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文笔式 内容: 文笔式佚名六志一曰直言志。 二曰比附志。 三曰寄怀志。 四曰起赋志。 五曰贬毁志。 六曰赞誉志。 一曰直言志。 直言志者,谓的申物体,指事而言,不藉余风,别论其咏。 即假作《屏风诗》曰:“绿叶霜中夏,红花雪里春。 去马不移迹,来车岂动轮。 ”二曰比附志。 比附志者,谓论体写状,寄物方形。 意托斯间,流言彼处。 即假作《赠别诗》曰:“离情弦上急,别曲雁边嘶。 低云百种(千过)郁,重露几(千)行啼。 ”三曰寄怀志。 寄怀志者,谓情含郁抑,语带几微。 事侧(例)膏肓,词褒谲诡。 即假作《幽兰诗》曰:“日月虽不照,馨香要自丰。 有怨生幽地,无由逐远风。 ”四曰起赋志。 起赋志者,谓斥论古事,指列今词。 模春秋之旧风,起笔札之新号。 或指人为定,就迹行以题篇;或立事成规,造因由而遣笔。 附申名况,托志流(浮)言。 例此之徒,皆名起赋。 即假作《赋得鲁司寇诗》曰:“隐见通荣辱,行藏备卷舒。 避席谈曾子,趋庭诲伯鱼。 ”五曰贬毁志。 贬毁志者,谓指物实佳,兴文道恶,他言作是,我说宜非。 文笔见贬,言词致毁,证善为恶,因以名之。 即假作《田家诗》曰:“有意嫌千石,无心羡九卿。 且悦丘园好,何论冠盖生。 ”六曰赞誉志。 赞誉志者,谓心珍贱物,言贵者不如;意重今人,云先贤莫及。 词褒笔味,玄欺丰岁之珠;语赞文峰,剧胜饥年之粟。 小中生大,短内生长,拔滞升微,方云赞誉。 即假作《美人诗》曰:“宋腊何须说,虞姬未足谈。 颊态花翻愧,眉成月倒惭。 ”(以上《文镜秘府论》地卷)八阶○《文镜秘府论》地卷“八阶”节本于《笔札华梁》,题下注“《文笔式》略同”。 参《笔札华梁》“八阶”节,此处从略。 属对○《文镜秘府论》东卷《二十九种对》首列十一对云:“古人同出斯对。 ”包括《文笔式》、《笔札华梁》、《诗髓脑》、《诗议》及《唐朝新定诗格》,其中属于《文笔式》和《笔札华梁》者颇难厘清。 故此节文字与《笔札华梁》有重合之处。 第一,的名对。 的名对者,正也。 凡作文章,正正相对。 上句安“天”,下句安“地”;上句安“山”,下句安“谷”;上句安“东”,下句安“西”;上句安“南”,下句安“北”;上句安“正”,下句安“斜”;上句安“远”,下句安“近”;上句安“倾”,下句安“正”。 如此之类,名为的名对。 初学作文章,须作此对,然后学余对也。 诗曰:“东圃青梅发,西园绿草开。 砌下花徐去,阶前絮缓来。 ”第二,隔句对。 隔句对者,第一句与第三句对,第二句与第四句对。 如此之类,名为隔句对。 诗曰:“昨夜越溪难,含悲赴上兰。 今朝逾岭易,抱笑入长安。 ”第三,双拟对。 双拟对者,一句之中所论,假令第一字是“秋”,第三字亦是“秋”,二“秋”拟第二字,下句亦然。 如此之类,名为双拟对。 诗曰:“夏暑夏不衰,秋阴秋未归。 炎至炎难却,凉消凉易追。 ”第四,联绵对。 联绵对者,不相绝也。 一句之中,第二字第三字是重字,即名为联绵对。 但上句如此,下句亦然。 诗曰:“看山山已峻,望水水仍清。 听蝉蝉响急,思乡乡别情。 ”第五,互成对。 