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小儿未生胎养门 内容: 古今图书集成医部全录卷四百一小儿未生胎养门列女传 胎教论古者妇人妊子,寝不侧,坐不边,立不跸,不食邪味,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坐,目不视邪色,耳不听淫声,夜则令瞽诵诗道正事,如此则生子形容端正,才过人矣。 千金方【唐·孙思邈】 养胎论旧说凡受胎三月,逐物变化,禀质未定。 故妊娠三月,欲得观犀象猛兽珠玉宝物,欲得见贤人君子盛德大师,观礼乐钟鼓俎豆军旅陈设,焚烧名香,口诵诗书古今箴诫,居处简静,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坐,弹琴瑟,调心神,和情性,节嗜欲,庶事清净,生子皆良,长寿,忠孝仁义,聪慧无疾,斯盖文王胎教者也。 儿在胎,日月未满,阴阳未备,腑脏骨节皆未成足。 故自初妊迄于将产,饮食居处皆有禁忌。 姙娠食羊肝,令子多厄;食山羊肉,令子多病。 妊娠食驴马肉,令子延月;食骡肉,产难。 妊娠食兔肉犬肉,令子无音声并缺唇。 妊娠食鸡肉糯米,令子多寸白虫。 妊娠食鸡子及干鲤鱼,令子多疮。 妊娠食椹并鸭子,令子倒出心寒。 妊娠食雀肉并豆酱,令子满面多(黑干)黯黑子。 妊娠食雀肉饮酒,令子心淫情乱,不畏羞耻。 妊娠食鳖,令子短项。 妊娠食冰浆,绝胎。 妊娠勿向非常地大小便,必半产杀人。 除之才曰:妊娠三月名始胎。 当此之时,未有定仪,见物而化。 欲生男者操弓矢,欲生女者弄珠玑。 欲子美好,数视璧玉;欲子贤良,端坐清虚。 是谓外象而内感者也。 妇人良方【宋 陈自明】 胎教论巢氏《病源论》:妊娠一月名胎胚,足厥阴脉养之;二月名始膏,足少阳脉养之;三月名始胎,手心主脉养之。 当此之时,血不流行,形象始化,未有定仪,因感而变。 欲子端正庄严,常口谈正言,身行正事。 欲生男,宜佩弦,执弓矢;欲生女,宜佩韦,施环佩。 欲子美好,宜佩白玉;欲子贤能,宜看诗书。 是谓外象而内感者也。 四月始受水精以成其血脉,手少阳脉养之;五月始受火精以成其气,足太阴脉养之;六月始受金精以成其筋,足阳明脉养之;七月始受木精以成其骨,手太阴脉养之;八月始受土精以成肤革,手阳明脉养之;九月始受石精以成毛发,足少阴脉养之;十月五脏六腑关节人神皆备。 此其大略也。 又五脏论有称耆婆者论:一月如露珠;二月如桃花,三月男女分;四月形象具;五月筋骨成;六月毛发生;七月游其魂,儿能动左手;八月游其魄,儿能动右手;九月三转身;十月受气足。 更有《颅顖经》云:一月为胎胞,精血凝也;二月为胎形,成胚也;三月阳神为三魂;四月阴灵为七魄;五月五行,分五脏也;六月六律,定六腑也;七月精开窍通光明也;八月元神具降真灵也;九月宫室罗布以定生人也;十月受气足,万象成也。 今推究数说:如五脏论者类,皆浅鄙妄托其名;至于三藏佛书且涉怪诞,漫不可考。 今按《颅顖经》三卷云,中古巫方所撰;某巢氏论妊娠至三月始胎之峙,欲谈正言、行正事、佩弦韦、执弓矢、施环佩、佩白玉、读诗书之类,岂非胎教之理乎? 尝试推巢氏所论,云妊娠脉养之理。 