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书断 内容: 书断唐张怀瓘提要书断序卷上卷中卷下提要《书断》三卷,唐张怀瓘撰。 是书《唐书·艺文志》著录,称怀瓘为开元中翰林院供奉。 窦蒙《述书赋注》则云怀瓘,海陵人。 鄂州司马,与志不同。 然《述书赋》张怀环条下又注云,怀环,怀瓘弟,盛王府司马,兄弟并翰林待诏。 则与志相合。 盖尝为鄂州司马,终於翰林供奉,二书各举其一官尔? 所录皆古今书体及能书人名。 上卷列古文、大篆、籀文、小篆、八分、隶书、章草、行书、飞白、草书十体,各述其源流,系之以赞。 末为总论一篇。 中卷、下卷分神、妙、能三品,每品各以体分。 凡神品二十五人,除各体重复得十二人。 妙品九十八人,除各体重复得三十九人。 能品一百七人,除各体重复得三十五人。 前列姓名,后为小传,传中附录又三十八人。 其记述颇详,评论亦允。 张彦远《法书要录》全载其文,盖当代以为精鉴矣。 书断序昔庖牺氏画卦以立象,轩辕氏造字以设教,至于尧舜之世,则焕乎有文章。 其后盛于商、周,备夫秦、汉,固夫所由远矣。 文章之为用,必假乎书;书之为征,期合乎道。 故能发挥文者,莫近乎书。 若乃思贤哲于千载,览陈迹于缣简,谋猷在觌,作事粲然,言察深衷,使百代无隐,斯可尚也。 及夫身处一方,含情万里,标拔志气,黼藻精灵,披封睹迹,欣如会面,又可乐也。 尔其初之微也,盖因象以瞳眬,眇不知其变化。 范围无体,应会无方。 考冲漠以立形,齐万殊而一贯。 合冥契,吸至精。 资运动于风神,颐浩然于润色。 尔其终之彰也,流芳液于笔端,忽飞腾而光赫。 或体殊而势接,若双树之交叶;或区分而气运,似两井之通泉。 庥荫相扶,津泽潜应。 离而不绝,曳独茧之丝;卓尔孤标,竦危峄之石。 龙腾凤翥,若飞若惊。 电烻,离披烂熳。 翕如电布,曳若星流。 朱焰绿烟,乍合乍散。 飘风骤雨,雷怒霆激,呼吁可骇也。 信足以张皇当世,轨范后人矣。 至若磔髦竦骨,裨短截长,有似夫忠臣抗直,补过匡主之节也;矩折规转,却密就疏,有似夫孝子承顺,慎终思远之心也;耀质含章,或柔或刚,有似夫哲人行藏,知进知退之行也。 固其发迹多端,触变成态。 或分锋各让,或合势交侵。 亦犹五常之与五行,虽相克而相生,亦相反而相成。 岂物类之能象贤,实则微妙而难名。 诗云:“钟鼓钦钦,鼓瑟鼓琴,笙磬同音。 ”是之谓也。 使夫观者玩迹探情,循由察变,运思无已,不知其然。 瑰宝盈瞩,坐启东山之府;明珠曜掌,顿倾南海之资。 虽彼迹已缄,而遗情未尽。 心存目想,欲罢不能。 非夫妙之至者,何以及此? 且其学者,察彼规模,采其玄妙,技由心付,暗以目成。 或笔下始思,困于钝滞;或不思而制,败于脱略。 心不能授之于手,手不能受之于心。 虽自己而可求,终杳茫而无获,又可怪矣。 及乎意与灵通,笔与冥运。 神将化合,变出无方。 虽龙伯挈鼇之勇,不能量其力;雄图应箓之帝,不能抑其高。 幽思入于毫间,逸气弥于宇内。 鬼出神入,追查捕微,则非言象筌蹄所能存亡也。 夫幼童而守一艺,白首而后能言,固不可恃才曜识,以为率尔可知也。 且知之不易,得之有难,千有余年,数人而已。 昔之评者,或以今不逮古,质于丑妍。 推察疵瑕,妄增羽翼。 自我相物,求诸合己。 悉为鉴不圆通也。 亦由苍黄者唱首,冥昧者唱声。 风议混然,罕详孰是。 及兼论文字始祖,各执异端,臆说蜂飞,竟无稽古,盖眩如也。 怀瓘质蔽愚蒙,识非通敏。 承先人之遗训,或纪录万一。 辄欲芟夷浮议,扬榷古今。 拔狐疑之根,解纷挐之结。 考穷乖谬,敢无隐于昔贤;探索幽微,庶不欺于玄匠。 