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医学源流论 内容: 总在医者熟通经学,更深思自得,则无所不验矣! 若世俗无稽之说,皆不足听也。 卷上 脉症脉轻重论人之患病,不外七情六淫,其轻重死生之别,医者何由知之? 皆必问其症,切其脉,而后知之。 然症脉各有不同,有现症极明,而脉中不见者;有脉中甚明,而症中不见者。 其中有宜从症者,有宜从脉者,必有一定之故。 审之既真,则病情不能逃,否则不为症所误,必为脉所误矣。 故宜从症者,虽脉极顺而症危,亦断其必死;宜从脉者,虽症极险而脉和,亦决其必生。 如脱血之人,形如死状,危在顷刻,而六脉有根,则不死。 此宜从脉不从症也。 如痰厥之人,六脉或促或绝,痰降则愈,此宜从症不从脉也。 阴虚咳嗽,饮食起居如常,而六脉细数,久则必死。 此宜从脉不宜从症也。 噎膈反胃,脉如常人,久则胃绝而脉骤变,百无一生。 此又宜从症不从脉也。 如此之类甚多,不可枚举。 总之脉与症分观之,则吉凶两不可凭。 合观之,则某症忌某脉,某脉忌某症,其吉凶乃可定矣。 又如肺病忌脉数,肺属金,数为火,火刑金也。 余可类推,皆不外五行生克之理。 今人不按其症,而徒讲乎脉,则讲之愈密,失之愈远。 若脉之全体,则《内经》诸书详言之矣。 卷上 脉脉症与病相反论症者,病之发现者也。 病热则症热,病寒则症寒,此一定之理。 然症竟有与病相反者,最易误治,此不可不知者也。 如冒寒之病,反身热而恶热;伤暑之病,反身寒而恶寒;本伤食也,而反易饥能食本伤饮也,而反大渴口干。 此等之病,尤当细考,一或有误,而从症用药,即死生判矣。 此其中盖有故焉。 或一时病势未定,如伤寒本当发热,其归尚未发热,将来必至于发热,此先后之不同也。 或内外异情,如外虽寒而内仍热是也。 或有名无实,如欲食好饮,及至少进即止,饮食之后,又不易化是也。 或有别症相杂,误认此症为彼症是也。 或此人旧有他病,新病方发,旧病亦现是也。 至于脉之相反,亦各不同。 或其人本体之脉,与常人不同。 或轻病未现于脉。 或痰气阻塞,营气不利,脉象乖其所之。 或一时为邪所闭,脉似危险,气通即复。 或其人本有他症,仍其旧症之脉。 凡此之类,非一端所能尽,总宜潜心体认,审其真实,然后不为脉症所惑。 否则徒执一端之见,用药愈真而愈误矣。 然苟非辨症极精,脉理素明,鲜有不惑者也! 卷上 病中风论今之患中风偏痹等病者,百无一愈,十死其九。 非其症俱不治,皆医者误之也。 凡古圣定病之名,必指其实。 各曰中风,则其病属风可知。 既为风病,则主病之方,必以治风为本。 故仲景侯氏黑散、风引汤、防己地黄汤,及唐人大小续命等方,皆多用风药,而因症增减。 盖以风入经络,则内风与外风相煽,以致痰火一时壅塞,惟宜先驱其风,继清痰火,而后调其气血,则经脉可以渐通。 今人一见中风等症,即用人参、熟地、附子、肉桂等纯补温热之品,将风火痰气,尽行补住,轻者变重,重者即死。 或有元气未伤,而感邪浅者,亦必迁延时日,以成偏枯永废之人。 此非医者误之耶! 或云:邪之所凑,其气必虚。 故补正即所以驱邪,此大谬也。 惟其正虚而邪凑,万当急驱其邪,以卫其正。 若更补其邪气,则正气益不能支矣。 即使正气全虚,不能托邪于外,亦宜于驱风药中,少加扶正之品,以助驱邪之力。 从未有纯用温补者。 譬之盗贼入室,定当先驱盗贼,而后固其墙垣;未有盗贼未去,而先固其墙垣者。 或云:补药托邪,犹之增家家人以御盗也。 最又不然。 盖服纯补这药,断无专补正不补邪之理,非若家人之专于御盗贼也,是不但不驱盗,并助盗矣。 况治病之法,凡久病属虚,骤病属实。 所谓虚者,谓正虚也。 所谓实者,谓邪实也;中风乃急暴之症,其为实邪无疑。 天下未有行动如常,忽然大虚而昏仆者,岂可不以实邪治之哉? 其中或有属阴虚、阳虚,感热、感寒之别,则于治风方中,随所现之症加减之。 汉唐诸法俱在,可取而观也。 故凡中风之类,苟无中脏之绝症,未有不可治者。 余友人患此症者,遵余治法,病一二十年而今尚无恙者甚多。 惟服热补者,无一存者矣。 卷上 病臌膈论臌膈同为极大之病,然臌可治,而膈不可治。 盖臌者,有物积中,其证属实;膈者,不能纳物,其证属虚。 实者可治,虚者不可治,此其常也。 