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简明医彀 内容: 卷之一 要言一十六则福寿真乐箕畴五福。 一曰寿,以有寿乃能享诸福也,然其四曰攸好德;及六极之五曰恶,六曰弱。 可见德为福寿之本。 若其刚恶而不肯好德,柔弱而怠于修德,则祸极随之,而绝福寿根源矣。 至卫生一节,尤为修德中事也。 观子之所慎疾,及君子三戒等可见矣。 又黄帝问岐伯曰:余闻上古之人,春秋皆度百岁而动作不衰,今人年半百而动作皆衰者,时势异耶? 人将失之耶? 岐伯对曰:上古之人,知道者法于阴阳,和于术数,饮食有节,起居有常,不妄作劳,故能形与神俱而终其天年,度百岁乃去。 今时之人不然,以酒为浆,以妄为常,醉以入房,以欲竭其精,以耗散其真,不知持满,不时御神,务快其心,逆于生乐,起居无节,故半百而衰也。 观此,则寿命修短,全系精气神之盈亏。 精血一败,神气无所根据附,欲长寿而享诸福难矣! 其害以淫欲为最。 少壮宜节,老年宜绝,男女皆同。 盖男二八精通,八八精绝;女二七天癸至,七七天癸止。 交合施泄不可太早,男三八,女三七为佳。 古人少年迟婚,中年后早绝欲,多得上寿。 今人早婚纵欲,水枯火亢,精神垂尽,仙丹莫疗,悔之晚矣,达者当知。 精髓有限,生之甚难,耗之甚易,如油满灯明,油尽灯灭。 若纵欲丧精,假力药饵,弃真取伪,弃内取外,不亦愚乎! 请以贪、俭二字醒之。 贪不久之名利,而不贪长久之福寿,俭易得之财物,而不俭难得之精神,颠倒极矣! 其次嗔怒忧愁,皆能伤气血、烁元和,致不测之疾。 噫! 人诚能制情忍性,以惜福养寿,虽南面王乐不与易。 《诗》所谓自求多福;《书》所谓自作元命也。 将时时享勿药之喜焉! 即偶违和而精气神原固,可一剂立瘳矣! 卷之一 要言一十六则奉养高年养亲不可不知医,高年尤为切要。 然医特其辅耳! 其本在得亲欢心,亲心多拂多违,疾所由生。 常使亲心喜悦,非止尽孝,亦以善治亲之未病也。 其次当调适其饮食,虽或贫乏,亦必约己丰亲,劳力致养,常尽心于目前,勿姑俟于日后。 务令精洁,不在肥腴。 生冷、腻滞、煎炒、硬韧及烹饪失宜等皆忌。 又次当捡其起居,行、住、坐、卧皆令安乐。 栖息处宜高燥,静密无风,冬暖夏凉。 衣服常须浣焙,器皿常须拭洁。 玩物适情之类,无弗迎合。 寒、暑、风、雨、霾、雾、黑早、黄昏、险途、远道,皆勿令行。 一切琐屑可恼事,皆勿令闻。 如有意外灾咎,必先自己镇静,安慰亲心,勿令惊怖。 有疾则择延明医,勿泥卜筮,受误庸手。 汤药必躬为阅治如法,勿托他人。 老年嗜欲或有过当处,须婉节之,勿纵其情,长其过,恒以玄守卫生法告之。 若夫禅宗出世之旨,则尤宜朝夕劝勉,怂恿成就。 急乘易尽残年,了彻无上大事。 又岂区区奉养医药之比乎? 虽然为人父母,亦当自爱,曲体子心。 至老年尤宜知止、知足,告解前过,勤行善事为斋归计。 噫! 人生结果事,时刻当警省。 勉之哉! 卷之一 要言一十六则抚育幼龄(附:戒溺女歌)经曰:滋苗者,必固其根;伐下者,必枯其上。 婴儿一生之强弱安危,其根全系于父母,可不慎欤! 怀妊十月,能尊胎教,则子多贤、多寿,痘轻疾少。 若父母纵欲不谨,加以浓味膻腥,煎炒姜椒,诸热毒物,或服种子助阳热药,致生子有惊风及恶痘、胎毒诸证。 初生时,如拭口、断脐、洗浴等事,悉宜如法。 乳母饮食起居,极宜严慎。 如嗜浓味热毒,儿患积热;食生冷及感风寒,儿饮冷乳,吐泻腹痛;母恚怒,致儿惊恐。 久停乳,先略挤去前乳,次与儿吮。 母多欲,乳之气味皆变。 有孕乳子,令儿黄瘦。 