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新修本草 内容: 今庸医处疗,皆耻看本草,或倚约旧方,或闻人传说,或遇其所忆,便揽笔疏之,俄然戴面,以此表奇。 其畏恶相反,故自寡昧,而药类违僻,分两参差,亦不以为疑脱。 或偶尔值差,则自信方验;若旬月未瘳,则言病源深结。 了不反求诸已,详思得失,虚构声称,多纳金帛,非惟在显宜责,固将居幽贻谴矣。 其五经四部,军国礼服,若详用乖越者,正于事迹非宜耳。 至于汤药,一物有谬,便性命及之。 千乘之君,百金之长,何不深思戒慎耶? 昔许太子侍药不尝,招弑贼之辱;季孙馈药,仲尼有未达之辞,知其药性之不可轻信也。 晋时有一才人,欲刊正周易及诸药方,先与祖讷共论,祖云:辨释经典,纵有异同,不足以伤风教;方药小小不达,便致寿夭所由,则后人受弊不少,何可轻以裁断。 祖之此言,可谓仁识,足为水镜。 《论语》云: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 明此二法,不得以权饰妄造。 所以医不三世,不服其药。 又云九折臂,乃成良医,盖谓学功须深故也。 复患今承藉者,多恃炫名价,亦不能精心研解,虚传声美,闻风竞往,自有新学该明,而名称未播,贵胜以为始习,多不信用,委命虚名,谅可惜也。 京邑诸人,皆尚声誉,不取实录余祖世以来,务敦方药,本有范汪方一部,斟酌详用,多获其效,内获家门,傍及亲族。 其有虚心告请者,不限贵贱,皆摩踵救之。 凡所救活,数百千人。 自余投缨宅岭,犹不忘此,日夜玩味,恒觉欣欣。 今撰此三卷,并效验方五卷,又补阙葛氏肘后三卷。 盖欲永嗣善业,令诸子侄,弗敢失坠,可以辅身济物者,孰复是先。 今诸药采造之法,既并用见成,非能自掘,不复具论其事,惟合药须解节度,列之如下。 草诸药所生,皆的有境界。 秦、汉以前,当言列国。 今郡县之名,后人所改耳。 自江东以来,小小杂药,多出近道,气力性理,不及本邦。 假令荆、益不通,则全用历阳当归,钱唐三建,岂得相似。 所以疗病不及往人,亦当缘此故也。 蜀药及北药,虽有去来,亦复非精者。 又市人不解药性,惟尚形饰。 上党人参,殆不复售。 华阴细辛,弃之如芥。 且各随俗相兢,顺方切须,不能多备,诸族故往往遗漏。 今之所存,二百许种耳。 众医睹不识药,惟听市人;市人又不辨究,皆委采送之家。 采送之家,传习造作,真伪好恶莫测。 所以有钟乳醋煮令白,细辛水渍使直,黄蜜蒸为甜,当归酒洒取润,螵蛸胶着桑枝,蜈蚣朱足令赤。 诸有此等,皆非事实,俗用既久,转以成法,非复可改,末如之何。 又依方分药,不量剥除。 如远志、牡丹,才不收半;地黄、门冬,三分耗一。 凡去皮除心之属,分两皆不复相应,病家惟依此用,不知更秤取足。 又王公贵胜,合药之日,悉付群下。 其中好药贵石,无不窃遣。 乃言紫石英、丹砂吞出洗取,一片经数十过卖。 诸有此例,巧伪百端,皆非事实。 虽复监检,终不能觉。 以此疗病,理难即效,斯并药家之盈虚,不得咎医人之浅拙也。 本草时月,皆在建寅岁首,则从汉太初后所记也。 