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论四柱中战、冲、合、好之法与喜忌秘法 内容: 论命以用神为重。 用神既定,岁运吉凶,即以用神为标准,助用则吉,逆用则凶,顺流而下。 斯言也,以论大概则可,未足以尽其变化也。 取用之法。 贵乎剪除枝叶,独探骊珠。 而论岁运,则宜一干一支,遂细配合,虽以用神为标准,而同一用火,喜东南木火之乡,其间休咎殊途,难以概论,则以四柱干支配合有不同也。 古来命书之论岁运,以三命通会为最详,惟古法有时太拘执而理由未见充份者,已摘录而诠注于前。 理论方面,以滴天髓为最精,兹节录其重要者,附以诠释于后。 滴天髓云∶配合干支仔细详,定人祸福与灾祥。 此配合干支四字,洵为扼要之论也。 滴天髓云∶「休咎系乎运,尤系乎岁;战冲视其孰降,和好视其孰切。」原注摘录∶日主譬如我身,四柱干支,譬如侍从之人,大运,如所到之地,故重地支,未曾无天干。 太岁,譬如所遇之人,重天干,未曾无地支。 必先明一日主,而后配合七字,推其轻重,喜行何地,忌行何运。 如甲日以气机看春,遇申酉庚辛,即是春行秋令,戕伐生机。 又看喜与不喜,而运行生甲伐甲之地,可断其休咎矣。 太岁主休咎,即显于是。 更论岁运战冲和好之势,而得胜负适从之机,则休咎了然矣。 何谓战? 原注∶如丙运庚年,谓之运伐岁。 日主喜庚,要丙降。 原命有戊泄丙,或有壬制丙,则丙降为吉。 日生喜丙,而岁不可伤。 原命有戊己则和,如庚坐寅午戌火地,丙之力大,则庚亦不能不降,降之亦保无祸。 (干支两字相联,以支为根,庚坐寅午戌。 庚金无根力微,故降亦无祸。)庚运丙年,谓之岁伐运,日主喜庚,原命有戊己泄丙生庚则和,日主喜丙,而运不降岁,(运如所到之地,岁如所遇之人,不能以岁转移大运。)又不可用戊己泄丙助庚。 若庚坐寅午戌,丙之力巨,则运自降,吉矣。 何谓冲? 原注∶如子运午年,谓之运冲岁。 日主喜子,则要助子,又得午之干头,乃制午之神,(例如壬午)则吉。 或午之党多,干头遇丙戊甲字者,必凶。 午运子年,谓之岁冲运,日主喜午,而子之党多,干头助子者,(如壬子)必凶。 日主喜子,而子之党多,干头助子者,必吉。 若午重子轻,则岁不降,亦多咎也。 何谓合? 原注∶如乙运庚午,庚运乙年,则合。 日主喜庚,则吉。 喜木,则不吉。 子运丑年,丑运子午,则合,日主喜水,则吉。 喜土,则不吉。 (乙庚子丑,相合有情,故合,不是合化。)何谓好? 原注∶庚运辛年,辛运庚午;或申运酉年,酉运申年,则好,日主喜阳,则庚与申为好。 喜阴,则辛与酉为好。 从来谈命之书,以子平真诠为最明白哓崵,论大运篇,以运之干支,配八字之喜忌。 行一字,必配合命中干支而统观之数语,尤为扼要。 盖配八字喜忌,有转移用神之可能,其不专以助用逆用为尽其能事可知也。 惜其所论,仍为用神喜忌,而非四柱配岁运之喜忌。 佳运之中,往往有冷不丁变生不测者,皆此类也。 然千变万化,不外乎战冲和好四字,兹以各种变动之程序略举如下∶ 一造∶戊子、壬戌、甲寅、庚午。 甲木生于九月,支会寅午戌火局,火旺木焚,其以壬水为用明矣。 然有戊土忌神出干,大运干见壬癸,为戊士反克,必须取甲木克制戊土,去其病神,壬水之用方显。 但用木必须带水,否则,火旺金制,不能去戊土之病也。 木行干而不行支,水行支而不行干,甲子乙丑为最美之运矣。 丙丁得壬水同克,反见处荣。 寅卯助火旺,非美运也。 大运以方为重,十年并论,故逢甲申、乙酉、丙申、丁酉、丙子、丁亥、戊寅、己卯、戊申、己酉、戊子、己亥、庚寅、辛卯、庚午、辛巳、壬寅、癸卯、壬午、癸巳等干支,谓天干无力,专论其方可也。 然有不可一概论者,须配合原命以论强弱。 如一造∶丙戌、壬辰、丙申、丙申。 运行癸巳十年,癸水之力至钜。 何也? 原命申辰会局,壬水出干,本嫌杀旺身衰,见癸水官来混杀,力更显著。 原命以印为用,然甲午乙未二十年,不能与甲寅乙卯并论,又显然可见。 凡杀旺宜印,财旺宜劫,杀旺而见比劫,帮身敌杀,反成战争之局,不能以佳运论也。 运有变喜为忌,变忌为喜者,如一造∶壬辰、戊申、丁亥、癸卯。 丁火生于申月,气势既衰,不能无木。 亥卯会木,格之所喜也。 然申辰会局,壬水出干,秋水猖狂,湿木无焰。 七月丁火,气势衰弱,原局有印,还宜戊土制水琣木以生丁火明矣。 运行亥子丑北方,辛金泄土生水,自非佳运。 亥运会卯成局,木生火旺,反为吉运。 壬癸两运,有戊土同克,亦无妨□。 子运会成水局,戊土之力有所不及,必有灾咎。 丑运湿土,亦非佳运。 甲运后,运转东方,本宜可大得意矣,然甲木克损戊土,水势猖狅,转恐未必为福。 