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心意门拳谱易筋经贯气 内容: 心意门拳谱《易筋经贯气》自古相传,有文事者必有武备。 凡学捶者,要明七拳、知三节、身如弯弓、手如药箭、足蹬起似箭离弦。 手起莫往空里落,远进一丈步法奇,步位之法,精之到人间,能一思进,莫一思退。 进步起势把、翻身把、左右把如猛虎下山。 两手出洞入洞要随身,身起足不起是枉然,足落身不下亦是枉然。 进步打莫留情,留情艺不成。 剪子股、十字擒、虎扑鹰捉身四平。 梢节不明难出变化,中节不明浑身是空,根节不明多出七十二般跌法。 本心不明,势徒劳心,乱行四梢,发施不知,尚遇凶祸难避。 吾能与规矩,不能使人进攻得法。 明了三心多一力,明了四梢多一精,明了五行多一气。 三回九转一势起,把势不同法同,知其始终,死中反活,活中反死。 势精人间多一精,一精知其万势通,万势不要尽了终。 势占蹭难变化,揉定中门去打人,如蛇吸食闪路。 胜腾挪而失正者不打,其远者不打,先打顾法后打空。 不见起、落,进打为何? 虽有智不如乘势,又打外合法,又打上下合法,又打随机应变合法。 一枝支百枝摇,上下相连。 鸡争斗、虎擒羊、转向四梢行似闪,连环一气掩之打。 花势虽明,不算武艺,远近并济,用与临场,不定孰势,随高打高,随低打低,或拳或把,望着就打。 岂知武艺多术,绝口不谈,惟惑乱人心,反悟身能战,勇而无凶像,心平气稳,血肪贯通,日积月累,循序渐进,成熟之后,三节、四梢不见,生于自然。 能交言语,莫交心,手到不如心到,心为君、四梢为臣,心为将、四梢为兵。 君与臣、将与兵,共合一处自无不胜。 学者立志慎哉。 歌曰:习艺如登万重山,先生言语是指南;艺中若得无穷趣,只有功夫不间断。 又曰:武艺真传法无奇,起落纵横立根基;身心难练用苦功,艺法虽深可尽知。 总之,武艺相传,必思忠、孝、信、礼、义之人,方可传授。 逢杀家、舍友,行为不端者,宁可失世不可传也。 传道得心,愿习武艺之人为身小弱薄者一助云耳。 (二)中气论中气者,即先天之元气,医道所谓元气者,以其居人身之正中,故武备名曰中气,即先天真一之气也。 文练之则为内丹,武练之则为外丹,然内丹未有不借外丹而成者也。 盖动静互根,温养合法,自有结胎还原之妙。 俗学不解中气根源,手舞足蹈,欲入玄巧必不能也。 人自有生以来,禀先天之神以化气,积气以化精,当男子以口口口精初凝于丹田、冲脉、带脉之中,前对脐,后对肾。 非上、非下,非左、非右,不前、不后,不偏不倚,正居人一身之正中,称天枢,号命门。 即所谓太极是也。 真阴真阳,俱存此中。 神志赖之,呼吸依之,十二经、十五络之流通也。 此气灵晨,或盛或衰,非由功修何成诸状。 今以人功,变弱为强,变短为长,变柔为刚,变衰为盛。 易动也,身之利也,圣之基也足乔之地也。 以气为主,天地生物气之所至。 百物生长,内与外对,表与里对。 壮与衰对较,壮可敌也;内与外对较,外可略也。 即孟子所谓气大至刚,塞乎天地之间,是谓浩然之气也。 一曰揉有定势,人之一身左气右血,凡揉之法,右边推向于左,是盖气推入血,令其通融。 又取胃居于左,令胃宽能多纳气。 又取揉者,右掌有力使用无穷。 使人而咽之善者,大皆仙去,其法秘密,世人莫知也。 初用功也,以轻为重,心宜意其力平也。 功逾百日,其气盈脯,天地之间,充塞周遍,然后才可迎送于外。 盖以要在内,由中送于外,有存之学也。 内外两全,方称神勇。 其功毕矣,常宜锤炼,勿轻逸试。 观林中树木,有大且茂者是水土旺盛相之气于外也。 (三)阴阳转接天地之道,不外阴阳。 阴阳转接,出于自然。 故静极而动,阴断科阳也;动极而静,阳断乎阴也;推而至于四时,春、夏之后接以秋、冬,发生尽而收藏随之,阴必转阳,阳必转阴,阴阳乃造化之生成也。 