臌之为病,因肠胃衰弱,不能运化,或痰或血,或气或食,凝结于中,以致臌胀满。 治之当先下其结聚,然后补养其中气,则肠胃渐能克化矣。 《内经》有鸡矢醴方,即治法也。 后世治臌之方,亦多见效。 以惟脏气已绝,臂细脐凸,手心及背平满,青筋绕腹,种种恶证齐现,则不治。 若膈证,乃肝火犯胃,木来侮土,谓之贼邪。 胃脘枯槁,不复用事,惟留一线细窍,又为痰涎瘀血闭塞,饮食不能下达,即勉强纳食,仍复吐出。 盖人生全在饮食,经云:谷入于胃,以传于肺,五脏六腑,皆以受气。 今食既不入,则五脏六腑皆竭矣。 所以得此症者,能少纳谷,则不出一年而死;全不纳谷,则不出半年而死。 凡春得病者,死于秋;秋得病者,死于春。 盖金木相克之时也。 又有卒然呕吐,或呕吐而时目时发,又或年当少壮,是名反胃,非膈也,此亦可治。 至于类臌之症,如浮肿水肿之类,或宜针灸,或宜泄泻,病象各殊,治亦万变,医者亦宜广求诸法,而随宜施用也。 卷上 病寒热虚实真假论病之大端,不外乎寒热虚实,然必辨其真假,而后治之无误。 假寒者,寒在外而热在内也,虽大寒而恶热饮;假热者,热在外而寒在内也,虽大热而恶寒饮,此其大较也。 假实者,形实而神衰,其脉浮、洪、芤、散也;假虚者,形衰而神全,其脉静、小、坚、实。 其中又有人之虚实,证之虚实。 如怯弱之人而伤寒、伤食,此人虚而证实也。 强壮之人,而失血劳倦,此人实而证虚也。 或宜正治,或宜从治;或宜分治,或宜合治;或宜从本,或宜从标;寒因热用,热因塞用;上下异方,煎丸异法;补中兼攻,攻中兼补。 精思妙术,随变生机,病势千端,立法万变。 则真假不能惑我之心,亦不能穷我之术,是在博求古法,而神明之。 稍执己见,或学力不至,其不为病所惑者,几希矣! 卷上 病内伤外感论七情所病,谓之内伤;六淫所侵,谓之外感。 自《内经》、《难经》以及唐宋诸书,无不言之深切着明矣。 二者之病,有病形同而病因异者;亦有病因同而病形异者;又有全乎外感。 全乎内伤者;理会有内伤兼外感,外感兼内伤者。 则因与病,又互相出入,参错杂乱,治法迥殊。 盖内伤由于神志,外感起于经络。 轻重浅深,先后缓急,或分或合,一或有误,为害非轻。 能熟于《内经》及仲景诸书,细心体认,则虽其病万殊,其中条理井然,毫无疑似,出入变化,无有不效。 否则彷徨疑虑,杂药乱投,全无法纪,屡试不验。 更无把握,不咎己之审病不明,反咎药之治病不应。 如此死者,医杀之耳! 卷上 病病情传变论病有一定之传变,有无定之传变。 一定之传变,如伤寒太阳传阳明,及《金匮》见肝之病,知肝传脾之类。 又如痞病变臌,血虚变浮肿之类,医者可预知而防之也。 无定之传变,或其人本体先有受伤之处,或天时不知,又感时行之气,或调理失宜更生他病,则无,病不可变,医者不能预知而为防者也。 总之人有一病,皆当加意谨慎,否则病后增病,则正虚而感益重,轻病亦变危矣。 至于既传之后,则标本缓急先后分合,用药必两处兼顾,而又不杂不乱,则诸病亦可渐次乎复,否则新病日增,无所底止矣。 至于药误之传变,又复多端,或过于寒凉,而成寒中之病。 或过服温燥,而成热中之病;或过于攻伐,而元气大虚;或过于滋润,而脾气不实。 不可胜举。 近日害人最深者,大病之后,邪未全退,又不察病气所伤何处,即用附子、肉桂、熟地、麦冬、人参、白术、五味、萸肉之类,将邪火尽行补涩,始若相安,久之气逆痰升,胀满昏沉,如中风之状。 邪气与元气相并,诸药无效而死。 医家、病家犹以为病后大虚所致。 而不知乃邪气固结而然也。 余见甚多,不可不深戒! 卷上 病病同人异论天下有同此一病,而治此则效,治彼则不效,且不惟无效而反有大害者,何也? 则以病同而人异也。 夫七情六淫不感不殊,而受感之人各殊。 或气体有强弱,质性有阴阳,生长有南北,性情有刚柔,筋骨有坚脆,肢体有劳逸,年力有老少,奉养有膏粱藜藿之殊,心境有忧劳和乐之别,更加天时有寒暖之不同,受病有深浅之各异。 一概施治,则病情虽中,而于人之气体,迥乎相反,则利害亦相反矣! 故医者心细审其人之种种不同,而后轻重缓急、大小先后之法。 因之而定。 《内经》言之极详,即针灸及外科之治法尽然。 故凡病者,皆当如是审察也。 卷上 病病症不同论凡病之总者,谓之病。 而一病必有数症。 