吉中有凶,此类是也。 运有性质相同,而吉凶悬殊者。 如一造∶壬申、癸丑、乙丑、辛巳。 寒木向阳,必取巳宫丙火调候为用,贵格也。 运行东南阳暖之地,得意可知。 然戊午己未两运,同为破印卫丙,然吉凶悬殊。 盖戊土能制壬癸,己土不能制水,反而生金。 虽流年有关,要以大运为重。 未运朋冲,不伤用神,本无妨□。 太岁丁丑,岁运又冲,所谓战斗之乡,必主刑于本命是也。 是年九月逝世。 又己未虽不如戊午,犹为东南阳暖之地,然后来之庚申辛酉,则命尽禄绝矣。 运程最怕交脱转角之际逢冲,尤以将入绝运而先危。 珞琭子命消息赋云∶祸旬向末,言福可以迎推;□入衰乡,论灾宜其速见。 火势将舆,先烟后焰之理也。 更有在佳运中,冷不丁变生不测者。 如一造∶丙子、辛丑、乙巳、乙酉。 寒木向阳,必取丙火调候,与上造相似也。 丙辛一合,云裎有阻,此言格之高低也。 上造印旺杀轻,此造杀重印轻,乙木根基薄弱,必藉子水为生身之本,方能用丙。 乙巳丙十五年,为一生最畅顺时期。 至午运冲破子印,印伤,乙木不能自存。 流年庚申,官来混杀,木被金伤,猝然逝世。 论运,午为丙火旺地,乙木逢生,固佳运也。 可知用神喜忌须察其幽微,不能徒观其表面也。 大运固十年并论;然亦须干支上下推详,干支之喜忌不同,而相去有霄□之别矣。 本港某银号东主陈君,造为∶壬寅、辛亥、辛丑、壬辰。 金水伤官,最喜丙火温暖,寅中丙临生地,寅亥合木生火,财星健旺,允为富格。 行丙辰运,丙火由寅中透出,官星之情向日,经营骏发逾千万。 迨辰运初交,壬水伤官入墓,水势奔冲而病亡。 可知论运虽十年并论,然干支仍有分别,惟论干运须兼看支,支运亦兼及于干,更配以流年之吉凶,推详庶无差忒焉。 用神宜助,忌神宜去,理之常也。 然有因忌神而得救者。 如一造∶辛未、甲午、丙申、戊戌。 丙火生于五月,午戌拱寅,而申冲之,四柱虽无寅字,而寅中甲丙戊并透,为炎上格之变,申为病神,运利东南,不宜西北。 辛卯庚寅二十年,庚辛无力,置之不论。 寅卯东方,木助火旺,云程直上,至寅而止。 己运之后,运转北方,火气下熸,土又泄之,格局变为火土伤官生财,行食伤运,财产虽有增进,地位毫无展达。 炎上最忌子冲,流年又值丙子,势无全理,无如原命有申,子申会局。 解子午之冲,此因祸得福也。 此造如易申为寅。 炎上格具,地位决不上此,但子运决不能渡过,此因忌神而得救者也。 又一造∶癸未、乙卯、丁巳、甲辰。 丁火生于二月,甲木出干,木火通明,忌湿乙伤丁,癸水为忌神。 运行北方,忌神得地,当无善况。 不知地支卯辰巳未联珠拱禄,虚神喜冲,得冲而动,方显其用。 至子运,冲动午禄,一跃而为省长,为一生最佳之运。 盖子运之美,乃取其冲出午火,非取其癸水得禄也。 有以忌冲忌,反获其益者。 如一造∶丁未、甲辰、己酉、戊辰。 甲己化土格,以丁火为用,化神喜行旺地,酉金泄土之气为忌,见寅卯为返本倒化,亦为忌。 癸卯壬寅,非吉运也。 然壬癸运有戊土同克,卯运得酉金同冲,卯酉同为病神,因互冲而两失其用。 一至寅运,甲木临官,一败涂地。 接辛丑庚子,土泄而弱,每下愈况矣。 凡用官星而透伤,见官运,反而伤官;用财星而透劫,行财运,反而破财。 如一造∶壬申、辛亥、壬午、丙午。 壬生亥月建禄,冬水汪洋,非用财官不可。 不合比肩出干为病,大运甲寅乙卯,泄水之气以生火,一帆风顺,财富裕如。 丙辰丁巳财旺之运,引动比劫争财,一贫如洗。 犹幸此造格局甚清,午宫己土得禄,虽不能制止壬水争财,尚不失为清贵,故地位清高,品学俱臻上乘。 又一造∶壬辰、辛亥、壬子、壬寅。 此造与上造一例,专用寅宫丙戊,无如日坐阳刃,三壬出干,丙火受制太过。 寅宫戊土,为甲木所制,更有溃堤决口之惧。 甲寅乙卯运中,忽拥厚资,忽而破产,屡起屡仆,此假象也。 迨丙辰丁巳,一败涂地,不能复振。 凡命造以纯粹而清为贵,运途顺而青云直上,运途逆,虽无发展,不能变其格局,斯为上命。 得运助则兴,失运助则败,大都因原局有病,此类命造,最为普通,滔滔者皆是也。 至若下等之命,气势复杂,处处掣肘,运程无全顺之处,短中取长,虽行顺运亦难尽得意也。 取运之法,千变万化,上列诸造,可见一般。 要之,不外乎配合干支,战冲合好八个字。 至于顺用逆用,虽为取运之标准,不足以穷其变。 今人以运程不准,疑用神错误者,实未明其法也。 滴天髓云∶『配合干支仔细详,定人祸福舆灾祥。』扼要之论也。 发布时间:2024-09-03 00:38:24 来源:乐乐易学网 链接:https://www.wuguba.cn/post-57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