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夫妻二人,双双获刑! 内容: 浙江温州一女子对外谎称自己是某法院执行庭庭长十余年间不断在微信朋友圈转发自己各种任职、工作照片丈夫也妇唱夫随在朋友面前帮妻子营造法官人设夫妻俩的处心积虑只有一个目的——骗钱! 十余年间妻子以虚假法拍房、法拍车诱骗身边人低价购买的方式骗取384万余元直到有朋友发现被骗报警2023年11月20日经永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朱某及其丈夫胡某因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七年并处罚金20万元、7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相关损失永嘉县法院一审判决下达后两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日前,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夫妻两人双双被判刑突发奇想开始营造法官人设1985年出生的朱某,毕业于天津某警察学院,自考过法学,毕业后曾在新疆某基层法院实习过,熟悉法院工作流程。 2005年,她跟着丈夫胡某回到温州生活。 2012年底至2013年初,朱某得了急性败血症,一直需要人照顾。 丈夫在医院照顾她时,将她上学时拍的警员照片发到朋友圈,鼓励她坚强,很多朋友也纷纷鼓励她要勇敢战胜病魔。 出院后,在家休养的朱某有一天突发奇想,决定对外谎称自己在某法院工作。 为此,她找人制作了两张假证,一张是律师资格证,一张是法院工作证。 此后,朱某在朋友圈展示各种伪造的在法院工作场景等情况,积极在朋友中营造自己的法官人设。 2022年5月,朱某和丈夫胡某在温州五马街逛街,偶然遇到了胡某的发小潘某。 潘某和胡某从小一起长大,情分非常。 于是,两家人一起相约吃饭。 席上,朱某向潘某一家透露,自己在法院的执行庭工作。 过了几天,潘某联系朱某,说要给他们邮寄一箱黄鱼,问朱某要地址。 朱某通过丈夫胡某的微信发送某法院地址,并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加深潘某对自己法官人设的认同。 2022年8月,潘某的公司遇到了商务纠纷,需要写答辩状。 想到朱某是法官,潘某便联系朱某帮忙。 朱某答应下来并解决了问题。 在此期间,她添加了潘某妻子方某的微信。 此后,朱某经常在微信上和方某聊天,有意无意透露低价法拍房、法拍厂、法拍车的信息。 而丈夫胡某,也跟妻子密切配合,即使是面对发小潘某,也将谎言进行到底,还故意将妻子伪造的人事任免书发给潘某。 在两夫妻的套路下,潘某夫妇深信不疑。 三次骗走发小160多万元2022年10月,朱某在跟方某聊天时,编造说温州市区有一套法拍房,用47万元就能拿到。 方某心动,将这笔钱转给了朱某。 朱某随即伪造了一份“拍卖成交确认书”给方某,让她签字。 看起来正儿八经的这份“拍卖成交确认书”,当然是朱某伪造的,不仅确认书上写明的相关信息均为朱某编造,连某法院的印章都是她在网上找到该法院的判决书,再用作图软件抠下来再PS上去的。 钱已经骗来了,但所谓的法拍房肯定变不出来。 于是,朱某对方某说,这套房子在走过户流程了。 再后来,朱某又编造说,有套更便宜的152平方米的法拍房,只用47万,于是,方某又开始等着用这47万元去买另一套更大的房子……大概一个月后,朱某和丈夫又开始忽悠潘某,发了很多法拍车的照片给潘某,说可以低价买到好车,又骗取了潘某夫妇52. 75万元。 2022年底,潘某向朱某咨询,永嘉瓯北碧桂园有无法拍房,朱某并未收手,她花了1500元在碧桂园租了一套跃层,谎称只用132万元可以低价拍下,她将钥匙交给丈夫胡某,让他带着潘某去看房,之后还伪造了其他楼盘的法拍房让潘某参观。 因价格远低于市场价,潘某想拍下,先后转了70万元定金给朱某,作为两套房的定金。 短短几个月,潘某夫妇被骗走169. 75万元。 案发后,朱某退还给二人62万余元。 老朋友、大学同学也不放过丁某也是朱某的熟人。 20年前,丁某和朱某同在新疆乌鲁木齐工作,两人关系很好。 朱某嫁到温州后,两人仍保持着联系。 两人在交流中,朱某和丁某说自己在某法院工作,丁某也没有怀疑。 2022年10月,朱某在朋友圈连发了3辆低价法拍车的信息。 丁某来问,朱某说自己可以凭借内部关系以起拍价给她。 丁某信以为真,转给了朱某62万余元。 在朱某骗丁某的过程中,潘某夫妇发觉自己被骗,要求朱某返还款项。 朱某“拆东墙补西墙”,把从丁某处骗来的62万元中的47万元还给潘某夫妇,但仍声称是法院退费。 胡某莲是朱某的大学同学,毕业后很多年都没有联系,后来巧合之下加了微信好友。 聊天中,朱某向胡某莲透露自己是一名收益很好的律师,后面考到了法院,又用同样的套路骗了对方4. 5万元。 2018年,朱某在夜跑中认识了毛某,关系比较亲近,朱某介绍自己在法院工作,虚构低价法拍房的事实。 当时毛某的小姑子蔡某正好要买房,便告诉蔡某及其朋友,三人因此被朱某骗取人民币86万元。 朱某还以介绍法院工作取得毛某信任。 2022年7月至2022年11月份,朱某以虚构退款手续费、押金、找关系的费用等借口,共骗取毛某16万余元。 后蔡某等人怀疑自己被骗了,要求朱某退出购房款。 经多次催讨,朱某退还给蔡某等人17万余元。 夫妻双双入刑朱某用同样的方式向身边人行骗,但谎言总有被戳破的一天。 2023年2月6日,被害人潘某报案, 2023年3月24日,朱某夫妇被抓获归案。 这些骗来的钱,陆续被朱某用于日常生活开支。 永嘉县人民检察院认为,朱某、胡某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一审支持检方指控,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以上人名均为化名)本文转载自『 中国新闻网』微信公众号,来源:温州日报● 往期精选 发布时间:2024-09-08 01:51:31 来源:乐乐易学网 链接:https://www.wuguba.cn/post-62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