故有去有生,生生不穷无有歇息。 人禀阴阳之气一生,乃一小天地,其势惟阴与阳转接乘受,岂可不论哉。 故高者为阳,低者为阴;仰者为阳,俯者为阴;正者为阳,侧者为阴。 势高者落之一低,阳转乎阴也。 若高而更高,无可高矣,势必不相连,气必不相接。 势低者必起之以高,阴转乎阳也。 若低而更低,无可低矣,势必不相连,气必不相实。 俯仰侧正,曲个动静,无不皆然。 惟有阳复转阴,阴复转阳,其一气不尽,复催一气以足之也。 非阴尽复转阳,阳尽复转阴。 明于此,则转接有一定之势,接落有一定之气,无悖谬、无牵拉矣。 盖势之为快,气之流利,中无间断也。 一有间断,则另起炉灶,是求快而反慢,求利反钝矣。 (四)行气论歌诀曰:任他勇猛气总偏,此有彼无是天然;进截横巧横截直,一气催二二催三。 又曰:任他归快是路远,守吾安然自粘连;如问是谓何妙诀,只在行气一动间。 (五)阴阳入核论练气不外阴阳,阴阳不明从何练起。 先始之督脉,行于背之当中,统领诸阳经。 任脉行于腹之当中,统领诸阴经,故背阳腹阴。 二经上交会阳、下交会阴。 一南一北、子午相对。 又职坎卦,阳居北之正中。 离卦阴居南之正中,一定而不移也。 故俯势为阴势,宜俯却又入阳气。 盖督脉领诸阳经之气,尽归于会阳上之前也。 仰者为阳势,却入阴气,盖任脉领诸阴经气,尽归于会阴上之后也。 (六)入阳附阴、入阴附阳说以背为阳,大俯而曲,则督脉交任,过阳入阴,阳与阴相附也。 大仰而曲,则任脉交督,过阴入阳,阴与阳相符也。 阴推阳、阳推阴,循环无端,凡旋转势用之。 以俯势入阳也,不将阴气扶起则偏于阳,必有领位前跌之患。 以仰势入阴气,不将阳气扶起则偏于阴,必有掀翻后倒之忧。 故俯势出者,落点即还之以势,使无偏于阴也。 阳来阴送,阴来阳送,不偏不倚,无过不及,落点还原,所云“停”字。 即是此法。 推而至于曲者,还之以伸;伸者,还之以曲;高者,还之以低;低者,还之以高;侧者,还之以正;正者,还之以侧,以及斜歪、缥旋、往来,无不皆然。 逐势练法,则阴阳交结,自有得心应手之妙。 其扶气之源也,通于四梢,气之注也。 如通行之道路,总要无壅滞,无牵拉也。 方能来去流利,捷便莫测。 故上气在下欲入上,莫牵其下;下气在上欲理其前,而后气自去;右气在左,留意于左;左气在右,留意于右。 如直捶:手入气以前,不勒后手,后肘气不得自背而入。 上冲手:下胸不开,则气不得上升,而入于后。 合抱势:背不开,则气不得裹于前。 直起势:须勾脚。 直蹲势:须缩项。 左手气在右手,右手气在左手。 俯势、栽势、掀其后脚跟。 坠势者,坐其臀。 起势者,颠其足。 栽盖莫跷脚,恐上顶也。 仰勿伸脚,虑下拉也。 扩而充之,势势皆然。 总之,气之路也,归着一处。 气之来也,不自一处,惟疏其气,其所源通,则道流利,自不至步步为营,有牵拉不前之患矣。 (七)阴阳并入并扶说此反势。 反势阴阳,各居其半。 故左反势者,右边之阴阳并入以左之,左边之阴阳并入以扶之。 故右反势者,左边之阴阳并入以右之,右边之阴阳并入以扶之。 (八)阴阳分入分扶此平转开合势。 开胸合背者阴气,分入阳气。 开背合胸者阳氯,分入阴气。 势分两边,故气也从中劈开分入分扶之。 (九)阴阳旋入旋扶此平抡势、纽缥势、摇晃势也。 势旋转而不停,气亦随之旋绕不息。 阴入阳分,阳入阴分,接续连绵,并无休歇。 左旋右旋,阴阳旋相入扶也。 (十)阴入阳扶阳入阴扶此直起直落不偏不倚势也。 直身正势,阳不得入于阴分,阴不得入于阳分,各归本分。 上归百会穴而交,下至涌泉穴而合,阴阳之扶在两穴也。 (十一)阴阳斜偏十字入扶此斜偏侧身俯仰势也。 左斜俯势。 阳气自脊背右下提于左上、斜入左前阳分。 右斜俯势,阴气纂工下提于右上、斜入右前阴分。 