若足厥阴肝脉也,足少阳胆脉也,为一脏腑之经,余皆如此。 且四时之令,必始于春木,故十二经之养始于肝,所以养胎在一月二月。 手心主心包络脉也,手少阳三焦脉也,属火而夏旺,所以养胎在三月四月。 手少阴手太阳乃心脉也,以君主之官,无为而尊也。 足太阴脾脉也,足阳明胃脉也,属土而旺长夏,所以养胎在五月六月。 手太阴肺脉也,手阳明大肠脉也,属金而旺秋,所以养胎在七月八月。 足少阴肾脉也,属水而旺冬,所以养胎在九月。 又况母之肾脏系于胎,是母之真气,子之所赖也。 至十月儿于母腹之中,受足诸脏气脉所养,然后待时而生。 此论奥微而有至理。 世更有明之者,亦未有过于巢氏之论矣。 余因述其说。 巢氏论曰:阳施阴化,精气有余,两胎有俱男俱女者。 《道藏经》云:妇人月信止后一日、三日、五日,值男女旺相日阳日阳时交合,有孕多男。 若男女禀受皆壮则多子,一或怯弱则少子。 《颅顖经》云:阳盛发阴,当孕成男。 六脉诸经,皆举其阴。 又云:三阳所会则生男,三阴所会则生女。 葛仙翁《肘后方》云:男从父气,女从母气。 《圣济经》云:天之德,地之气,阴阳之至和,流薄于一体。 因气而左动则属阳,阳资之则成男;因气而右动则属阴,阴资之则成女。 《易》称干道成男,坤道成女,此男女之别也。 凡妊娠有疾,投以汤药,衰其大半而已,使病去母安,胎亦无损矣。 【注 按东垣、丹溪云:经水断后一二日,血海始净,精胜其血,感者成男;四五日后,血脉已旺,精不胜血,感者成女。 盖父精母血,因感而会。 精之施也,血能摄精,故成男,此万物资始于干元也。 血之行也,精不能摄,故成女,此万物资生于坤元也。 阴阳交媾,胚胎始凝,所藏之处,名曰子官。 一系在下,上有两岐,一达于左,一达于右。 精胜其血,则阳为之主,受气于左子宫而男形成;精不胜血,则阴为之主,受气于右子宫而女形成。 此二先生之确论也。 若夫妊娠药饵宜禁,当参本门考之。】褚氏云:男女之合,二情交畅。 阴血先至,阳精后冲,血开裹精,精入为骨而男形成矣。 阳精先入,阴血后参,精开裹血,血入为本而女形成矣。 阳气聚面,故男子面重,溺死者必伏;阴气聚背,故女子背重,溺死者必仰。 走兽溺死,仰伏皆然。 阴阳均至,非男非女之身;精血散分,骈胎品胎之兆。 父少母老,产女必羸;母壮父衰,生男必弱。 古之良工,首察乎此。 气受偏瘁,与之补之。 补羸女则养血壮脾,补弱男则滋肾节色。 羸女宜及时而嫁,弱男宜待壮而婚。 此疾外所务之本,不可不察也。 马益卿先生论曰:胎教产图之书,不可谓之迂而不加信,然亦不可狎犯之。 方今俚俗之家,与不正之属,将息避忌,略不如仪,或药毒不消,或产于风露,无产厄而子母均安者,亦幸有之。 若保胎之法,须多方豫养,方无后患。 如邻家有所兴修,亦或犯其胎气,令儿破形殒命。 如刀犯者形必伤,泥犯者窍必塞,打击者色青黯,系缚者相拘挛。 如此等验。 有如指掌,不可不慎也。 孕元立本章有太初,有太始。 混沌一判,既见气矣,故曰太初;既立形矣,故曰太始。 气初形始,天地相因,生生化化,品物彰矣。 故曰大哉干元,万物资始;至哉坤元,万物资生。 【注 吴褆注云:混沌未判,则气形俱泯;混沌既判,则气形已分。 既见气矣,是为太初;既立形矣,是为太始。 