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书法三昧 内容: 书法三昧(元)不著撰人金华胡翰曰:楷法虽出于汉、魏,未见于三代,其源要从篆隶而变也。 其点画、波、磔、横从、曲直、圆锐、端侧岂徒然哉,其中必有法矣。 夫分上而分下,辨左而辨右,宜偏宜中,或藏或露,有起而有止,当向而当背,其俯仰,其收驻,其推让,其回折,先后开合之次序,大小长短之类聚,必使相称相应,然后体始成而少合乎古人变楷初意尔。 不然,字势虽可爱而无法之可尚,不过一楷书俗吏,如涪翁所云何足重哉。 此编名书法三昧,不知撰者谁氏。 其言或本于古人之所已言,而书则未有能尽知也。 前元时见于都下馆阁名臣家,渔阳鲜于枢、吴兴赵松雪、康里巙巙子山常宝爱之。 参政周伯琦来吴中,久而人方知其有是编,其归鄱阳也,人始得而相传之,乃知诸公之宝爱果然也。 古人论书云:一须人品高,二须师法古。 是书之法,学者习之,固常熟之于手,必先修诸德,以熟之于身,德而熟之于身,书之于手,如是而为书焉,其容止之可观,进退之可度,隐然自见于毫楮之间,端严而不刻,温厚而难犯,简缘云:知此方可免峥嵘求胜之态。 如邓志之论蔡君谟,始可以为善矣。 临池君子,其谓然乎? 书法题辞执笔之法,实指虚拳。 运笔之法,意在笔先。 八法立势,永字精研。 一字体态,侧倚取妍。 仰覆向背,开合折旋。 垂缩留放,肥瘦方圆。 画分篆隶,锋别正偏。 藏风聚气,结构绾牵。 习与俱化,心手悠然。 凡兹三昧,参透幽玄。 苟非知者,不可以传。 一、下笔下笔之始有折锋,有搭锋。 凡作字,第一多是折锋,第二三字多是搭锋,承上笔势故尔。 若一字之间右边多,是折锋应在左边故也。 又有平起如隶,简缘云横画。 藏锋如篆,简缘云竖画。 大要折搭多精神,平藏善含蓄,简缘云:方与小篆合。 则妙矣。 二、布置布置如中字孤单则居中,龙字相并则分左右为二停,冲字则分为三停,云字则分为上下二停。 凡四方八面,点画皆拱中心。 唯咙呼吸等字,左短口欲上齐,和扣如知等字,右短口欲下齐。 须先主后宾,承上接下,左右相应,以大包小,以少附多。 太繁则减省,太少则增益。 如此则成一字,自然可观。 谓如宣尚高向等字,须回转右肩。 如其实贝真等字,长舒左足。 如月丹用周等字,则峻拔一角。 如见目罔内等字,则潜虚半腹。 如无字四竖,则上开下合,四点则上合下开。 如工并字画则上仰下覆。 如三字则上画仰,中画平,下画覆。 与畺字同。 如爻字则上捺留,下捺放。 茶字则上捺放,下捺留。 如亦字右缩左垂,斤字则右垂左缩。 上下亦然,如毚字则下免除二撇,悬字则除系左点,辟字则除上口,盛字则除成字中钩,如神字加一点,辛字加一画,册■门字须自立向背,八州字皆潜相瞩视。 如字或止一点一画者,须大书以成其独立之势。 如昌吕爻枣等字须上小,林棘羽竹等字须左蹙之类,难以枚举。 以此类推,则随字立意位置,则知结体之大概矣。 三、运用夫作字之要,下笔须沉着,虽一点一画之间,皆须三过其笔,方为法书。 盖一点微如粟米,亦分三过、向背、俯仰之势。 一字有一字之起止,朝揖顾盼。 一行有一行之首尾,接上承下之意。 此乃古人不传之玄机,宜加察焉。 简缘云:悟此方沉着。 点之祖(凡点之类仿此。)点之祖。 蹲鸱之势三过侧法也。 起自中而末锋自中出。 点有尖秃斜正,随字势而用之。 仰三角点、覆三角点,用于势当仰覆者。 傍三角点,用于直波点水。 直三角点、直四角点,用于宀■之类。 乱四角点,起于蘭亭茂字,用于立羊善美等字。 长鼠矢点,用于长吏使更等字。 短鼠矢点,用于夹奚契等字。 三往一复点、向背点,两傍分八字相向,与中带相背立。 宽横波点、促横波点,皆用于下四点。 急雁阵、缓雁阵,燕然樵三字外不可用。 拗两对点,用于米兆等字。 顺两对点,用于飞云等字。 顺三对点,用于非灾兴变等字。 上小字用于光堂等字,下小字用于示系等字,上八字用于曾公,下八字用于贝只。 垂胆点,用于宁穴字等字。 三角顾盼点,用于州字心字。 