斜劈、斜邀手用此。 左斜仰势,阴气自腹右下提于腹左上,斜入右后阳分。 斜擢、斜提手用此。 (十二)阴阳乱点入扶法此醉形式是也。 醉形者,忽前、忽后,忽左、忽右,忽俯、忽仰,忽进、忽退、忽斜、忽正,势无定形,气也随之乱为入扶也。 (十三)刚柔相济势无三点不落,气无三点不尽。 此阴转阴蹭一阳,阳转阳蹭一阴之谓也。 盖落处尽处气凝血口口口口之。 所用刚法,则气扑满身。 而兼阴阳,是气血流行之时,宜用柔法。 不达乎此纯用刚,则气扑满身,牵拉不利,落点必不猛勇。 纯用柔法,则气散不聚,无所归着,落点必不坚硬。 应刚而柔,散而不聚;应柔而刚,则聚而不散。 皆不得相济之妙。 故善用刚法,落点即如蜻蜓点水,一沾即起,善用柔法,遇气如风轮旋转,滚走不停。 若是刚柔相济得宜,方无气歉不实,涩滞不利之患也。 以上总论:一身之大阴阳,俱以入其扶。 至于手背为阳、膊外为阳。 三阳经得于手背之外也,太阳经起于手之小指背,少阳经起于无名指背,阳明经起于食指背。 皆上循转外而赴头也。 手心为阴,膊内为阴。 三阴经得于手膊之内也。 太阴经止于手大指内,厥阴经止于中指内,少阴经止于小指内皆阳经止于足小趾外侧,少阳经止于足大趾内及小趾内及小趾、次趾间,阳明经止于足大趾及次趾背。 三经皆循腿外,而止于趾背。 足心为阴,腿内为阴。 三阴经行于足腿之内也。 足太阴经起于足大趾侧下,足厥阴经起于足大趾内侧上,足少阴经起于小趾过足心涌泉穴。 三经皆循腿内。 (十四)三尖为气之纲领论事专一,则治于以其有主宰之统。 虽有千头万绪之多,而究之总归一辙也。 如行军有主帅之运动,治家有家宰之规范方能同心协力于事。 筋经贯气,动关性命,其气统领之归结,不可不究哉。 夫头为诸阳之会,领一身之气,头不合,则一身之气不入矣。 如左侧俯势:而头反右歪,则右半之阴阳不入。 右侧俯势:而头反左歪,则左半之阴阳不入。 直起势:头反缩,则下气不得上升。 直落势:头反顶,则上气不得下降。 旋转而右,头反左顾,则气不得右入。 旋转而左,头反右顾,则气不得左入。 三阴至于手内,三阳起于手背,为臂膊往来气血之道路,指法之曲伸、手腕之俯仰、伸足乔,则气不入矣。 如平仰手直出,反掌勾手气必不入。 阴手下截者,掌足乔则气不入。 仰手上出者,掌足乔则气亦不入。 平仰手前荡者,腕勾则气不入。 平阴阳手截者,腕勾则气亦不入。 侧手直打者,足乔手则气不入。 侧手沉打者,足乔手则气不入。 余可类推。 三阳止于足之背,三阴起于足之下,为腿胯往来气血之道路。 一足之尖、跟、棱、掌、脚脖之伸足乔,内外一有不合,则腿气不入。 如仰势,脚尖若介,则阳气不入。 俯势,脚尖若足乔,则阴气不入。 起势直跟躐者,脚尖若介,则气不得上升。 若落势下坠,脚尖若足乔,则气不得下降,皆不可不知也。 (十五)三尖照说练气不外动静。 动则气檠不散,静则如山岳而难摇,方能来去无失。 视俗手动静俱不稳妥,盖亦未究三尖照与不照耳。 三尖照则无东歪西斜之患。 不照则牵此拉彼,必有摇晃之失。 如十字势:左脚前、右手前者,右手正照左脚尖,头照右手,则上中下一线,不斜不焉必稳。 侧身右脚前,右手前之顺势,头顺势照右手,右手照右脚必稳。 余可类推。 又有三尖不能强照者,则与十二节照之,纽缥必用之。 (十六)三尖到论三尖到则一齐俱到也。 不然此先彼后,此速彼迟,互有牵拉而不利也。 右手正照右脚尖,盖气之着落点。 虽云:“一尖二催”,此一尖之气者在全身。 一尖不到,必有牵拉,身气不入矣。 自练不灵快,催不坚刚,皆是此类不照之患。 练形者,须刻刻留意此三处,方为中的。 (十七)十二节、往来、气落、内外、上下、前后论三尖为气之领袖,乃气所归着之处。 人且知此三处,宜坚实勇猛,全体坚如石,方能不怕人之冲突,不虑我之不敌也。 