其根物多以二月、八月采者,谓春初津润始萌,未冲枝叶,势力淳浓故也。 至秋则枝叶就枯,又归流于下。 今即事验之,春宁宜早,秋宁宜晚,其华、实、茎、叶乃各随其成熟耳。 岁月亦有早晏,不必都依本文矣。 经说阴干者,谓就六甲阴中干之。 依遁甲法,甲子阴中在癸酋,以药着酋地也。 余谓不必然,正是不露日曝,于阴影处干之耳。 所以亦有云曝干故也。 若幸可两用,益当为善。 卷第一合药分剂料理法古秤惟有铢两,而无分名。 今则以十黍为一铢,六铢为一分、四分成一两、十六两为一斤。 虽有子谷黍之制,从来均之已久,正尔依此用之。 但古秤皆复,今南秤是也。 晋秤始后汉末以来,分一斤为二斤耳,一两为二两耳。 金银丝绵,并与药同,无轻重矣。 古方唯有仲景,而已涉今秤,若用古秤作汤,则水为殊少,故知非复秤,悉用今者尔。 方有云等分者,非分两之分,谓诸药斤两多少皆同耳。 先视病之大小轻重所须,乃以意裁之。 凡此之类,皆是丸散,丸散竟便依节度用之。 汤酒中无等分也。 凡散药有云刀圭者,十分方寸匕之一,准如梧子大也。 方寸匕者,作匕正方一寸,抄散取不落为度。 钱五匕者,今五铢钱边五字者以抄之,亦令不落为度。 一撮者,四刀圭也。 十撮为一勺,十勺为一合。 药以升分之者,谓药有虚实轻重,不得用斤两,则以升平之。 药升合方寸作,上径一寸,下径六分,深八分。 内散药,勿按抑之,正尔微动令平调耳。 而今人分药,多不复用此。 凡丸药有云如细麻者,即今胡麻也,不必扁扁,但令较略大小相称耳。 如黍粟亦然,以十六黍为一大豆也。 如大麻子者,即大麻子准三细麻也。 如胡豆者,今青斑豆也,以二大麻子准之。 如小豆者,今赤小豆也,粒有大小,以三大麻子准之。 如大豆者,以二小豆准之。 如梧子者,以二大豆准之。 一方寸匕散,蜜和得如梧子,准十丸为度。 如弹丸及鸡子黄者,以十梧子准之。 〔谨案〕方寸匕散为丸如梧子,得十六丸如弹丸一枚,若鸡子黄者,准四十丸。 今弹丸同鸡子黄,此甚不等。 凡汤酒膏药,旧方皆云咀者,谓秤毕捣之如大豆者,又使吹去细末,此于事殊不允;药有易碎、难碎、多末、少末、秤两则不复均,今皆细切之,较略令如咀者,差得无末,而粒片调和,于药力同出,无生熟也。 〔谨案〕咀,正谓商量斟酌之,余解皆理外生情尔。 凡丸散药,亦先切细曝燥乃捣之。 有各捣者,有合捣者,并随方所言。 其润湿药,如天门冬、干地黄辈,皆先切曝,独捣令偏碎,更出细擘曝干。 若逢阴雨,亦以微火烘之,既燥,小停冷乃捣之。 凡润湿药燥,皆大耗,当先增分两,须得屑乃秤为正。 其汤酒中不须如此。 凡筛丸药,用重密绢令细,于蜜丸易成熟。 若筛散草药,用轻疏绢,于酒服则不泥。 其石药亦用细绢筛如丸者。 凡筛丸散药竟,皆更合于臼中,以杵研之数百过,视其色理和同为佳。 凡汤酒膏中用诸石,皆细捣之如粟米。 亦可以葛布筛令调,并以新绵别裹内中。 其雄黄、朱凡煮汤,欲微火令小沸。 其水数依方多少,大略二十两药,用水一斗,煮取四升,以此为率。 然则利汤欲生,少水而多取;补汤欲熟,多水而少取。 好详视之,不得令水多少。 