爰自黄帝史苍颉,迄于皇朝黄门侍郎卢藏用,凡三千二百余年,书有十体源流,学有三品优劣,今叙其源流之异,著十赞一论;较其优劣之差,为神、妙、能三品。 人为一传,亦有随事附者,通为一评,究其臧否,分成上、中、下三卷,名曰《书断》。 其目录如此,庶儒流君子,知小学亦务焉。 卷上○古文案古文者,黄帝史苍颉所造也,颉首四目,通于神明。 仰观奎星圆曲之势,俯察龟文鸟迹之象,博采众美,合而为字,是曰“古文”,《孝经援神契》云“奎主文章,苍颉仿象”是也。 夫文字者,总而为言,包意以名事也。 分而为义,则文者祖父,字者子孙,得之自然,备其文理。 象形之属,则谓之文;因而滋蔓,母子相生,形声、会意之属,则谓之字。 字者,言孳乳寝多也。 题之竹帛谓之书。 书者,如也,舒也,著也,记也。 著明万事,记往知来。 名言诸无,宰制群有。 何幽不贯,何往不经。 实可谓事简而应博,岂人力哉! 《易》曰:“上古结绳以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 ”夫至德之道,化其性于未然之前;结绳之教,惩其罪于已然之后。 故大道衰而有书,利害萌而有契。 契为信不足,书为言立征。 书契者,决断万事也。 凡文书相约束皆曰契。 契亦誓也,诸侯约信曰“誓”。 故《春秋传》曰:“王叔氏不能举其契。 ”是知契者,书其信誓之言,而盟之滥觞,君臣之大约也。 亦谓刻木剖而分之,君执其左,臣执其右,即昔之铜虎竹使,今之铜鱼,并契之遗象也。 皇甫谧曰:“黄帝史苍颉造文字,记言行,策藏之,名曰‘书契’。 ”故知黄帝导其源,尧、舜扬其波,是有虞、夏、商、周之书,神化曲谟,垂范万世。 及周公相成王,申明礼乐,以加朝祭服色尊卑之节,又造《尔雅》,宣尼、卜商,增益润色,释言畅物,略尽训诂。 及秦用小篆,焚烧先典,古文绝矣。 汉文帝时,秦博士伏胜献《古文尚书》,时又有魏文侯乐人窦公,年二百八十岁,献古文《乐书》一篇。 以今文考之,乃《周官》之《大司乐》章也。 及武帝时,鲁恭王坏孔子宅,壁内石函中得《孝经》、《尚书》等经。 宣帝时,河内女子坏老子屋,得古文二篇。 晋咸宁五年,汲郡人不准盗发魏安厘王冢,得册书千余万言,或写《春秋经传》、《易经》、《论语》、《夏书》、《周书》、《琐语》、《大历》、《梁丘藏》、《穆天子传》、及《魏史》至安厘王二十年,其书随世变易,已成数体。 其《周书》论楚事者最妙,于是古文备矣。 甄酆删定旧文,制为六书,一曰古文,即此也,以壁中书为正。 周幽王时,又有省古文者,今汲冢书中多有是也。 滕公冢内得石铭,人无识者,惟叔孙通云:“此古文科斗书也。 ”科斗者,即上古之别名也。 (卫恒《古文赞》云:“黄帝之史,沮诵、苍颉。 眺彼鸟迹,始作书契。 纪纲万事,垂法立制。 观其措笔缀墨,用心精专。 中正循检,矩折规旋。 其曲如弓,其直如弦。 矫然特出,若龙腾于川。 淼尔下颓,若雨坠于天。 信黄唐之遗迹,为六艺之范先。 篆、籀盖其子孙,隶草乃其曾玄。 ”)苍颉,即古文之祖也。 赞曰:“邈邈苍公,轩辕之始。 创制文字,代彼绳理。 粲若星辰,郁为纲纪。 千龄万类,如掌斯视。 生人盛德,莫斯之美。 神章灵篇,自兹而起。 ”○大篆案大篆者,周宣王太史史籀所作也,或云柱下史始变古文,或同或异,谓之为“篆”。 篆者,传也,传其物理,施之无穷。 甄酆定六书,三曰“篆书”;八体书法,一曰“大篆”。 又《汉书·艺文志》云:“史籀十五篇。 ”并此也。 以史官制之,用以教授,谓之史书,凡九千字。 秦赵高善篆,教始皇少子胡亥书。 又汉元帝、王遵、严延年并工史书是也。 秦焚书,惟《易》与史篇得全。 《吕氏春秋》云:“苍颉造大篆。 ”非也。 