开三点,用于糹。 敛三点,用于孚。 横三点,用于龙。 间六点,用于荣。 画之祖(凡画之类仿此。)画之祖。 勒法也,状如算子,便不是书。 其法初落笔锋,向左急勒,回向右横过,至末复驻锋。 折回其势,首尾俱低,中高拱如覆舟样,故曰勒。 常患平。 智永、虞世南,上而锺、王多用篆法为画。 欧阳、褚、薛多用隶法为画。 秘诀云:竖画须横入笔锋,横画须直入笔锋。 简缘云:得此大悟矣。 此不传之枢机也。 短画之祖(凡策之类仿此。)短画之祖。 策法也,其法仰笔? 锋,轻抬而进,有如鞭策之势,故言策不言勒。 异于勒者,勒则两头下中高,策则两头高中下。 唐太宗云:策者仰策仰收。 柳宗元云:策仰收而暗揭,如其天夫才之类,皆短画皆为策也。 竖画之祖(凡直落笔仿此。)竖画之祖。 努法也。 柳宗元云:努过直而力败。 其法初横入,笔向上行而少驻,复引锋下行,势须作凸胸而立。 至末复驻锋收向上,此垂露也。 末锋驻而不收,引而伸之,此悬针也。 大要画多则分仰覆以别其势,竖多则分向背以成其体。 目字之竖向也,门字之竖背也。 川字中竖直,左右之竖相背。 册字中二竖直,左右之竖相背。 图字六竖相向皆分向背,以避铺算子也。 钩之祖(凡钩之类仿此。)钩之祖。 趯法也。 柳宗元云:趯宜蹲而势生。 其法蹲锋上出险势傍分。 然亦分三体,左如氐长字,须长趯以应右。 右如门丹字,须长趯以应左。 中如东乘字,趯须朝上。 又有棘针,短而有力。 虿尾,丁亭宁字用之。 蟹爪,殊字用之。 事于之趯,皆随体变化也。 撇之祖(凡撇之类仿此。)撇之祖。 掠法也。 柳云:掠左出而锋轻。 颜云:掠仿佛以宜肥。 其法曰:此乃斜悬针而末锋飞起也。 简缘云:记此则撇无病。 宜出锋处送笔力到而匀,不可半途撇出,则无力而瘦弱,如大夫右字之类是也。 又谓之腕须直下笔而弯出之,如左字用■须斜硬,右字用■须腕转也。 钝吟云:手根悬起和笔俱行,则长撇如兰叶。 若手根著纸则斜拂去,有半途拨出之病。 简缘云:七法皆正锋,惟掠法用偏锋。 短撇之祖(凡啄之类仿此。)短撇之祖。 啄法也,水永等字用之。 其法下笔驻锋后即出,名曰啄。 柳宗元云:啄仓皇而疾掩。 凡字之短撇皆用之。 隼尾也,如立人头上撇是也,如鹰隼之立乎柱首。 竖三撇者,则须分势,如三字之画为仰、平、覆也,此则上撇平,中撇斜,下撇直,状如柳穿鱼。 捺之祖(凡磔之类仿此。)捺之祖。 磔法也。 今人作捺多是两驻,虽曰三过,实不知此法。 其法首抢起,中驻而右行,末驻笔蹲锋而出。 如兰亭之捺,皆含蓄而不露,最为高也。 柳云:磔? 趞以开撑。 又有欣字燕尾者,乃急就章之波法也。 如水之自泉口流出,其下遇石激而过,故谓之激石波。 凡永长分外等字用之。 右上项侧、勒、努、趯、策、掠、啄、磔,八法备矣,书法运用尽矣。 但于侧倚取妍,担夫争道,血脉联属,雄健妩媚,体态横生,出乎八法之外者,又须详论,非纸笔可形容。 用力熟闲,自诣壶奥,至此不几其神乎。 四、为学纲目书法纲目,万字俱全。 凡学必有要,若网在纲,有条而不紊。 永字者,众字之纲领也。 识乎此,则千万字在是矣。 三静法地,五动象天。 地,静也,故以不变者法焉。 天,动也,故以变者法焉。 简缘云:三不变,勒、策、磔是也。 五变,侧、趯、掠、啄、努是也。 次及条目,变点方圆。 变者,如高低长短阔狭,其变无穷也。 点者下笔成点而后行也。 方者自方,圆者自圆,如置箸于案上,而非匾锋也。 简缘云:此之谓圆。 俯仰向背,沉莹清权。 有俯仰向背者则俯仰向背。 无则为之沉莹清权。 沉者下笔不浮,刻入纸中也。 莹者如孤月流天,无云翳也。 清者非谓瘦与寒也。 肥者亦有清气也。 在参古帖而得之。 权者如鬓字无■点,辟字无口之类是也。 拗者让者,引焉疑焉。 拗者,你东我西而不失于相顺。 让者,要还他地位,随时处宜而措之也。 引者,如左帘等字,引而伸之。 疑者,如有伏兵,疑不敢动,如帝带等类是也。 鸟立木上,雁在天边。 鸟立木上,行仁之类是也。 雁在天边,燕然樵之类是也。 