用新布两人以尺木绞之,澄去浊,纸覆令密,温汤勿令铛器中有水气,于热汤上煮令暖亦好。 服汤云分再服三服者,要令力热势足相及。 并视人之强羸,病之轻重,以为进退增减之,不必悉依方说。 凡渍药酒,皆须细切,生绢袋盛之,乃入酒密封,随寒暑日数,视其浓烈,便可漉出,不必待至酒尽也。 滓可曝燥,微捣,更渍饮之;亦可作散服。 凡建中、肾沥诸补汤,滓合两剂,加水煮竭饮之,亦敌一剂新药,贫人当依此用,皆应先曝令燥。 凡合膏,初以苦酒渍令淹浃,不用多汁,密覆勿泄。 云时者,周时也,从今旦至明旦。 亦有止一宿者。 煮膏,当三上三下,以泄其焦势,令药味得出。 上之使匝匝沸仍下之,下之取沸静乃上,宁欲小生。 其中有薤白者,以两头微焦黄为候。 有白芷、附子者,亦令小黄色也。 猪肪皆勿令经水,腊月者弥佳。 绞膏亦以新布绞之。 若是可服之膏,膏滓亦堪酒煮稍饮之。 可摩之膏,膏滓即宜以敷病上,此盖贫野人欲兼尽其力。 凡膏中有雄黄、朱砂辈,皆别捣细研如面,须绞膏竟乃投中,以物疾搅,至于凝强,勿使沉聚在下不调也。 有水银者,于凝膏中,研令消散。 胡粉亦尔。 凡汤酒中用大黄,不须细锉。 作汤者,先水渍,令淹浃,密覆一宿。 明旦煮汤,临熟乃以内中,又煮两三沸,便绞出,则力势猛,易得快利。 丸散中用大黄,旧皆蒸,今不须尔。 凡汤中用麻黄,皆先别煮两三沸,掠去其沫,更益水如本数,乃内余药,不尔令人烦。 麻黄皆折去节,令理通,寸斩之;小草、瞿麦五分斩之;细辛、白前三分斩之;丸散膏中则细锉也。 凡汤中用完物,皆擘破,干枣、栀子、栝蒌子之类是也。 用细核物亦打碎,山茱萸、五味、蕤核、决明之类是也。 细华子物正尔完用之,旋复花、菊花、地肤子、葵子之类是也。 米、麦、豆辈,亦完用之。 诸虫先微炙,亦完煮之。 惟螵蛸当中破之。 生姜、夜干皆薄切。 芒硝、饴糖、阿胶皆须绞汤竟,内汁中,更上火两三沸,烊尽乃服之。 凡用麦门冬,皆微润抽去心。 杏仁、桃仁汤柔挞去皮。 巴豆打破、剥皮、刮去心,不尔令人闷。 石苇、辛荑刮去毛。 鬼箭削取羽及皮。 藜芦剔取根微炙。 枳实去其核,止用皮,亦炙之。 椒去实于铛器中微熬,令汗出,则有势力。 矾石于瓦上若铁物中熬,令沸汁尽即止。 石皆黄土泥苞使燥,烧之半日,令势热而解散。 犀角、羚羊角皆刮截作屑。 诸齿骨并炙捣碎之。 皂荚去皮子炙之。 凡汤、丸散,用天雄、附子、乌头、乌喙、侧子,皆灰火炮炙令微拆。 削去黑皮乃秤之。 惟姜附汤及膏酒中生用,亦削去皮乃秤,直理破作七八片。 随其大小,但削除外黑尖处令尽。 凡汤酒丸散膏中,用半夏皆且完。 以热汤洗去上滑,手挪之,皮释随剥去,更复易汤洗令滑尽。 不尔,戟人咽喉。 旧方云二十许过,今六七过便足。 亦可煮之,沸易水,如此三过,仍挪洗毕便讫。 随其大小破为细片,乃秤以入汤。 若膏酒丸散,皆须曝燥乃秤之。 丸散止削上皮用之,未必皆洗也。 凡丸散用胶皆先炙,使通体沸起燥,乃可捣。 有不沸处更炙之。 丸方中用蜡皆烊,投少蜜中,搅调以和药。 若用熟艾,先细擘,合诸药,捣,令散,不可筛者,别捣内散中和之。 凡用蜜,皆先火上煎,掠去其沫,令色微黄,则丸经久不坏。 