日相合也。 年壮而视齿方明。 【注 按小儿变者变其情态,蒸者蒸其血脉,故三十二日一变,每变毕则情态异常。 《全婴方》论云:变蒸者以长气血也。 变者上气,蒸者发热也。 轻则体热虚惊,耳冷微汗,唇生白泡,三日可愈;重者寒热脉乱,腹疼啼叫,不能乳食,食即吐哯,五日方愈,古方以黑散子紫丸子主之。 窃谓此证小儿所不能免者,虽勿药可也。 况前药乃属峻厉,非惟脏腑不能胜,抑且反伤气血,慎之慎之! 予尝见一小儿至二变,发热有痰,投以抱龙丸一粒,卒至不救,观此可验矣。 若不热不惊,略无证候而暗变者,盖受胎气壮实故也。 然其候与伤寒相似,但以唇上白泡验之。 亦有受胎气壮实,不热不惊,或无证候而暗变者,不必服药。 然父母爱子之心胜,稍有疾病,急于求医;而医不究病倩,率尔投剂。 殊不知病因多端,见证相类,难以卒辨。 况古人禀厚,方多峻厉之剂,慎服可也。】 吐泻初生十日内吐泻壮热,不乳,或乳不消,或白色,先用白饼子下之,后用益黄散和之。 初生下吐,因秽恶下咽故也,用木瓜丸主之。 凡初生急须拭凈口中,否则啼声一发,秽物咽下,致生诸病。 【注 按芽儿初生之患,多因乳母不慎七情,不节厚味,传儿为病,当审其因以调治其母。 前所用之药,恐脏腑脆嫩,不能胜受,治者审之。】 夜啼夜啼者,小儿筋骨血脉未成而多哭,脾脏冷而痛也,当与温中药或花火膏主之。 若虚怯为冷所乘,则唇青。 【注 按前证多因禀赋不足,或乳母饮食七情亏损所致。 若面色白及白睛多者,属肾气不足,至夜则阴盛而腹痛也,用六味丸。 若脸青唇白,或小便黄短,属脾气不足,至夜则阴盛而腹痛也,用钓藤散。 若脸红舌白,或小便赤濇,小肠热也,用导赤散加辰砂;如不应,属肾火,用地黄丸。 唇色青白,口中气冷,或肢体冷,或泄泻曲腰,或泄泻不乳,此脾肾虚弱,用六神散;兼呕吐,用六君子汤。 大便不化,乳少腹胀,用五味异功散加漏芦,令母服之,儿病自愈;儿亦服四五滴尤妙,儿大数滴。】 惊啼惊啼者邪气乘心也,当以安神丸主之。 【注 按哭而不啼多泪,是惊悸也;啼而无泪,是痛也。 若因心血不足,用秘旨安神丸;心火炽盛,用导赤散;木火相搏,用柴胡栀子散;肝血不足,用六味丸。 所云十啼者,盖亦大同小异耳。】 撮口若浴后拭脐不干,风入作疮,令儿撮口甚者,是脾虚也。 若频撮口,是气不和也。 益黄散主之。 【注 愚按前证果因浴后拭挹不干,用枯矾为末搽之即愈。 若兼乳母肝脾有热,助儿为患,当用加味逍遥散以治其母。 若风入作疮,邪传于脾,撮口者,其害匪轻;七日内患者,其危尤速。】 胎肥胎热胎怯胎肥者,生下丰厚,目睛粉红,大便干难,时出涎水。 胎热者,生下有血色,时叫哭,身热淡黄,目睛多赤,大便色黄,急欲食乳,并用浴体法主之。 胎怯者,生下面白,肌肉瘦弱,大便白水,身无血色,哽气多哕,亦用浴体法。 【注 按浴体之法,乃开发腠理,疏泄阳气者也。 其胎气果热,在暑月庶几可用。 其或胎怯而用前法,恐复伤真气也。 然此证属有余者,胎肥胎热也。 因母食膏梁厚味,或怒火郁热。 胎怯弱者,因父精不足,或母气虚弱,用八珍汤;父精不足,用地黄丸;俱加漏芦令子母俱服。】 脐风急欲乳不能食者,此风邪由脐而蕴热心脾,致舌厚唇燥,不能吮乳也。 【注 按前证果因外邪而唇口撮紧者,名为脐风,多不能救。 若心脾有热,舌尖痛不能吮乳,舌本痛不能送乳者,以柳华散敷之。 若舌下肿如小舌者,或舌络牵痛,或齿龈患白星,俱用线针剌出毒血,亦敷前散。 若唇肿痛或裂纹作痛,以当归膏调前散敷之。 若暴病发热,作渴饮冷,大便秘结,用泻黄散疏导其热。 若病后发热,口渴饮汤,大便不实,用异功散调补胃气。 若服攻伐之剂,兼呕吐,或腹痛,脾胃复伤也,用四君子汤。 或口角流涎,或痰气壅盛,脾不能摄也,用六君子汤。 若儿自食甘肥,或母食酒面,致儿口舌生疮,用清胃散以清热。 若作呕,少食泄泻,用白朮散以补脾。 若手足并冷,或腹痛恶寒,用六君、炮姜以温中。 若因乳母饮食劳役失宜,致儿发热,用补中益气汤。 因乳母肝脾二经血虚,内热传儿,用加味逍遥散、八珍汤。 因乳母肝脾郁怒,血伤内热,致儿为患,用加味逍遥散、加味归脾汤。 俱加漏芦子,亦服数滴,仍参前弄舌类。 凡针重舌,以针直刺,不可横挑,恐伤舌络,则言语不清。】 胎黄若百日或半年不因病而身黄者,胃热胎疸也;若淡黄兼白者,胃怯也。 【注 初生身黄壮热,不乳便秘,此为胎热,用地黄汤。 若二便赤濇,腹胀面赤,饮水,用茵陈汤,调五苓散。 若清便自调,四肢并冷,用益黄散。 淡黄白,用调中丸。】 发布时间:2025-12-22 08:38:29 来源:乐乐易学网 链接:https://www.wuguba.cn/post-712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