若苍颉造大篆,则置古文何地? 所谓籀、篆,盖其子孙是也。 (蔡邕《大篆赞》云:“体有大篆,巧妙入神。 或象龟文,或比龙鳞。 纡体放尾,长翅短身。 延颈负翼,状似凌云。 ”)史籀,即大篆之祖也。 赞曰:“古文玄胤,太史神书。 千类万象,或龙或鱼。 何词不录,何物不储。 怿思通理,从心所如。 如彼江海,大波洪涛。 如彼音乐,干戚羽旄。 ”○籀文案籀文者,周太史史籀之所作也,与古文、大篆小异。 后人以名称书,谓之“籀文”。 《七略》曰:“史籀者,周时史官,教学童书也。 与孔氏壁中古文异体。 ”甄酆定六书,二曰“奇字”是也。 其迹有《石鼓文》存焉,盖讽宣王畋猎之所作,今在陈仓。 李斯小篆,兼采其意。 史籀,即籀文之祖也。 赞曰:“体象卓然,殊今异古。 落落珠玉,飘飘缨组。 苍颉之嗣,小篆之祖。 以名称书,遗迹石鼓。 ”○小篆案小篆者,秦始皇丞相李斯所作也。 增损大篆,异同籀文,谓之“小篆”,亦曰“秦篆”。 始皇二十年,始并六国,斯时为廷尉,乃奏罢不合秦文者,于是天下行之。 画如铁石,字若飞动,作楷、隶之祖,为不易之法。 其铭题钟鼎,乃作符印,至今用焉。 则《离》之六二:“黄离元吉,得中道也。 ”斯虽草创,遂造其极矣。 (蔡邕《小篆赞》云:“龟文斜列,栉比龙鳞。 颓若黍稷之垂颖,蕴若虫蛇之棼缊。 若绝若连,似水露缘丝,凝垂下端。 远而望之,象鸿鹄群游,络绎迁延。 研桑不能数其诘曲,离娄不能睹其隙间。 般、垂揖让而辞巧,籀、诵拱手而韬翰。 摛华艳于纨素,为六艺之范先也。 ”)李斯,即小篆之祖也。 赞曰:“李君创法,神虑精微。 铁为肢体,虬作骖騑。 江海淼漫,山岳巍巍。 长风万里,鸾凤于飞。 ”○八分案八分者,秦羽人上谷王次仲所作也。 王愔云:“次仲始以古书方广,少波势,建初中,以隶、草作楷法,字方八分,言有模楷。 ”又萧子良云:“灵帝时,王次仲饰隶为八分。 ”二家俱言后汉,而两帝不同。 且灵帝之前,工八分者非一,而云方广,殊非隶书。 既言古书,岂得称隶。 若验方广,则篆、籀有之。 变古为方,不知其谓也。 案《序仙记》云:“王次仲,上谷人,少有异志,少年入学,屡有灵奇。 年未弱冠,变苍颉书为今隶书。 始皇时官务烦多,得次仲文简略,赴急疾之用,甚喜,遣使召之,三征不至,始皇大怒,制槛车送之,于道化为大鸟,出在槛外,翻然长引,至于西山,落二翮于山上,今为大翮小翮山,山上立祠,水旱祈焉。 ”又魏《土地记》云:“沮阳县城东北六十里,有大翮小翮山。 ”又杨固《北都赋》云:“王次仲匿术于秦皇,落双翮而冲天。 ”案数家之言,明次仲是秦人,既变苍颉书,即非效程邈隶也。 案蔡邕《劝学篇》“上谷王次仲初变古形”是也。 始皇之世,出其数书,小篆古形,犹存其半。 八分已减小篆之半,隶又减八分之半,然可云子似父,不可云父似子,故知隶不能生八分矣。 本谓之楷书,楷者,法也,式也,模也。 孔子曰:“今世行之,后世以为楷式。 ”或云:“后汉亦有王次仲,为上谷太守,非上谷人。 ”又楷隶初制,大范几同,故后人惑之,学者务之,盖其岁深,渐若八字分散,又名之为八分。 时人用写篇章,或写法令,亦谓之章程书。 故梁鹄云“钟繇善章程书”是也。 夫人才智有所偏工,取其长而舍其短。 谚曰:“韩诗郑易挂着壁。 ”且二王八分,即挂壁之类,唯蔡伯喈乃造其极焉。 王次仲,即八分之祖也。 赞曰:“仙客遗范,灵姿秀出。 奋研扬波,金相玉质。 龙腾虎踞兮势非一,交戟横戈兮气雄逸,楷之为妙兮备华实。 ”○隶书案隶书者,秦下邽人程邈所造也。 邈字元岑,始为衙县狱吏,得罪始皇,幽系云阳狱中,覃思十年,益大小篆方圆而为隶书三千字,奏之,始皇善之,用为御史。 