克之多少,随蜜精粗。 凡丸散用巴豆、杏仁、桃仁、葶苈、胡麻诸有膏脂药,皆先熬黄黑,别捣令如膏。 指视泯泯尔,乃以向成散;稍稍下臼中,合研捣,令消散,乃复都以轻疏绢筛度之,须尽,又内臼中,依法捣数百杵也。 汤膏中用,亦有熬之者,虽生并捣破。 凡用桂、浓朴、杜仲、秦皮、木兰辈,皆削去上虚软甲错,取里有味者秤之。 茯苓、猪苓,削除黑皮;牡丹、巴戟天、远志、野葛等皆捶破去心;紫菀洗去土皆毕乃秤之;薤白、葱白除青令尽;莽草、石南草、茵芋、泽兰皆剔取叶及嫩茎去大枝;鬼臼、黄连皆除根毛;蜀椒去闭口者及目熬之。 凡野狼毒、枳实、橘皮、半夏、麻黄、吴茱萸,皆欲得陈久者,良。 其余须新精。 凡方云巴豆若干枚者,粒有大小,当先去心皮竟秤之,以一分准十六枚。 附子、乌头若干枚者,去皮竟,以半两准一枚。 枳实若干枚者,去核竟,以一分准二枚。 橘皮一分准三枚。 枣有大小,三枚准一两。 云干姜一累者,以重一两为正。 凡方云半夏一升者,洗竟秤五两为正。 蜀椒一升者,三两为正。 吴茱萸一升者,五两为正。 菟丝子一升,九两为正,子一升,四两为正。 蛇床子一升,三两半为正。 地肤子一升,四两为正。 此其不同也。 云某子一升者,其子各有虚实轻重,不可通以秤准,皆取平升为正。 凡方云用桂一尺者,削去皮毕,重半两为正。 甘草一尺者,重二两为正,凡方云某草一束者,以重三两为正。 云一把者,重二两为正。 凡方云蜜一斤者,有七合。 猪膏一斤者,有一升二合也。 上合药分剂料理法。 卷第二诸病通用药案诸药,一种虽主数病,而性理亦有偏着。 立方之日,或致疑混,复恐单行径用,赴急抄撮,不必皆得研究。 今宜指抄病源所主药名,仍可于此处疗,若欲的寻,亦兼易解。 其甘苦之味可略,有毒无毒易知,惟冷热须明。 今以朱点为热,墨点为冷,无点者是平,以省于烦注也。 其有不入汤酒者,亦条于后也。 卷第二 诸病通用药疗风通用防风(《本经》温)防己(《本经》平,《别录》温)秦艽(《本经》平,《别录》微温)独活(《本经》平,《别录》微温)芎(《本经》温)羌活(《本经》平,《别录》微温)麻黄(《本经》温,《别录》微温)卷第二 诸病通用药风眩菊花(《本经》平)飞廉(《本经》平)羊踯躅(《本经》温)虎掌(《本经》温,《别录》微寒)杜若(《本经》微温)茯神(《别录》平)茯苓(《本经》平)白芷(《本经》温)鸱头(《别录》平)卷第二 诸病通用药头面风芎(《本经》温)薯蓣(《本经》温,《别录》平)天雄(《本经》温,《别录》大温)山茱萸(《本经》平,《别录》微温)莽草(《本经》温)辛荑(《本经》温)牡荆实(《别录》温)蔓荆实(《本经》微寒,《别录》平温)本(《本经》温,《别录》微温、微寒)蘼芜(《本经》温)耳(《本经》温)卷第二 诸病通用药中风脚弱石斛(《本经》平) 发布时间:2025-12-02 08:27:45 来源:乐乐易学网 链接:https://www.wuguba.cn/post-692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