掬特圆起,掬者,从本身上掬出也,故其上欲圆,囗字是也。 特者,特笔写也,故其上欲起,口字是也。 二者相需为用也。 抢折回联。 抢者,策类也。 折则笔锋飞动翻而非硬直也。 回则有虚回、实回。 联则有虚联、实联。 二者不可偏废也。 齐努磋驻,齐者,勒类也。 努者,竖画也。 磋者,左右揭腕也。 驻者,如驻马无往而非此道也。 屋漏蜿蜒。 屋漏痕者,不见起止之迹也。 乌丝阑者,蔡襄所专。 乌丝阑者,锋正则两傍如界也。 复有八忌,切意精研。 枯槁生硬,轻重缠绵,内外是纵,左右非坚。 枯槁则无润泽,生硬则非软美,轻重则不典,缠绵则不莹,内纵者腹肚阔,外纵者手脚不停分而长。 左为左揭腕,右为右揭腕,皆不可无力。 知所趋舍,为书中仙。 趋所当法,避所当忌,则为尽善矣。 五、结构云空。 上勾之应下,如鸟之视胸。 九见。 腕勾之应上,须折锋而起。 门月。 右勾应左,半斜锐以为精。 来东。 中勾应上,随缩锋而微露。 长民。 左勾应右,须尽趯其锋。 黍委。 上下之撇,点有阴阳之分,不分则无上下相承之意。 术冲。 三排之直画者,卓然中立不倚,而左右有拱揖之情。 畺三。 三排之横画者,截然中处不乖,而上下有仰覆之别。 其目。 四画之字,上下反其情,而二三但取其顺。 然无。 四点之字,左右要成八字,中带可就上不可就下。 皿四。 四柱之字,左右上开而下合。 炎茶。 两捺之字,或上捺或下捺,各宜所重。 反及。 两撇之字,先长而斜硬,后差短而腕转。 庐多。 此等之字,先腕转而后斜硬。 口曰。 不可横,不可长,须下画长承直末。 臣巨。 直末欲直内,而右傍短直应之。 旬匊。 此等字里面与勾齐方称。 长马。 如此短画不可与长直画相粘。 衣良。 捺应左,勾须略平起。 莫矢。 此等之字,下画宜长,撇短不转,而点取下之长短用之。 思志。 心在下者,欲折右足,右宽方称。 见贝。 此等之字,须右长,直画作棘刺,中短画不可相粘,欲其圆净匀平,而啄短出,以点承长直画而为之终。 远还。 凡之绕里面字,上大下小方称。 虽难。 此等直画,微向左以避右边之势。 鸟乌。 屈脚之势,如角弓之张。 用周。 须初撇首尾向外,次努首尾向右。 简缘云:或作左则右倾矣。 固国。 初直画首尾向右,平画仰,次直画首尾向左。 戋森。 重勾之字在乎先缩锋而后出锋,作趯以应,捺亦同。 作行。 左短而右长。 於佳。 右短而左长。 自因。 左竖短而右勾微长。 亦马。 点之重并亦必屈伸以变换之,不变谓之布棋。 三册。 画之重并者,必随宜屈伸,仰覆向背以变换之,否则如布算。 爨姜。 繁杂者必求古人佳样用之,古无则不可擅写。 边尔。 太繁者宜减除之。 仓食。 上面不可写波。 上下。 直画宜短,点皆近上。 是足。 卜字居中,下撇须横,而波啄之中又名三牵绾法也。 攵。 初啄而画头接其尾,中复以波上接啄而终之。 心。 初点向里,横戈斜平,勾向内而收,中点取高势,欲粘带第三点,第三点又须与勾高不可下。 风。 两边悉宜圆,名曰金剪刀。 简缘云:此法在庙堂碑。 柔。 下面木左右须与直齐。 者。 日字不宜正对土字。 十。 横画较长,直画宜短。 七。 横画较长,直画转而复回。 和。 偏少者伸点画以就之。 羶。 偏碍者尾钩以避之。 升。 字之孤单者,展一画以书之。 枣。 字之重并者,蹙一画以书之。 画。 九画之字,必须下笔劲净,疏密停匀,照应为佳。 当疏不疏,反成寒乞。 当密不密,反成宽疏。 相揖相背,发于左者应于右,起于上者伏于下,此不易之法也。 辛。 太疏者补续之,仍必有古人佳样乃可写。 左。 画短而斜硬其撇。 右。 画长而腕转其撇。 大。 横画微短,撇就画上直下,至画下方腕转向左,波首微出画上,大要波首暗接连腕,末锋则血脉联属。 简缘云:此篇切记。 发布时间:2025-09-17 08:33:44 来源:乐乐易学网 链接:https://www.wuguba.cn/post-612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