互成对者,“天”与“地”对;“日”与“月”对;“麟”与“凤”对;“金”与“银”对;“台”与“殿”对;“楼”与“榭”对。 两字若上下句安,名的名对。 若两字一处用之,是名互成对。 言互相成也。 诗曰:“天地心间静,日月眼中明。 麟凤千年贵,金银一代荣。 ”第六,异类对。 异类对者,上句安“天”,下句安“山”;上句安“云”,下句安“微”;上句安“鸟”,下句安“花”;上句安“风”,下句安“树”。 如此之类,名为异类对。 非是的名对,异同比类,故言异类对。 但解如此对,并是大才。 笼罗天地,文章卓秀,才无拥滞,不问多少,所作成篇。 但如此对,益诗有功。 诗曰:“天清白云外,山峻紫微中。 鸟飞随去影,花落逐摇风。 ”第七,赋体对。 赋体对者,或句首重字,或句首叠韵,或句腹叠韵;或句首双声,或句腹双声。 如此之类,名为赋体对。 似赋之形体,故名赋体对。 诗曰:句首重字:“袅袅树惊风,丽丽云蔽月。 ”“皎皎夜蝉鸣,胧胧晓光发。 ”句腹重字:“汉月朝朝暗,胡风夜夜寒。 ”句尾重字:“月蔽云晒晒,风惊树袅袅。 ”句首叠韵:“徘徊四顾望,怅悢独心愁。 ”句腹叠韵:“君赴燕然戍,妾坐逍遥楼。 ”句尾叠韵:“疏云雨滴沥,薄雾树朦胧。 ”句首双声:“留连千里宾,独待一年春。 ”句腹双声:“我陟崎岖岭,君行峣崅山。 ”句尾双声:“妾意逐行云,君身入暮门。 ”第八,双声对。 第九,叠韵对。 第十,回文对。 第十一,意对。 诗曰:“岁暮临空房,凉风起坐隅。 寝兴日已寒,白露生庭芜。 ”又曰:“上堂拜嘉庆,入室问何之。 日暮行采归,物色桑榆时。 ”第十二,头尾不对。 今江东文人作诗,头尾多有不对。 如“侠客倦艰辛,夜出小平津。 马色迷关吏,鸡鸣起戍人,露鲜华剑影,月照宝刀新。 问我将何去,北海就孙宾。 ”此即首尾不对之诗,其有故不对者若之。 第十三,总不对对。 如“平生少年日,分手易前期。 及尔同衰暮,非复别离时。 勿言一樽酒,明日难共持。 梦中不识路,何以慰相思。 ”此总不对之诗,如此作者,最为佳妙。 夫属对法,非直风花竹木用事而已。 若双声即双声对,叠韵即叠韵对。 句例○《文镜秘府论》东卷《笔札七种言句例》,前七例多出于《笔札华梁》,八至十一言句例则出于《文笔式》。 二言句例。 “翼乎”、“沛乎”等是。 三言句例。 “春可乐,秋可哀。 ”八言句例。 八言句者:“吾家嫁我兮天一方,远托异国兮乌孙王。 ”九言句例。 九言句者:“嗟余薄德从役至他乡,筋力疲顿无意入长杨。 ”十言句例。 十一言句例。 《文赋》云:“沈辞怫悦,若游鱼衔钩而出重渊之深;浮藻联翩,犹翔鸟缨缴而坠曾云之峻。 ”下句皆十一字是也。 (以上《文镜秘府论》东卷)论体○《文镜秘府论》南卷《论体》,据小西甚一考乃出于《文笔式》,王利器以为出于《四声指归》,姑列于此,以俟后考。 《定位》节同。 凡制作之士,祖述多门,人心不同,文体各异。 较而言之,有博雅焉,有清典焉,有绮艳焉,有宏壮焉,有要约焉,有切至焉。 夫模范经诰,褒述功业,渊乎不测,洋哉有闲,博雅之裁也。 敷演情志,宣照德音,植义必明,结言唯正,清典之致也。 体其淑姿,因其壮观,文章交映,光彩傍发,绮艳之则也。 魁张奇伟,阐耀威灵,纵气凌人,扬声骇物,宏壮之道也。 指事述心,断辞趣理,微而能显,少而斯洽,要约之旨也。 