小儿变蒸发热,乃是长筋骨、坚腑脏、生智能,常以数日而安,但宜调护,不必服药。 小儿惊疾,或因揉儿胸、摇儿身,诱儿笑语,久戏不止,使儿力疲头眩,气喘肠痛;或继以哭,多睡中惊。 甚至掷儿上下,儿虽强笑,实惶怖不堪,骇其神志,伤其腑脏。 有以无知幼儿打扑,尤可痛恨,当为大戒。 小儿乳食宜少不宜多,衣服忌太暖。 初冬未甚寒,只薄牵旧絮,若早重裹新绵,致火铄肺金,生风成痰,致肺风痰喘、惊搐等证。 啼哭未止及初止,皆未可与乳食,未及期不可茹荤;虽期后不宜纵食大腥及生冷、煎炒、油腻、甘甜、闭气硬物。 经曰:多食肥,令人内热;多食甘,令人腹满肚大是也。 脾气弱者,停积为吐泻、疟、痢、疳虫等证。 又忌嚼食喂儿,易生疳积及虫。 又小儿夜卧被下,须着小单衣,勿过热,卧宜露首近枕,勿以被覆头面。 又小儿常令见日色,受和风,间坐履地上,皆能使坚筋骨、实肌理。 若时刻不离裹抱,闷闭密室反有损。 又儿额上常须以手抚拭,脱衣则以手拭胸背,敛毛孔防风。 又乳母、抱母、僮婢等,皆须慎择其人朴实、谨浓者。 又小儿不特护其形体,尤宜保其心性。 勿恣其欲、纵其怒,常教以仁浓端方,勿导以机诈巧言等;常教以好生施济,勿导以惨杀骄吝等。 勿以虫鸟等笼缚为娱,勿使闻淫歌鄙语。 三、四岁便须谨防其习风,勿姑息其幼。 以俟后七、八岁国小时,常以先辈名公善言善事及三教明显要言,时时语之,使记忆。 稍长谨防其友伴损益,能移换性情,雕凿真朴,是为首戒。 然后读书习礼法,处处印证前闻,俱于身心实有受用。 古云:教妇初来,教子婴孩。 一生人品善恶、高下,全系幼时,又岂特保护医药已乎! 卷之一 要言一十六则抚育幼龄(东越药园道人撰)乾坤六子女,并重无偏倚。 人生子女同,骨肉均一体。 皆是天所命,胡为独不举。 我闻人溺水,惨状不可睨。 力挣不能免,石人亦汗。 盖念斯痛苦,而忍加吾女。 痛苦亲罔顾,女子默自茹。 莫谓女无知,但口不能语,性灵已具备,貌与亲宛似。 生我者何人? 父母天地比。 杀我者何人? 即我父母是。 借问何为然,不过为贫耳。 贫穷本前定,杀女不可抵。 亲未成富翁,女已作怨鬼。 女有女之福,不待亲分与。 女若命好时,助亲增福祉;女或命薄时,夭伤自遄己。 何如全我慈,目前且完聚。 幼女衣食需,相挨费几许。 稍长学女工,绿窗其蔬水。 嫁不责聘仪,荆布亦非耻。 况杀自己女,实杀他家妇,他家也溺女,汝妇在何处。 世间男人多,无妻者屡屡,杀女女益少,天地喜不喜? 禽鱼犹放生,虫蚁亦赦死。 我女反杀之,残忍一至此。 岂无有王法,岂无有天理? 王法或可逃,天理暗报汝。 现世及来世,罪谴谁能避。 嗟哉溺女者,不仁又不智,请君听此歌,相传相劝谕。 卷之一 要言一十六则业医须知古人延医,如求良将。 良将系众之死生,国之存亡;医系人之安危死生,眷属之悲欢聚散。 岂非天地间最重大事故! 故非其人不可信托,是必其德仁浓,其学淹通谙练,而后能起回生,夺灾行之数,而造天命、慰人心焉。 然则业医者,当时刻兢兢业业,以救人之德。 杀人之罪为儆戒也明矣! 每临病,务以济人自矢,勿重财利。 若遇危难证,当明告某方某药,勿诡言珍秘而索重价。 若病果易治,勿故言难疗,致病家惊忧而妄劳。 如果难治,勿故言易愈,致病家虚喜而空费。 或有早晚可奏效,而故以药停阻之,以勒重酬,或前医有成功,而故捏词诽谤之,以自居功。 又或诸医覆绝,诒彼独肩可挽。 如痨瘵仅存皮骨,语言不能,尚诱其浓馈,乃不日旋毙之类。 又或尽心富家,而忽慢贫家,延请不往,求药不发。 此等种种不一,总是重利鄙夫,忍心害理之所为,讵可以躯命付托乎? 