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伤官七杀浅解 内容: 伤官浅解甲木见丁火伤官。 丁火者,甲木所生,乃父子一家之人。 丁仗甲势,以发越甲木之秀气,故人多聪明干练。 然而独以伤官名者,何也? 盖甲木以辛金为正官。 正官者,如一县之有邑宰。 人民居其治下,方喜得有规范,不敢肆意妄为,为非作恶。 而丁火见辛金正官,乃仗势以克伤之,故曰伤官。 如人不服官管,必欲尽解除其一身之束缚,见官星而必欲克伤这。 故伤官格大都好傲好潜,然亦必其人本能自治而大有才者。 力克胜任,否则人无拘否,尽蔑法越规,咨意妄为,无恶不作矣。 信如是,使一理复居治下,则严刑峻法。 亦安得不身先受之耶。 故伤官者,必有大过人之才遇,而亦复有大惨酷之奇祸也。 七杀浅解七杀者,又名偏官。 二阳相克,二阴相克,犹二男不同处,二女不同居,不成配偶故谓之偏官。 又以其隔七位,而相战克,故曰七杀。 七杀者惨覆无恩,专以攻身为尚。 譬小人多凶暴,无忌惮。 若无礼法制裁之,不惩不戒,必伤其主。 故有制,谓之偏官。 无制,谓之七杀。 必须制合生化,无太过不及,是借小人势力,卫护君了,以成威权,造就大富大贵之命者。 设使生化不及,日主衰弱,七杀重逢,其祸不胜俱述。 若七杀祇一,制伏重重,倘运再行制伏,则尽法无民。 虽猛如虎,亦无所施其技矣。 发布时间:2025-01-12 12:49:18 来源:乐乐易学网 链接:https://www.wuguba.cn/post-252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