太初者,凡有气之所本,故天得之以统元气;太始者,凡有形之所本,故地得之以统元形。 天地交泰,相因为气形,生生者得所以生,化化者得所以化,品物流行而形色名干彰矣。 大哉干元,太初之所寓也,故以万物之资始为言。 至哉坤元,太始之所寓也,故以万物资生为言。 惟万物资始资生于乾坤,故干元则兆象至,坤元然后形无不成。】有生之初,虽阳予之正;育而充之,必阴为之主。 【注 薛左丞注阴阳离合论曰:天覆地载,万物方生。 未出地者,命曰阴处,名曰阴中之阴;既出地者,命曰阳处,名曰阴中之阳。 阳予之正,阴为之主。 王冰谓阳施正气,万物方生;阴为之主,群形乃立。 《字说》:始而生之者天地也,育而充之者人也。】因形移易,日改月化,坤道之代终也。 【注 《列子》周穆篇尹文先生曰:因形移易谓之化。 《庄子》田子方篇曰:消息盈虚,一晦一明,日改月化,日有所为,而莫见其功。 《易》坤卦文言曰:地道无成而代有终也。 地之承天,其无成而有终也,岂迫于不得已耶? 盖道之所在,万物失之则死,得之则生,有生之类,听命于此。 故无成而代有终者,以道言也。】谓之妊,阳既受始,阴壬之也。 【注 《字说》:壬子谓之妊。 壬一阳也,二阴也,阳既受始,阴乃壬之。 解曰:壬阳水之干也,位在亥子之间。 阴至亥极矣,阳复受胎,而谓之妊于壬,至子然后生。】谓之胞,巳为正阳,阴包之也。 【注 巳,正阳也,而阴能包之,阴与阳更用事故也。 巳者孟夏之月,于卦为干,纯阳用事,故诗谓之正月。 正月者正阳之月也,阴方用事而为物之主,则虽正阳,亦在所包,而退听焉。】谓之胚,未成为器,犹云坯也。 【注 《说文》:瓦未烧者谓之坯。 胚,妇孕一月也。 《字说》:胚未成为器,犹坯也。】谓之胎,既食于母,为口以也。 【注 《说文》:胎,妇孕二月也。 《字说》:元胎,既食于母,为口以焉。】若娠,则以时动也。 【注 《字说》:女娠以时动。】若怀,则以身依之也。 【注 《字说》:心所怀则身依焉,目隶焉。】天之德,地之气,阴阳之至和,相与流薄于一体。 【注 《灵枢经》曰:天之在我者德,地之在我者气,德流气薄而生者也。】惟能顺时数,谨人事,勿动而伤,则生育之道得矣。 【注 自一月积之至于十月,所谓时数也。 保卫辅冀,防闲忌慎,适其宜,所谓人事也。】观四序之运,生长收藏,代出万物,仪则咸备,而天地之气未始或亏者,盖阴阳相养以相济也。 【注 阴阳离合论曰:天覆地载,万物方生。 阳予之正,阴为之主。 故因春生,因夏长,因秋收,因冬藏,失常则天地四塞。 《庄子》天地篇曰:流动而生物。 物生成理谓之形。 形体保神,各有仪则谓之性。 昧者曾不知此,乃欲拂自然之理,谬为求息之术,方且推生死于五行,蕲补养于药石,以伪胜真,以人助天,虽或有子,孕而不育,育而不寿者众矣。 昔人论年老有子者,男不过尽八八,女不过尽七七,则知气血在人,固自有量。 夫岂能逃阴阳之至数哉!】天真论天真论 即《素问》上古天真论。 :帝曰:有其年已老而有子者何也? 岐伯曰:此其天寿过度,气脉常通,而肾气有余也。 此虽有子,男不过尽八八,女不过尽七七,而天地之精气皆竭矣。 【注 虽老而生子,子寿亦不能过天癸之数。】 凝形殊禀章天地者,形之大也。 阴阳者,气之大也。 惟形与气,相资而立,未始偏废。 