且今医不自揆浅陋,气傲心妒,既不肯咨访高明,又不肯温读医书,暇则棋酒晏笑,或算计财利,此所谓学医人费,以人命为侥幸者也。 先辈云:道未行,谓无利益不学;道既行,谓应酬无暇不学。 尤不可犯此二语。 古之良医,不敢逞臆见而务博学,又不敢泥俗谛而求诸阅历,又不执一、二证验而求圆变无穷之心悟。 至老手不释卷,虚心常广咨询,诚以人命为重,自存德行也。 虽然其责又在延医者,勿轻听人言,进用多误,全在鉴察精确。 人谋为主,独断行之,不可专凭卜筮。 嗟嗟! 医人有胸无心,病家有耳无眼,人命其危矣哉。 卷之一 要言一十六则临病须知临病时,古有望、闻、问、切四法。 切脉固为重,望、闻、问尤居先。 当细察受病之源,辩其所现之象。 望其色之荣枯,闻其声之勇怯,问其饮食进否,喜冷喜热。 探其胸腹有无痛处,便溺秘利。 验其目睛、鼻、舌、气息、蜷卧挺身、向内向外。 次诊脉理,明表里虚实,寒热阴阳,有余不足,与外证相参合不合。 酌见病之浅深正变,明辩病之同异真似。 追溯病前日如何,又预料病后日如何。 急则治标,缓则治本。 或当正治,或当从治。 病剧者,再候两足太溪、太冲、冲阳之脉。 更验服过某方某药,着意详审,尽得病情,始拟方立案。 在患病者,尤当以自己平日嗜好性情及受病原由,详细说与医者。 倘讳疾忌医,则是助庸医之谬,掣明医之肘,而自贻其祸也。 又医者固当熟透古方,当神契物性。 盖药品有阴阳升降、气胜、味胜等之不同,须令洞彻详明,则取用时能不泥古而不悖古。 所谓药不执方,合宜则用。 古人方药,但陈大略,原俟后人润色。 盖天时有寒燠之不同;民居有燥湿之不同;人身有老少、强弱、肥瘦、黑白、饮啖多寡之不同;病情有内外虚实,似虚而实,似实而虚,似寒而热,似热而寒等之不同;其间情态百变,相机时措。 古所称神圣工巧,岂异人任哉? 又凡治法用药,有奇险骇俗者,只要见得病真,便可施用,不必顾忌。 即如病有临危,原属有余,失于攻下所致,虽至几微欲绝,犹当攻下取效。 若久泻久痢,至于滑脱不禁,则宜劫止而后调之。 如国家以刑治奸盗,以兵却虏寇,不得已而用权,权不离经,非霸术也,王道也。 乃有医谬称王道,一味平补调停,此可施与不足,不可施于有余。 施于有余,则邪气得补而愈盛,是速其毙也。 又有遇危难证,如大黄、附子,迥若霄壤,恐致杀人,而惟用中和之方,无大热大寒,救疗而死,其杀人一也。 病家无识,喜其平稳,卒受害而不觉。 悲夫! 虽然临病妙用,全系平日之识见,学力明透精熟,岂能徼幸袭取于朝夕哉! 卷之一 要言一十六则制方定规医有成法、有活法,成法师古不可悖,活法因时不可拘。 古方切中人病,自有定见。 品味及分两,皆按君臣佐使,不可漫为增减,其制丸散,用服时候,悉有肯綮。 盖心肺居上属阳,治心肺,药必大丸调化,或汤散,或噙咽,皆使易化,必饭后临睡服之,欲其药气恋于心肺也。 肾肝居下属阴,治肾肝,药必细丸吞服,以炼蜜、酒糊、黄蜡等为丸,皆使迟化,必早空心服,更以干物压之,欲药气令直达于肾肝也。 脾为中州,药须细丸,或水叠、或蒸饼糊、或枣肉、或饭丸,服于半饥半饱巳时之分,使药气正归中州也。 如风、火、寒、暑急证,欲取功速者,及走表四达者,皆以汤散为主。 汤者荡也,取其荡涤;散者散也,欲其疏散。 如虚损淹延之病,不能一时奏效者,主以丸,丸者缓也。 令其从容培植,各有定格。 常见时俗,心肺丸方减数味,加肝肾病之药;肾肝丸方减数味,入心肺病之饵。 上下混淆,皆不奏功。 虚费药本为轻,迁延病深为重,若此者,须分二方早晚各服为是。 卷之一 要言一十六则病分寒热病有寒有热,有似寒实热、似热实寒者,皆须细审。 经曰:诸躁狂越,惊惑悲笑,属于热。 