如太阳伤风是病也,其恶风、身热、自汗、头痛是症也,合之而成其为太阳病,此乃太阳病之本症也。 若太阳病而又兼泄泻,不寐、心烦、痞闷,则又为太阳病之兼症矣。 如疟病也,往来寒热、呕吐、畏风、口苦是症也,合之而成为疟,此乃疟之本症也。 若疟而兼头痛、胀满、嗽逆、便闭,则又为疟疾之兼症矣。 若疟而又下痢数十行,则又不得谓之兼症,谓之兼病。 盖疟为一病,痢又为一病,而二病中有本症,各有兼症,不可胜举。 以此类推,则病之与症,其分并何啻千万,不可不求其端而分其绪也。 而治之法,或当合治,或当分治,或当先治,或当后治,或当专治,或当不治,尤在视其轻重缓急,而次第奏功。 一或倒行逆施,杂乱无纪,则病变百出,虽良工不能挽回矣。 卷上 病病同因别论凡人之所苦谓之病,所以致此病者谓之因。 如同一身热也,有风、有寒、有痰、有食、有阴虚火升,有郁怒,忧思、劳怯、虫病,此谓之因。 知其因则不得专以寒凉治热病矣。 盖热同而所以致热者不同,则药亦迥异。 凡病之因不同,而治各别者尽然,则一病而治法多端矣。 而病又非止一症,必有兼症焉。 如身热而腹痛,则腹又为一症,而腹痛之因,又复不同,有与身热相合者,有与身热各别者。 如感寒而身热,其腹亦因寒而痛,此相合者也。 如身热为寒,其腹痛又为伤食,则各别者也。 又必审其食为何食,则以何药消之。 其立方之法,必切中二者之病源而后定方,则一药而两病俱安矣。 若不问其本病之所因,及兼病之何因,而徒曰某病以某方治之,其偶中者,则投之或愈;再以治他人,则不但不愈而反增病,必自疑曰何以治彼效而治此不效? 并前此之何以愈? 亦不知之,则幸中者甚少,而误治者甚多! 终身治病,而终身不悟,历症愈多而愈惑矣。 卷上 病亡阴亡阳论经云:夺血者无汗,夺汗者血。 血属阴,是汗多乃亡阴也。 故止汗之法,必用凉心敛肺之药正治也。 惟汗出太甚,则阴气上竭,而肾中龙雷之火随水而上。 若以寒凉折之,其火愈炽,惟用大剂参附,佐以咸降之品如童便、牡蛎之类,冷冻饮料一碗,直达下焦,引其真阳下降,则龙雷之火反乎其位,而汗随止。 此与亡阴之汗,真大相悬绝。 故亡阴亡阳,其治法截然,而转机在顷刻。 当阳气之未动也,以阴药止汗。 乃阳气之既动也,以阳药止汗;而龙骨、牡蛎、黄、五味收涩之药,则两方皆可随宜用之。 医者能于亡阴亡阳之交,分其界限,则用药无误矣。 其亡阴亡阳之辨法如何? 亡阴之汗,身畏热,手足温,肌热,汗亦热而味咸,口渴喜凉饮,气粗,脉洪实,此其验也;亡阳之汗,身反恶寒,手足冷,肌凉汗冷,而味淡微粘,口不渴,而喜热饮,气微,脉浮数而空,此其验也。 至于寻常之正汗、热汗、邪汗、自汗,又不在二者之列。 此理知者绝少,即此汗之一端,而聚讼纷纷,毫无定见,误治甚多也。 卷上 病病有不愈不死虽愈必死论能愈病之非难,知病之必愈、必不愈为难。 夫人之得病,非皆死症也。 庸医治之,非必皆与病相反也。 外感内伤,皆有现病,约略治之,自能向愈。 况病情轻者,虽不服药,亦能渐痊。 即病势危迫,医者苟无大误,邪气渐退,亦自能向安。 故愈病非医者之能事也。 惟不论轻重之疾,一见即能决其死生难易,百无一失,此则学问之极功,而非浅尝者所能知也。 夫病轻而预知其愈,病重而预知其死,此犹为易知者。 惟病象甚轻,而能决其必死;病势甚重,而能断其必生,乃为难耳。 更有病已愈,而不久必死者。 盖邪气虽去,而其人之元气与病俱亡,一时虽若粗安,真气不可复续,如两虎相角,其一虽胜,而力已脱尽,虽良工亦能救也。 又有病不愈,而人亦不死者。 盖邪气盛而元气坚固,邪气与元气相并,大攻则恐伤其正,小攻则病不为动,如油入面,一合则不可复分,而又不至于伤生。 此二者,皆人这所不知都民。 其大端,则病气入脏腑者,病与人俱尽者为多;病在经络骨脉者,病与人俱存者为多。 此乃内外轻重之别也。 斯二者,方其病之始形,必有可征之端,良工知之自,自有防微之法。 既不使之与病俱亡,亦不使之终身愈,此非深通经义之人,必不能穷源极流,挽回于人所不见之地也。 发布时间:2025-11-18 08:44:08 来源:乐乐易学网 链接:https://www.wuguba.cn/post-677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