以奏事繁多,篆字难成,乃用隶字,以为隶人佐书,故名“隶书”。 蔡邕《圣皇篇》云:“程邈删古立隶文。 ”甄酆六书,其四曰“佐书”是也。 秦造隶书,以赴急速,为官司刑狱用之,余尚用小篆焉。 汉亦因循,至和帝时,贾鲂撰《滂喜篇》,以《苍颉》为上篇,《训纂》为中篇,《滂喜》为下篇,所谓《三苍》也,皆用隶字写之,隶法由兹而广。 郦道元《水经》曰:“临淄人发古冢,得铜棺,前版外隐起为字,言齐太公六世孙胡公之棺也。 惟三字是古,余同今隶书,证知隶字出古,非始于秦时。 ”若尔,则隶法当先于大篆矣。 案胡公者,齐哀公之弟靖胡公也。 五世六公,计一百余年,当周穆王时也。 又二百余岁,至宣王之朝,大篆出矣。 又五百余载,至始皇之世,小篆出焉,不应隶书而效小篆。 然程邈所造书籍共传,郦道元之说未可凭也。 案八分则小篆之捷,隶亦八分之捷。 汉陈遵字孟公,京兆杜陵人,哀帝之世,为河南太守,善隶书,与人尺牍,主皆藏之以为荣,此其创开隶书之善也。 尔后钟元常、王逸少各造其极焉。 (蔡邕《隶书势》曰:“鸟迹之变,乃惟佐隶。 蠲彼繁文,崇兹简易。 修短相副,异体同势。 焕若星陈,郁若云布。 纤波浓点,错落其间。 若钟虡设张,庭燎飞烟;似崇台重宇,层云冠山。 远而望之,若飞龙在天;近而察之,心乱目眩。 ”成公绥《隶书势》曰:“虫篆既繁,草稿近伪。 适之中庸,莫尚于隶。 ”)程邈,即隶书之祖也。 赞曰:“隶合文质,程君是先。 乃备风雅,如聆管弦。 长毫秋劲,素体霜妍。 摧锋敛折,落点星悬。 乍发红焰,旋凝紫烟。 金芝琼草,万世芳传。 ”○章草案章草者,汉黄门令史游所作也。 卫恒、李诞并云:“汉初而有草法,不知其谁。 ”萧子良云:“章草者,汉齐相杜操始变稿法。 ”非也。 王愔云:“汉元帝时,史游作《急就章》,解散隶体,粗书之。 汉俗简隋,渐以行之。 ”是也。 此乃存字之梗概,损隶之规矩,纵任奔逸,赴俗急就,因草创之义,谓之“草书”,惟君长告令臣下则可。 后汉北海敬王刘穆善草书,光武器之。 明帝为太子,尤见亲幸,甚爱其法。 及穆临病,明帝令为草书尺牍十余首,此其创开草书之善也。 至建初中,杜度善草,见称于章帝。 上贵其迹,诏使草书上事。 魏文帝亦令刘广通草书上事。 盖因章奏,后世谓之“章草”,惟张伯英造其极焉。 韦诞云:“杜氏杰有骨力,而字画微瘦,惟刘氏之法,书体甚浓,结字工巧,时有不及。 张芝喜而学焉,转精其巧,可谓草圣,超然绝后,独步无双。 ”(崔瑗《草书势》云:“书契之兴,始自颉皇。 写彼鸟迹,以定文章。 章草之法,盖又简略。 应时谕指,周旋卒迫。 兼功并用,爱日省力。 绝险之变,岂必古式。 观其法象,俯仰有仪。 方不中矩,圆不副规。 抑左扬右,望之若崎。 鸾企鸟峙,志意飞移。 狡兽暴骇,将奔未驰。 状似连珠,绝而不离。 畜怒怫郁,放逸生奇。 螣蛇赴穴,头没尾垂。 机要微妙,临时从宜。 ”)怀瓘案:章草之书,字字区别。 张芝变为今草,加其流速,拔茅连茹,上下牵连。 或借上字之下,而为下字之上。 奇形离合,数意兼包。 若悬猿饮涧之象,钩锁连环之状。 神化自若,变态不穷。 呼史游草为章,因张伯英草而谓也。 亦犹篆周宣王时作,及有秦篆,分别而有大小之名。 魏晋之时,名流君子,一概呼为草,惟知音者,乃能辨焉。 章草即隶书之捷,草亦章草之捷也。 案杜度在史游后一百余年,即解散隶体,明是史游创焉。 史游,即章草之祖也。 发布时间:2025-09-21 08:23:44 来源:乐乐易学网 链接:https://www.wuguba.cn/post-614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