其所以坚硬者,则在逐处之骨节。 盖骨节之空隙乃一人之经脉、神明之所流注此处。 精神填实,则如铁如钢,伸之不能曲,曲之不能伸,气贯方全。 起手有肩、肘、腕三节;腿有胯、膝、足三节,左右相并共计十二节。 手之能握,足之能步,全赖于此。 如百沙袋逐层填实,虽软物可使之坚硬,此雷同气贯筋经之理也。 气落全势有前后、内外、上下之分,宜明辨之。 如侧身直势双手前推者:肘心气填于上、手腕气填于掌、足乔于肩。 双手下劈者:肘心气填于手腕、气填于下,前肩脱下,后肩提起。 正身前扑:两手平托、肘心气填于上、手腕气填于内。 膝足乔与脐平:气实腿外侧、脚脖内侧、着力胯外间。 上下节数随之起落运动。 余可类推。 (十八)檠停成论歌曰:天地交会万物生,不偏不倚气均停;千秋万载气停聚,惟有和合一气通。 此交手法也。 檠者:非交手先将中气吸入中宫,满腹坚硬如铁,全体振动,勃然莫遏。 如行军未对之先予将士鼓其勇气,以待敌至,使其根非空洞虚壳也。 停者:已交手也,落点不前不后,不偏不倚,阴阳均停,不多不少也。 成者:已交手至落点之后,仍还俟再发也。 落点气不还原,气散不聚,后不可继,再发发甚矣。 故阴势阳出者,仍还之以阴。 阳势阴出者,仍还之以阳。 成住不散,生生不穷。 虽千手万手,气总不散败,更兼内丹,素成食气不绝,即不得食,而真气充之,自无饿馁之患。 历数古之名将,愈战愈猛、勇增百倍者,皆是此诀作用无穷也。 (十九)点气论词曰:似梦地着惊,似吾道忽醒,似皮肤无间燃火星,似寒浸骨里打战冻。 想情形快疾猛,原来是真气泓,浓震雷迅发离火焰烘,俗不悟元中究,丢却别寻那得醒,着人胁肤坚刚莫敌形,而深入骨髓截断营。 已刚在于气所着,未有疼痛。 疼则不通,通则不疼,理应然也。 能隔断气血之道路,使不接续;能壅塞气血之运转,使不流通。 可以粉骨绝筋毙性命于顷刻。 气之为用大矣哉,但须明其方、知其发、神其用、方能入壳。 如射之中,得先正形体,不偏不倚。 如矢之端正,簇羽之停,习口中气,神凝气充。 再如开弓弛、张弓圆、斩满而其中得之神通可于此,可穿七扎,乃在放散之灵不灵耳。 故气之发也。 当如炮之燃火,弓箭之离弦,陡然而至。 熟玩此词,自然会得心应手,切勿作闲话略过也。 (二十)过气论落点坚硬猛勇莫敌,赖全身之气尽握一处也。 然,有用之,而气不至,气去而牵拉一利者,未知过气之法也。 盖人身之气,发于命门,气之源也,着于四梢,气之注也。 而其流行之道路,总要无壅滞、无牵拉,方能手法流利,捷便莫测。 故上气在下,欲入上莫牵于下,下气在上,欲入下莫滞于上。 前气在后顺其后,而前气自入;后气在前理其前,而后气自去。 左气在右,留心于右;右气在左,留心于左。 如直撞手:入手气于前,不勒后手掌,后肘气不得自背而入。 上冲手:下手不下撞,肩不下脱,气不得自筋而入。 分摆手:胸不开,则气不得入手后。 合抱者:背不开,则气不得理于前。 直起势,须勾其脚:直落势,须缩其项。 左手气在右脚,右手气在左脚。 俯势、栽势、前探势,掀起后脚跟也。 坠势,坐其臀。 举势,踮其足。 栽盖莫足乔脚,恐上顶也。 仰盖莫伸脚,虑下拉也。 扩而充之,势势皆然。 总之,气落也,归着一处。 气求也,不自一处。 惟疏其源,通其流,则道路滑利,自不致步步为营,有牵拉不前之患矣。 前叙二十法论,乃为筋经贯气之秘诀。 (注)此拳谱为手抄传本,错字漏句颇多,因系前人所作,不敢妄猜强改,姑且依原样公诸于世,仅供同道研究参考 发布时间:2025-10-18 08:55:29 来源:乐乐易学网 链接:https://www.wuguba.cn/post-640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