舒陈哀愤,献纳约戒,言唯折中,情必曲尽,切至之功也。 至如称博雅,则颂、论为其标。 颂明功业,论陈名理。 体贵于弘,故事宜博;理归于正,故言必雅也。 语清典,则铭、赞居其极。 铭题器物,赞述功德,皆限以四言,分有定准。 言不沉逭,故声必清;体不诡杂,故辞必典也。 陈绮艳,则诗、赋表其华。 诗兼声色,赋叙物象,故言资绮靡,而文极华艳。 叙宏壮,则诏、檄振其响。 诏陈王命,檄叙军容,宏则可以及远,壮则可以威物。 论要约,则表、启擅其能。 表以陈事,启以述心,皆施之尊重,须加肃敬,故言在于要,而理归于约。 言切至,则箴、诔得其实。 箴陈戒约,诔述哀情,故义资感动,言重切至也。 凡斯六事,文章之通义焉。 苟非其宜,失之远矣。 博雅之失也缓,清典之失也轻,绮艳之失也淫,宏壮之失也诞,要约之失也阑,切至之失也直。 体大义疏,辞引声滞,缓之致焉。 文体既大,而义不周密,故云疏;辞虽引长,而声不通利,故云滞也。 理入于浮,言失于浅,轻之起焉。 叙事为文,须得其理,理不甚会,则觉其浮;言须典正,涉于流俗,则觉其浅。 体貌违方,逞欲过度,淫以兴焉。 文虽绮艳,犹须准其事类相当,比拟叙述。 不得体物之貌,而违于道;逞己之心,而过于制也。 制伤迂阔,辞多诡异,诞则成焉。 宏壮者,亦须准量事类可得施言,不可漫为迂阔,虚陈诡异也。 情不申明,事有遗漏,阑因见焉。 谓论心意不能尽申,叙事理又有所阙焉也。 体尚专直,文好指斥,直乃行焉。 谓文体不经营,专为直置,言无比附,好相指斥也。 故词人之作也,先看文之大体,随而用心。 谓上所陈文章六种,是其本体也。 遵其所宜,防其所失,博雅、清典、绮艳、宏壮、要约、切至等,是其所宜也;缓、轻、淫、阑、诞、直等,是其所失也。 故能辞成炼核,动合规矩。 而近代作者,好尚互舛,苟见一涂,守而不易,至今摛章缀翰,罕有兼善。 岂才思之不足,抑由体制之未该也。 ○小字或为空海释文,未能确定,姑列于此。 下同。 凡作文之道,构思为先,亟将用心,不可偏执。 何者? 篇章之内,事义甚弘,虽一言或通,而众理须会。 若得于此而失于彼,合于初而离于末,虽言之丽,固无所用之。 故将发思之时,先须惟诸事物,合于此者。 既得所求,然后定其体分。 必使一篇之内,文义得成。 谓篇从始至末,使有文义,可得连接而成也。 一章之间,事理可结。 章者,若文章皆有科别,叙义可得连接而成事,以为一章,使有事理,可结成义。 通人用思,方得为之。 大略而论:建其首,则思下辞而可承;陈其末,则寻上义不相犯;举其中,则先后须相附依;此其大指也。 若文系于韵者,则量其韵之少多。 若事不周圆,功必疏阙。 与其终将致患,不若易之于初。 然参会事情,推校声律,动成病累,难悉安稳。 如其理无配偶,音相犯忤,三思不得,足以改张。 或有文人,昧于机变,以一言可取,殷勤恋之,劳于用心,终是弃日。 若斯之辈,亦胶柱之义也。 又文思之来,苦多纷杂,应机立断,须定一途。 若空勌品量,不能取舍,心非其决,功必难成。 然文无定方,思容通变,下可易之于上,前得回之于后。 若语在句末,得易之于句首;或在前言,可迻于后句也。 研寻吟咏,足以安之;守而不迻,则多不合矣。 