喘呕吐酸,暴注下迫,诸禁鼓栗,皆似寒实热,治以凉药。 诸病上下所出水液,澄彻清冷,面青肢厥,属于寒;面红不热,躁渴,不喜冷冻饮料,欲坐卧泥水、井中,皆似热实寒,治以热药。 心盛则生热,肾盛则生寒,心虚则热攻于内,肾虚则寒动于中。 此热清,寒温,虚补,实泻也。 有初感热病,因过服寒剂及生冷之类,遂变而为寒者;有初感寒病,因过服热药及姜、椒之类,变而为热者。 不知用药之法,中病即止,治之太过则病外添病矣。 如病家不知脉理,欲辩寒热,但看病患畏热恶火,怕日色暖气,口渴思饮冷汤水,大便闭结,小便短赤,心烦身躁,多言声响,不寐,仰身挺卧,喜睡凉处,皆属热证。 凡病患畏寒喜暖,口不干,思饮热汤,大便利,小便长,口鼻气冷,懒言蜷卧,皆属寒证。 热多属实,寒多属虚,仿此推之,寒热虚实,皆可辩矣。 卷之一 要言一十六则伤寒不药诸病中,惟伤寒关系最重,然治之亦有捷要。 但乘其初起在肌表时,蚤如法治之,无弗愈者。 譬御盗于未入室之前,自易驱除,要在审辩的确。 所谓阴盛阳虚,汗之则愈,下之则死;阳盛阴虚,下之则愈,汗之则死。 差毫厘谬千里,不死于病而反死于医药,不如不药之为愈矣。 故曰伤寒不药为中医。 盖或值旅邸舟次,或山僻乡村,无明理医家,切勿妄服药。 凡伤寒初起,头疼身痛,怕寒拘急,无汗,为寒伤荣,即宜绝戒腥酒谷味,诸果饮食,一切有形难化之物。 更宜却劳,断怒气、房欲、风寒,安卧。 急取带须葱头一握,生姜五钱,陈皮二、三钱,细茶叶一撮,白梅一个,紫苏三钱。 水二大钟,砂锅煮沸,以被袱覆患者,头入药确,令热气先熏头面,汗出,再乘热饮一大钟,渣即煎,接饮。 以浓被覆身,裹头烘足,俟汗出至足为愈。 腿足无汗,而身热头疼仍在者,寒邪未尽也,宜再发微汗。 如病初起,头疼身热大汗出者,属风伤卫,不必发汗,恐有亡阳之害。 如自有微汗,仍如前法,再略取汗。 前法中去紫苏、葱头,加黑枣三个煎服,汗止为愈。 如起病时,胸膈胀满,因伤谷、肉诸物,本日即与淡盐汤热饮三、二碗,以吐出饮食为度。 不得吐,即以所伤之物烧灰,姜汤调服。 如过数日者,用姜、葱熨(法见伤寒。)最忌腥、酒。 米汤不饮一口,必无饿死之理,绝戒谷味,易安。 如绞肠沙,米汤一口,杀人例也。 如口干大渴,但饮茶、白汤、灯心汤、姜汤。 或至七、八日热极,则加悉尼、西瓜、鲜菱、嫩藕、生萝卜,惟捣取清汁啜之,去渣。 凡调理不如法,至数日后热邪传里,身大热,口大渴,谵语烦躁,狂言发斑,大便闭;或下利秽水,扬手掷足,揭去衣被,唇焦,舌白苔渐变黄黑;或天气暄热,内外热极。 可将病患卧于凉地席上,四围多致水盆,令病患手浸水中;或更以青布一幅,浸湿覆于胸前,切宜避风,必病患喜好,方可为之。 若渴极欲水,问其欲饮几何,但与之半,勿多饮。 或和苏叶、姜汁、砂糖、卤梅之类亦佳,勿强与水,致水结胸之患。 又有大热至六、七日,忽然作冷,浓加盖覆犹寒,战悚不定,此名发战,乃正气复而邪欲出之象。 急宜泡姜汤一大壶,置病患胸前,任意呼啜,以助正气,少顷正胜邪散,汗出而解矣。 如七、八日外热退,或乍有潮热,二便通快,胸膈清爽,惟以清米汤饮之,渐加稠汤,进薄粥,以少为贵。 若进腥酒,立刻番复,更慎房室。 尤有乡村专务杀牲祷神,所谓食归众口,罪归病患。 惜哉! 又阴证伤寒,腹痛肢冷,根据中寒条多吃浓姜汤,炒盐熨,用灸法治之。 发布时间:2025-10-31 08:29:18 来源:乐乐易学网 链接:https://www.wuguba.cn/post-656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