【注 《庄子》则阳篇太公调曰:天地者,形之大者也。 阴阳者,气之大者也。 气以形载,形以气充。 惟气与形,两者相待,故曰相资而立,未始偏废。】男女媾精,万物化生,天地阴阳之形气寓焉。 【注 《系辞》曰:天地絪蕴,万物化醇;男女媾精,万物化生。】语七八之数,七少阳也,八少阴也,相感而流通,故女子二七天癸至,男子二八而精通,则以阴阳交合而兆始故也。 【注 岐伯曰:女子二七而天癸至,任脉通,冲脉盛,月事以时下,故能有子。 男子二八肾气盛,精气隘泻,阴阳和,故能有子。 传曰:女子十四,有为人母之道,四十九绝生育之理,男予十六有为人父之道,六十四绝阳化之理。】语九十之数,九老阳也,十老阴也,相包而赋形,故阴穷于十,男能围之,阳穷于九,女能方之,则以阴阳相生而成终故也。 【注 《字说》:阴穷于十,围之者男;阳穷于九,方之者女。 九有变也,女足以方之。 十无变也,男足以围之。 解曰:男有室,所以围阴于外;女有家,所以方阳于内。 《易》曰:妇人之吉,从一而终也。 夫子制义从妇凶也。 围,圆也,君道也,夫道也。 圆则可以制义而行。 方,仁也,臣道也,妇道也,方则从一而已。 男从围,与规从夫同意。 女从仁,与臣从仁同意。】元气孕毓,皆始于子。 自子推之,男左旋,积岁三十而至已;女右旋,积岁二十而至巳。 巳为正阳,阴实从之。 自巳怀壬,男左旋十月而生于寅,女右旋十月而生于申。 申为三阴,寅为三阳,而生育之时着矣。 其廪赋也,体有刚柔,脉有强弱,气有多寡,血有盛衰,皆一定而不易也。 【注 十九难曰:男子生于寅,寅为木,阳也。 女子生于申,申为金,阴也。 杨氏注云:元气起于子,人之所生也。 男从子左行三十,女从子右行二十,俱至于已,为夫妇怀妊也。 古者男子三十,女年二十,然后行嫁娶。 十月而生者,男从巳,左行至寅为十月,故男行年起于丙寅,女从巳,右行至申为十月,故女行年起于壬申。】以至分野异域,则所产有多寡之宜;吉事有祥,则所梦各应其类。 是故荆扬薄壤多女,雍冀厚壤多男。 熊罴为男子之祥,蛇虺为女子之祥。 是皆理之可推也。 【注 《周官职》方氏:扬州其民三男五女,荆州其民一男二女,雍州其民三男三女,冀州其民五男三女。 《诗》斯干篇:吉梦维何? 维熊维罴,维虺维蛇,大人占之。 维熊维罴,男子之祥。 维虺维蛇,女子之祥。】胎化之法,有所谓转女为男者,亦皆理之自然。 如食雄鸡,取阳精之全于天产者;带雄黄,取阳精之全于地产者。 【注 《千金方》:转女为男丹参丸,用东门上雄鸡头。 又方:取雄黄一两,绛囊盛带之。 《本草》:丹雄鸡,补虚温中,通神杀毒,其肝补肾,其冠血益阳。 雄黄,人佩之,鬼神不能近,毒物不能伤。】操弓矢,借斧斤,取刚物之见于人事者,气类潜通,造化密移,必于三月兆形之先。 盖方仪形未具,阳可以胜阴,变女为男,理固然也。 【注 巢氏论云:妊娠三月始胎,形象始化,未有定仪,见物而变。 欲得男者,操弓矢,食雄鸡。】 发布时间:2025-12-18 08:32:12 来源:乐乐易学网 链接:https://www.wuguba.cn/post-708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