然心或蔽通,思时钝利,来不可遏,去不可留。 若也情性烦劳,事由寂寞,强自催逼,徒成辛苦。 不若韬翰屏笔,以须后图,待心虑更澄,方事连缉。 非止作文之至术,抑亦养生之大方耳。 定位凡制于文,先布其位,犹夫行陈之有次,阶梯之有依也。 先看将作之文,体有大小。 若作碑、志、颂、论、赋、檄等,体法大;启、表、铭、赞等,体法小也。 又看所为之事,理或多少。 叙人事、物类等,事理有多者、有少者。 体大而理多者,定制宜弘;体小而理少者,置辞必局。 须以此意,用意准之,随所作文,量为限定。 谓各准其文体事理,量定其篇句多少也。 既已定限,次乃分位,位之所据,义别为科。 虽主一事为文,皆须次第陈叙,就理分配,义别成科,其若夫、至如、于是、所以等,皆是科之际会也。 众义相因,厥功乃就。 科别所陈之义,各相准望连接,以成一文也。 故须以心揆事,以事配辞。 谓人以心揆所为之事,又以此事分配于将作之辞。 总取一篇之理,折成众科之义。 谓以所为作篇之大理,分为科别小义。 其为用也,有四术焉:一者分理务周。 谓分配其理,科别须相准望,皆使周足得所,不得令或有偏多偏少者也。 二者叙事以次。 谓叙事理须依次第,不得应在前而入后,应入后而出前,及以理不相干,而言有杂乱者。 三者义须相接。 谓科别相连,其上科末义,必须与下科首义相接也。 四者势必相依。 谓上科末与下科末,句字多少及声势高下,读之使快,即是相依也。 其犯避等状,已具“声病”条内。 然文纵有非犯而声不便者,读之是悟,即须改之,不可委载也。 理失周,则繁约互舛。 多则义繁,少则义约,不得分理均等,是故云舛也。 事非次,则先后成乱。 理相参错,故失先后之次也。 义不相接,则文体中绝。 两科际会,义不相接,故寻之若文体中断绝也。 势不相依,则讽读为阻。 两科声势,自相乖舛,故读之以致阻难也。 若斯并文章所尤忌也。 故自于首句,迄于终篇,科位虽分,文体终合。 理贵于圆备,言资于顺序,使上下符契,先后弥缝。 上科与下科,事相成合,若符契然。 科之先后,皆相弥缝,以合其理也。 择言者不觉其孤,言皆符合不孤。 寻理者不见其隙,隙,孔也。 理相弥合,故无孔也。 始其宏耳。 又文之大者,藉引而申之。 文体大者,须依其事理,引之使长,又申明之,使成繁富也。 文之小者,在限而合之。 文体小者,亦依事理,豫定其位,促合其理,使归约也。 申之则繁,合之则约。 善申者,虽繁不得而减。 言虽繁多,皆相须而成义,不得减之令少也。 善合者,虽约不可而增。 言虽简少,义并周足,不可增之使多。 皆在于义得理通,理相称惬故也。 若使申而越其义,谓申之乃虚相依托,越于本义也。 合而遗其理,谓合之伤于疏略,漏其正理也。 疏秽之起,实在于兹。 理不足,故体必疏;义相越,故文成秽也。 此固文人所宜用意。 或有作者,情非通晤,不分先后之位,不定上下之伦,苟出胸怀,便上翰墨,假相聚合,无所附依,事空致于混淆,辞终成于隙碎。 斯人之辈,吾无所裁矣。 发布时间:2025-09-18 08:32:37 来源:乐乐易学网 链接:https://www.wuguba.cn/post-612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