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广东普宁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发布情况通报,对一名拒服兵役青年洪某某作出处罚,罚款28176元,不得录用其为公务员。全文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解决入伍新兵拒服兵役问题暂行办法》(军动【2018】238号 )等规定,对我市2024年下半年一名拒服兵役青年作出相应处罚。具体情况如下:洪某某,男,身..